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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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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近几十年来,马克斯·韦伯的法律社会学在美国的法律学者中间广受赞誉,他的许多观念即使在那些从未研读过其原著的人们中间也都被广泛地接受了。他在“卡里斯马的”、“传统的”、“形式合理性的”和“实质合现性的”法律类型之间所作的鲜明区分,他关于现代西方法律之形式合理性的、资本主义的和官僚制的品格的描述,以及他更概括地在不同的法律类型和不同的政治统治类型之间所指出的关联,反映了种种——讲得严重点儿——存在着争议的法律理论。尽管如此,由于这些理论是深嵌于被韦伯所支配的庞大的历史  相似文献   

2.
官僚制的精神与我国行政组织体制的理性化重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梁莹  张军 《行政与法》2003,(8):20-21
韦伯提出的官僚制的组织形态是与现代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组织模式。作为现代社会中一种占支配地位的组织形态,官僚制以其形式合理性和技术化的设计在西方社会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官僚制中所包含着理性精神、民主意识以及科学化的设计思路和要求,对于我国在转型时期发育、构建理性化的行政组织体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官僚制分为前官僚制,理性官僚制和后官僚制三个阶段。由于受到多种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传统的家产官僚制没有走向理性化,而是依旧具有其独特的传统特性。本文通过对韦伯理性官僚制的分析,并在其理论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官僚制发展不足的现状,提出官僚制改革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4.
马克斯.韦伯提出的理性官僚制是一种依职能和职位进行分工和分层,以明确规则为主线,强调规范化和高效率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方式,是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是一种高度理性化的组织机构的"理性类型"。对比理性官僚制组织的特征,对当前我国的官僚制的现状进行分析,作者认为我国的理性官僚制严重不足,另外我国目前尚处于从传统农业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型期,这一特定的行政环境决定了我们当前的行政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加强理性官僚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5.
韦伯理论中的官僚制作为法理型统治的代表形式,不但要求个人服从其规定,更要求个人将其规定的内容接受为“合理的”。当个人无法接受规范的“合理性”或者规范的目的的时候,服从的要求便侵犯了个人的自由。韦伯认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被官僚制制度化,到那时,便没有个人自由存在的空间。这是因为韦伯把个人对规范背后的价值的接受作为自由的前提。最后,本文将指出韦伯对解决这一难题无能为力的原因在于他把自由主义文化的衰落作为现实予以接受,而拒绝采取非自由主义的手段去予以维护,以至于他无法想象祛魅的世界中个人如何能服从规范却自由。  相似文献   

6.
官僚主义的治理:韦伯官僚制理论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大中  高艳 《行政与法》2004,2(5):25-27
反对官僚主义是我国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本文通过对韦伯官僚制和我国国情的分析,指出官僚制是反对官僚主义的,“中国的问题在于官僚制不足”,提出充分发展官僚制,治理官僚主义。  相似文献   

7.
屈站 《法制与社会》2010,(23):140-141
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对人类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专业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官僚制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西方国家都掀起了行政改革的热潮,从官僚制的视角看,本文认为当代西方行政改革实践是在步入后工业社会的背景下对传统官僚制的一种扬弃,中国的行政改革实践是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对现代理性官僚制不足的一种弥补。  相似文献   

8.
对韦伯官僚制行政模式存在的效率悖论的批判,在更大层面上是后人的一种"误读"和"苛求".新公共管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官僚制的行政效率,但并没有动摇官僚制的理论基础;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而且对当今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9.
<正>自秦统一六国,废"封建"、立"郡县",中国即建立起了规模庞大、结构复杂而生命力极强的中央集权官僚体制,这种官僚体制长期主导着传统中国的政府组织,也一直是传统中华帝国的组织基础。不过,这种官僚制并非现代意义的理性官僚制,而是一种以传统支配类型为主的"家产官僚制"。自1949年以来,中国的传统官僚体制正式终结,建立起了一种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集中制国家政权组织形态,后虽进行了多轮不同程度的改革,但以党为核心的政府组  相似文献   

10.
根据马克思·韦伯“理想类型”研究的理论,刑事政策可以划分为三种“理想类型”模式,即国家本位型、国家·社会双本位型、社会本位型。国家·社会双本位型刑事政策的思想基础来自于国家的理念,坚持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相统一,保障人权优先的原则。在“社会先于国家”的理念支配下,刑事政策构成的形式要素与实质要素在这种模式中呈现出不同的变项,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相似文献   

11.
现代理性的官僚制理论是由德国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的,是一种理想形态的官僚制。这种官僚制依靠自身的优越性在韦伯生活的时代及其以后的一段时期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官僚制的深入应用,现实中的官僚制正在蜕化,官僚制弊病不断出现。官僚制弊病的产生根源于官僚制自身的缺陷,根除官僚制弊病,需要官僚制理性的回归。  相似文献   

12.
对现代官僚制作全面深刻的理解,有赖于对其理论的奠基人马克斯·韦伯之理论文本的深入剖析。本文通过对马克斯·韦伯现代官僚制理论的梳理后认为,经济性是现代官僚制兴起的原因,工具性则是官僚制的本质,这种本质又直接导致了现代官僚制的自我权力化并产生了政治与行政之争,而制度之下的人也随之被工具化。现代官僚制在创造了惊人的管理效率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问题。如何在现代官僚制下实现“人是目的”这一主题,则是马克斯·韦伯理论的永久命题。  相似文献   

13.
官僚制是一种被设计来有效执行公共政策的理性的组织结构,然而在一个高度复杂和技术导向的社会中,官僚机构不但是公共政策的执行者而且是主要决策者。  相似文献   

14.
清末预备立宪官制改革中首先提出了行政裁判院的设想,并提出了《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后又起草了《行政审判院法》,①但最终因辛亥革命的爆发未能颁布。民国之后,尽管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了以平政院作为审理行政案件的机关,但对于行政裁判模式究竟应采特别模式还是普通模式一直存在着争议,且论争贯穿于整个北京政府立宪过程之中。  相似文献   

15.
类型化与民法解释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类型化思维是民法解释的基本思考方式,是民法漏洞补充的理论基础。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的同时,应对西方马克斯·韦伯的理想类型论、亚图·考夫曼的事物本质类型论及卡尔·拉伦茨的类型分类理论有所借鉴。类型化思维适用于民事立法和司法,其中司法不仅以立法的类型规范为依据,更须以规范对应于个案寻找出的详尽法规则为依据。  相似文献   

16.
ABSTRACT

This inter-disciplinary article focuses on the role, significance, and impact of charisma in cultural leadership. It brings together fresh empirical data with a critical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to investigate the role of charisma in the operation, reputation, and strategic success of arts organizations. For the first time, this article synthesizes a diverse range of literature from sociology, psychology, political science, management, and leadership studies and applies it critically to the context of the arts. This comprehensive review is compared against interviews with key stakeholders in the arts, which challenge the neo-charismatic literature on leadership and support a return to aspects of the original formulation of charisma, as envisaged by Max Weber. The article finds that charismatic leaders are seen as extraordinary individuals and are excessively romanticized by arts managers, policymakers, and audiences. It questions this normative bias and concludes that charismatic leaders should be treated with a degree of skepticism, even caution, to temper any negative impacts on "followers" and organizations.  相似文献   

17.
官僚一直以来都为人们所诟病,它一方面表现为无能、人浮于事和笨拙的无效率,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咄咄逼人的权力。它在现代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却又问题百出。厘清官僚、官僚制度等概念,辨明官僚制度的成因、发展及现实运行模式,对防止官僚主义的低效无能,提高公共管理机构的运营效率,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Most criminal acts are committed in very small groups or alone, and are repeated sporadically. But that is not always the case. Co-offending can include larger groups, cooperating sequentially or simultaneously, knowing each other or at least knowing about one another. We may use the term “extended co-offending” to subsume varieties of crime organization, crime networks, gangs, and criminal clusters. Extended co-offending also includes vaguely organized crime repetitions, and is a matter of degree. Criminal cooperation can be extended in time, space, numbers of persons involved, and types of criminal action. The extension process has a very wide span of possibilities. Drawing ideas from Max Weber and others, this paper suggests that the natural history of criminal cooperation progresses in four stages, with steeply decreasing prevalence: (1) primordial clusters of offenders, (2) small-scale charismatic leadership of offenders, (3) a medium-scale patrimonial system of offenders, and (4) and an extended patrimonial system of criminal cooperation. Primordial co-offending occurs on a very local level, with little or no hierarchy or systematic repetition. Extended criminal cooperation usually requires personal trust among offenders, favoring patrimony over formal organization.  相似文献   

19.
民生风险是指包括生产、生活在内的社会活动对民生可能造成危害的风险,规制民生风险的刑法就叫做民生刑法。食品安全问题是民生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制造(包括储存、运输等所有"食品入口"之前的环节)时难以避免的"工艺风险"、对食材配料定位不断变化的"认识风险"及生产和配料中的"人为错误"。其中"人为错误"是行为人能够或应该认识到并加以控制的对食品安全的侵害。而工艺风险和认识风险因难于预测、不易避免,其刑法适用尚待进一步探究,而不能简单地引入"风险"观念,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增设新罪来解决。民生风险和民生刑法的概念就避免了"风险"理论对刑法基本底线的违背,较好地把握了理论节度,成为规制食品安全较为合适的刑法指导性理念。  相似文献   

20.
上世纪初,韦伯提出并论证了韦伯命题——中国司法属于非形式主义的卡迪司法。近百年以后,中国大陆就这一命题的真伪进行了长达10多年的高水准学术论辩。如果正确理解了韦伯社会学思想的核心概念——理想类型——及其衍生的卡迪司法的真谛,并运用整体的观念来评价中国司法,则韦伯命题的成立是无可置疑的,否定论者所列举的实证材料,并不是韦伯立论的基点。韦伯命题之争有复杂的时代背景,它的背后涉及法律文化是否存在普适性价值、不同时空中的法律文化是否存在可比性、如何客观认知和理性对待本族法律文化传统、法律现代化是否可欲及其价值取向等重大的法理问题,特别是对形式主义司法的认知与评价这一重大的司法哲学问题。这些与中国司法未来走向息息相关的时代性问题都值得法学界认真对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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