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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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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婕 《天津检察》2008,(5):23-23
案例一:被告人黄某,常年从事废品收购生意,在明知朋友李某委托其代为销售的两辆华利牌轿车均系赃车的情况下,仍然联系了多人进行推销,最终以18000元的价格卖与他人。李某为感谢黄某.向其支付了2000元的“介绍费”。案发后黄某被以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六)》使本罪的行为方式增加了其他掩饰、隐瞒方法,使一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行为也可入罪。  相似文献   

3.
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六)》,将《刑法》第312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007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颁布施行的《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首次提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第312条做了较大修改,这一修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将犯罪对象从“犯罪所得的赃物”扩大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二是将犯罪方法增加了一个兜底性条款,即“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三是提高了法定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修改对于更好地打击赃物犯罪(因实务中惯称,本文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简称为赃物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也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很多理解与适用的问题。本文拟结合司法实践,就如下问题谈谈笔者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5.
高岩  张小磊 《检察风云》2013,(21):60-61
赵先生于2011年在某汽车销售公司处购买了一辆奥迪Q5,本以为是进口车,但在汽车检修的时候才被告知该车是国产车,且车子已经做过改装,所以提出退货要求。但公司则称,赵先生本应知道该车是国产车,销售合同上的产地“德国”只是笔误。协商无果,赵先生以欺诈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赔一。近日,嘉定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  相似文献   

6.
2005年4月30日,被告人贺某从天津市佳友汽车救援有限公司骗租两厢夏利汽车一辆(价值23000元)后,于2005年5月27日谎称该车为自己的汽车,将该车抵押给被害人许某某,骗取被害人许某某现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贺某将该款用于个人还债及挥霍。2005年10月13日,被告人贺某又从天津市瀚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骗租黑色桑塔纳汽车一辆(价值54500元),于2005年11月8日谎称该车为自己的汽车,将该车抵押给被害人刘某某,骗取被害人刘某某现金人民币4万元,贺某将该款用于个人挥霍。  相似文献   

7.
一、对“犯罪所得”中“犯罪”的理解。这是一个稍嫌老生常谈的问题,国外刑法理论认为,本犯没有必要成立犯罪,只要是符合财产犯的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就够了。因此,即使是无责任能力人的行为也可以。赞成该观点的国内学者认为,赃物罪中的本犯只是从行为的客观属性分析,已具有刑法分则各条所规定的构成特征.并具备应受刑罚处罚的社会危害性,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完全符合四个方面构成要件的犯罪。反对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所得的财物,一般认为不属于赃物犯罪的对象。笔者认为,本犯是否构成犯罪只能在审判之后,  相似文献   

8.
叶丹 《法制与社会》2010,(27):73-74
本文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取消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对修正后的刑法312条统一以概括性兼选择性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直观性的符合了刑法扩大惩罚财产基本犯罪后的帮助犯,但忽视了该罪构成行为之间的区别,使得社会危害性较轻的收购赃物行为与窝藏、转移、销售赃物行为之间的区别,反而给实践中的处理带来麻烦。  相似文献   

9.
诱惑侦查与诱骗犯罪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诱惑侦查给刑事法学和司法实践提出的问题案例一:张某曾因贩买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满释放后又参与贩毒活动但未获证据,公安机关获悉张某有数量较大的毒品准备出卖正寻找买主,为此,公安机关为特情人员刘某(有吸食毒品史)提供资金让其向张某购买海洛因60克。刘某与张某约定交易的时间、地点及联络方法后,将此情报密报公安机关。在张某与刘某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联系方法进行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案例二:某市为打击毒品犯罪,给公安机关下达了缉获毒品的数量指标,公安机关层层分解到有关部门及干警并与年度…  相似文献   

10.
案情简介1997年10月,某石材厂购买一辆没有进口手续的日产丰田轿车。使用中,被云浮市公安局查扣并以走私车为由处以没收。不久,该石材厂又从公安局车管所将该车买回,并在车管所办理了汽车入户手续,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及车牌号。1998年7月,某石材厂将该车转卖给何某时,连同  相似文献   

11.
案情被告人王辉系济南市土地管理局监督检察处工作人员,负责本市槐荫区非法用地补办手续的审查工作。1994年5月,山东省孔府保健用品科技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孔府公司)为建饮料厂,需在本市槐荫区段店镇筐李村(以下简称筐李村)购买885亩土地。为此,双方签订...  相似文献   

12.
姜涛  王敏 《刑事技术》2012,(6):68-70
某年6月,某局刑侦大队在办案过程中扣押一辆有被盗抢嫌疑的无牌照蓝色东风本田CR-V汽车,要求检验该车的原始识别号。通过对该车的初步检验,发现该车铭牌上的车辆识别号与前舱板表面的打印号码一致,并见该车铭牌为塑料片制成,已经略呈变形卷翘(见图1)。以该识别号码在各个查询库中查询,均无查询结果,经对前舱板表面打印的识别号仔细观察,发现该号码打印规范、字迹清晰、号码周围光滑平整一致,未见明显的打磨痕迹(见图2)。  相似文献   

13.
2005年1月.犯罪嫌疑人孟某某,介绍长春市某公司与本市某中医医院签订合作建立RF射频肿瘤热疗中心合同,由长春某公司出热疗机设备,中医医院出场地。双方共同管理。双方合作一年后发生矛盾,合作终止。孟某某又以天津市某公司名义与长春市某公司签订协议,购买该套价值24万元的热疗机设备,合同规定自签订之吕起7日内分期付款20万元,  相似文献   

14.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自《刑法修正案(六)》实施以来,是困扰司法机关但又必须适用的重要罪名。本罪与上游犯罪的关系相当复杂,涉及到罪名成立的独立性、成立后是否有悻于罪行相一、致以及“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砖是否需要独立的规定等。  相似文献   

15.
寻赃消费者是如何从反向启动犯罪市场的呢?一般的消费者购买假货(冒充名牌商品)、走私品和赃物的动机,一是贪图便宜;二是获取抢手货。当他们得知有人从地下渠道搞到这些商品时,便会热衷于打听这些渠道的来源,意图购买。在购买假货走私品、赃物、盗版影碟、毒品、枪...  相似文献   

16.
于宁 《天津检察》2008,(5):24-24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何种选择性罪名。刑法中选择性罪名的选择要素包括犯罪主体、行为方式和犯罪对象三种。根据三种选择要素组合方式的不同,选择性罪名又可分为单一式和复合式两种,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只涉及行为方式这一种选择要素,因此属于单一式选择性罪名,又如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涉及行为方式和犯罪对象两种选择要素,故属于复合式选择性罪名。修改前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单一式选择性罪名,选择适用不存在问题,修改后的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相似文献   

17.
汽车肇事所致人体死亡,系因轮胎碾压和车体碰撞人体所形成的损伤。笔者曾检验一例汽车将人撞伤后,躯体又被该车底部拖出9.5km的交通事故致死案,实属罕见。现报告如下:案例资料案情1997年4月23日21时许,程某(男,44岁)与三位朋友从酒店出来,在叫出租车时,被从出租车后面驶来的一辆吉普车撞倒,肇事汽车随即逃离现场。其友在现场四处寻找未发现程某。次日早上在距肇事地点9.5km处郊区路边水沟里发现其尸体。当地派出所以无名尸要求法医检验。尸检男性尸体,身长178cm,发育正常,营养良好。右小腿有残缺不全的绿色毛裤和灰蓝色线裤…  相似文献   

18.
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对象(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其特征:(一)必须是由故意犯罪产生的物;(二)必须是他人而不是自己犯罪所得的物;(三)必须是有形物(如货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公文、证件,等等).至于是不是被害人对该物有请求权,是不是违禁品,可以在所不问.  相似文献   

19.
《法庭内外》2007,(4):59-60
法官:在2005年1月,陶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捷达汽车后,将该车借给了朋友殷某使用。2005年6月,殷某因欠我的钱,将该汽车转让给了我。后殷某因犯罪被判刑,捷达汽车一直由我使用。最近,陶某向法院起诉我和殷某,要求返还该汽车,法院支持了陶某的诉讼请求。可殷某欠我的钱没有偿还,我的利益为何得不到保护?  相似文献   

20.
王文波 《法庭内外》2007,(12):49-52
2007年10月的一天,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来到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司法所.对被判处缓刑的张立(化名)进行回访。在司法所.法官们向负责对张立进行矫正帮教的工作人员了解小张的表现.听取了小张的个人汇报,并详细询问了张立在缓刑期间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面对法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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