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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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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是两岸合作打击跨境犯罪的法律框架。两岸合作打击跨境犯罪的成效不仅受两岸刑事程序法影响,而且受两岸刑事实体法影响。两岸刑事实体法律差异下的罪名差异、同质异罪、同罪异罚等问题已带来司法互助中的管辖争议、合作懈怠、法公平性的损害等负面作用,并有形成两岸"犯罪洼地"之趋势。应经由"合作范围"去罪名化、商定两岸互涉犯罪之管辖条款以及自由裁量下的刑罚趋近等对策和路径,减少两岸刑事实体法差异的负面影响,以提升合作打击跨境犯罪之成效。  相似文献   

2.
全球化的进展虽可促进国际社会互动关系更加密切,但同时也提供犯罪活动向外滋延的有利条件,使得犯罪型态趋向多元化、国际化、组织化。特别是在此两岸经济迅速发展及交流频繁下,两岸的洗钱犯罪明显有扩大趋势,洗钱者利用两岸在司法与管制上的差异,将洗钱活动移往之间,达成漂白黑钱、逃避司法追缉之目的,而目前两岸使用最频繁的洗钱手法,便是利用地下通汇方式,将资金游走于两岸。至于打击跨境洗钱犯罪的困境,便在其"跨境"的字义上,从犯罪人的角度而言,跨境洗钱犯罪的实施,便意味着增加执法机关诉追的困难并降低自己被捕的风险。因此,面对此跨境治理缺口,即"管辖权的缺口"、"参与性的缺口"、"诱因性的缺口"及"功能性的缺口",未来两岸为了有效防制跨境洗钱犯罪,应以全球化治理的观点来检视两岸跨境洗钱犯罪的问题。所以,在立法政策面上,多做沟通、相互学习,并可参照联合国相关公约,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藉以缩小彼此法制的落差,以弥补诱因性的缺口。在司法政策面上,须强化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协议,引入刑事诉追的移转管辖,以弥补管辖权的缺口。在实务执行面上,应建立两岸共同打击跨境洗钱犯罪合作平台,藉以建构防制跨境洗钱犯罪合作网络,以弥补功能性及参与性的缺口,共创两岸人民双赢的局面。  相似文献   

3.
活跃在海峡两岸的跨境毒品犯罪既是两岸执法机关高度重视的刑事犯罪问题,也关涉两岸的刑事司法互助。大陆与台湾地区在共同打击毒品犯罪领域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两岸的禁毒执法合作由于特殊的政治因素影响而有别于同其他国家或港澳地区的合作,呈现出多变性与复杂性,除了从战术层面藉由个案协作去解决刑事司法互助的诸多问题外,还有必要将此问题置于战略研究的层面进行探讨。运用SWOT分析法对两岸合作共同打击跨境毒品犯罪的优势、弱势、机会和威胁进行分析,将内外部各个因素进行不同组合,以"发挥和利用优势,克服劣势与弱点,挖掘和捕捉机会,化解和回避威胁"为要旨,提出在不同情势下的策略选择以及可采取的适切对策。  相似文献   

4.
随着两岸关系的正常化和常态化,两岸的刑事司法协助也从单一的个案协作发展为具有规范意义的条约化模式以及条约指导下的多层次协作。囿于两岸关系的影响因素较为复杂,对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定位、指向以及适用范围自然存有分歧。在两岸交流规模愈发频繁,程度日益加深的当下,毒品犯罪的跨境化已成为两岸司法机关亟须共同面对的问题。海峡两岸面临的毒情形势有较大差异,司法协助的需求内容各有不同,因此,对于加深司法协助与合作的程度,创新司法协助的手段与模式,应当成为两岸合作打击跨境毒品犯罪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跨境电信诈骗已成为海峡两岸最突出的犯罪问题,且呈发展蔓延之势.跨境电信诈骗的源头在台湾,受害者是两岸民众.在两岸警方合作打击跨境电信诈骗中,面临着缉捕难、取证难、追赃难等问题.两岸分治带来的法律问题、跨境警务合作问题和电信诈骗案件本身的侦办难度等是根本原因.根据现实情况,结合两岸未来合作打击犯罪和司法互助的发展方向,建议建立刑事诉讼移管制度、增加派员调查取证和远程视频取证、严厉打击地下钱庄、加强警银深度合作等,以应对和破解两岸合作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的难题.  相似文献   

6.
目前,跨境毒品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给执法机构带来严峻的挑战。除了巨额利润外,两岸四地的特殊地理条件、需求关系以及司法制度的差异也是跨境毒品犯罪泛滥的重要原因。为有效打击跨境毒品犯罪,有必要加强区际刑事司法合作,从警务合作程序、情报共享机制等方面入手探索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7.
中南亚国家出于地区利益的需要进行多边引渡合作,打击严重危害本地区的恐怖主义犯罪、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符合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趋势,具备相应的法律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这些具有地缘政治经济利益的区域国家间开展区域多边引渡合作是打击本地区严重跨国犯罪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8.
在全球化背景下,恐怖主义犯罪、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等跨国犯罪已经严重地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安全.国家间的引渡合作仍然是打击跨国犯罪的有效途径。尤其是具有地缘政治经济利益的区域国家间开展区域多边引渡合作是打击本地区严重跨国犯罪的必经之路。中南亚国家出于地区利益的需要.进行多边引渡合作打击严重危害本地区的恐怖主义犯罪、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符合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趋势.具备相应的法律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  相似文献   

9.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原则性规定两岸司法互助的"罪赃移交"事项。"罪赃移交"涉及打击跨海峡经济类犯罪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两岸司法当局正在尝试与寻求突破。借鉴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有关"追缴犯罪所得"之理念与制度,两岸可构建罪赃分享、通过民事诉讼直接追回财产、不经定罪的没收、承认与执行对岸刑事裁判中的没收、在特定犯罪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等基本制度,为两岸"罪赃移交"实践清除法律与现实障碍。  相似文献   

10.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原则性规定两岸司法互助的"罪赃移交"事项。"罪赃移交"涉及打击跨海峡经济类犯罪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两岸司法当局正在尝试与寻求突破。借鉴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有关"追缴犯罪所得"之理念与制度,两岸可构建罪赃分享、通过民事诉讼直接追回财产、不经定罪的没收、承认与执行对岸刑事裁判中的没收、在特定犯罪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等基本制度,为两岸"罪赃移交"实践清除法律与现实障碍。  相似文献   

11.
伴随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通信、跨境投资的蓬勃发展,跨境有组织犯罪形势在巨大经济利益驱使下日趋严峻,并出现大量以投资为名的跨境犯罪。有效治理跨境犯罪性投资,需培育打击跨境犯罪性投资的专门机构和技术能力,提升刑事治理能力和国际合作水平,注重市场监督主体、市场经营主体和公众参与,将跨境犯罪性投资防控机制有效建立在基层预防、行政合作、司法协作之上。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两岸后ECFA时代社会经济生活的融合,社会异质因素的普遍化,两岸互涉刑事司法互助措施、效应释放不足,致使两岸互涉犯罪数量增长、复杂度增加、隐蔽性增强。为此,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应贯彻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共促等理念,遵循法域平等互信等原则,应策略完善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八方面机制建设;构建区际示范法立法平台,修改、完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五方面安排。  相似文献   

13.
云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域内的犯罪形态,决定着云南成为各类违法犯罪即跨境洗钱犯罪的重要地区,尤以赌资、毒资、贪污腐败所得等洗钱犯罪为主要。当前云南打击跨境洗钱犯罪面临诸多问题:一是刑事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刑事执法中的问题;三是金融控制方面的问题;四是地理区位和民族文化的问题和其他特殊问题。我们坚信,随着我国反洗钱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执法环境的不断改善,我省境内的洗钱犯罪现象将被逐步遏制,各类跨境洗钱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相似文献   

14.
两岸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在罪与刑、证据制度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或冲突),导致两岸对跨境犯罪的合作打击工作不力,不利于保障海峡两岸人民权益和维护两岸交流秩序。我国大陆地区应当在适合国情的基础上,有效借鉴台湾地区的有益经验,有效解决两岸刑事法律制度冲突。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逐步制定《区际冲突法》,加强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协助工作。  相似文献   

15.
建立与完善打击跨境犯罪警务合作机制是有效打击跨境犯罪的必要手段,也是契合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跨境犯罪的形式主要有毒品犯罪、电信欺诈、网络犯罪、洗钱犯罪、走私犯罪、恐怖袭击等形式,案件发生具有跨法域性、犯罪主体的组织性、利益追求的非法性、犯罪手段的现代性、侦查主体的复合性、危害结果的巨大性等特点。只有构建跨境直接联系制度、跨境追逃协助制度、涉案财产追缴协助制度、跨境犯罪的"控制下交付"制度、定期的互访交流制度、警务合作的专业团队、犯罪信息查询共享机制等警务合作机制,才能有效打击跨境犯罪。  相似文献   

16.
随着全球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有组织犯罪也呈现出跨国、跨境的趋势,并利用不同国家间、不同法域间的立法、司法的差异与冲突逃避打击。尽管两岸四地警方不断探索打击跨境有组织犯罪警务合作的途径,但是,由于四法域间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在许多方面的合作仍不尽理想。如何在"三法系四法域"的背景下,建立科学有效的区际警务合作制度应是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必然。  相似文献   

17.
云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域内的犯罪形态,决定着云南成为各类违法犯罪即跨境洗钱犯罪的重要地区,尤以赌资、贪污腐败所得等洗钱犯罪为主要。当前,控制云南跨境洗钱犯罪的相关对策:一是刑事立法方面的对策;二是金融机构的相应对策;三是刑事执法对策。我们坚信,随着我国反洗钱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执法环境的不断改善,我省境内的洗钱犯罪现象将被逐步遏制,各类跨境洗钱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续上期)  相似文献   

18.
洗钱行为是罪犯“漂白”其不法所得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会衍生出各类型的犯罪。有效打击洗钱犯罪,将可斩断犯罪组织存续的命脉,进而提高犯罪成本与风险,降低犯罪率。由于洗钱常跨国跨地区,而台湾、澳门与大陆同文,其防制洗钱的法律规范设计是否完备,刑事处罚与行政预防规定是否足以遏阻跨境洗钱活动,均值得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9.
警务工作,是每一个国家公共事务的一环,受该国家经济、社会与政治等层面所决定。警务合作属政策的一环,受到其依赖法律之外,社会控制的制度与文化的影响。两岸警务合作,在于确保并促进两岸执法部门官署间最大可能之互助,建立并发展一切有助于有效预防并阻止犯罪的活动。因此,研究两岸警务合作,必须从国际与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出发,再从警务合作的发展历程中,找出合作的空间与未来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20.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是目前世界上第一项针对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全球性公约。该公约确立了促进国际合作,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规定缔约国应当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将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洗钱、腐败和妨碍司法等行为确定为刑事犯罪,还规定了缔约国对公约所涵盖犯罪行使管辖权以及缔约国相互间提供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这个公约的生效,将对各国运用国际法机制,协调与合作打击跨国犯罪提供强有力保障,我国批准该公约不仅有利于通过公约加强与有关国家大打击跨国犯罪方面的合作,也有利于中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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