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陈在上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4,(2):54-58
建立与完善打击跨境犯罪警务合作机制是有效打击跨境犯罪的必要手段,也是契合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跨境犯罪的形式主要有毒品犯罪、电信欺诈、网络犯罪、洗钱犯罪、走私犯罪、恐怖袭击等形式,案件发生具有跨法域性、犯罪主体的组织性、利益追求的非法性、犯罪手段的现代性、侦查主体的复合性、危害结果的巨大性等特点。只有构建跨境直接联系制度、跨境追逃协助制度、涉案财产追缴协助制度、跨境犯罪的"控制下交付"制度、定期的互访交流制度、警务合作的专业团队、犯罪信息查询共享机制等警务合作机制,才能有效打击跨境犯罪。 相似文献
2.
跨境犯罪背景下的警务合作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飞虎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4):35-38
当前,我国跨境犯罪的发展态势日益严重,其特点也日趋多样,在治理跨境犯罪警务合作上,面临政治体制不同、法域各方法律制度差异、各部门和警种协作等困境。一方面应借鉴国际社会打击跨境犯罪警务合作经验,发挥联合国及相关国际组织的作用,加强金融管理和边境管理,完善地区及国际间司法协作制度;另一方面加强警务合作,防止将打击犯罪问题政治化,在法律制度上互相沟通学习,在司法合作上优化和互补,资源共享。唯此,才能有效打击跨境犯罪,促进各法域的良性互动,维护各法域人民的权利。 相似文献
3.
徐鹏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2,(2)
近年来,随着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日益频繁,跨境经济犯罪的数量和种类迅猛增长。跨境经济犯罪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已经成为各区域共同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有效打击和防范跨境经济犯罪的蔓延,两岸四地尝试进行相关警务合作,先后建立了一系列警务合作的制度框架,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由于跨境经济犯罪涉及各方的法律制度、信息共享等多方面因素,两岸四地在警务合作中也面临着法律冲突、缺乏有效的合作实施机制等困境。打击跨境经济犯罪警务合作制度,应协调各法域的法律制度,完善区域警务合作制度,构建区域犯罪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区域警务合作的实施机制。 相似文献
4.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1):44-49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严重犯罪类型。近年来,随着国际警务合作的不断深化,对于这一类型犯罪的打击力度逐步增大。从警务合作机制的角度,分析当前我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形势和警务合作机制的现状,梳理当前机制存在的不足,从联合打击、区块链技术、情报共享、反诈宣传及人才共育五个维度,探讨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警务合作机制的途径。 相似文献
5.
海峡两岸及内地与港澳警务合作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论海峡两岸,还是内地与港澳,警务合作都指各方警察机关在防控、侦查、惩治跨境与互涉犯罪中,通过特定途径,相互给予支持、便利和援助.尽管缺乏共同的上位调整机制,且实现路径相殊、拓展进度不一,但海峡两岸及内地与港澳警务合作均属我国国内不同法域之间的区际警务合作. 相似文献
6.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0,(2)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大湾区经济合作日益繁荣的同时,跨境经济犯罪的种类和数量也随之迅猛增长。为有效防范和打击跨境经济犯罪的蔓延,粤港澳三地尝试建立了相应的警务合作机制,并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粤港澳三地不同区域间认识层面及实务层面的法律制度、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习俗各不相同,粤港澳三地在大湾区经济犯罪警务合作的过程中难免引发法律冲突。为此,构建共同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区域经济安全、促进粤港澳和谐共赢的经济犯罪警务合作机制,从协调各法域法律制度、完善区际警务合作内容、建立区际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区际经济犯罪警务合作的实施机制等方面入手,建设完善的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犯罪警务合作制度成为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7.
随着中国与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推动了双方合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中国与东盟各国结合成更为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在打击跨境赌博犯罪的过程中警务合作更加密切,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新形势下跨境赌博犯罪发生了新的变化,为了维护中国和东盟各国繁荣与稳定,针对跨境赌博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唯有联合出力共同打击,加强打击跨境赌博犯罪方面警务合作,方能有效制止跨境赌博犯罪行为的发生,为维护本区域的繁荣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8.
目前,跨境毒品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给执法机构带来严峻的挑战。除了巨额利润外,两岸四地的特殊地理条件、需求关系以及司法制度的差异也是跨境毒品犯罪泛滥的重要原因。为有效打击跨境毒品犯罪,有必要加强区际刑事司法合作,从警务合作程序、情报共享机制等方面入手探索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9.
陈晖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2):103-108
由于中国内地与港澳死刑政策的冲突,及三法域间各自独立的刑事管辖权的并行存在,使得跨境犯罪的死刑案件的司法协助变得更为复杂。本文探讨两个问题:跨境犯罪死刑案件中死刑犯是否该移交及移交的标准。在对前一个问题作出肯定回答的同时,进一步论述在跨境犯罪死刑犯移交中应遵循坚持“属地管辖原则”为基础,加强三法域间平等的“协议管辖”协商。从立法和司法方面进行三法域间刑事方面的联系与协助,有效打击严重的跨境刑事犯罪。 相似文献
10.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6,(4)
跨境网络诈骗犯罪的治理面临跨境警务协作打击机制不完善、收集固定证据难度大、刑事管辖权冲突、法律制度不规范等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应以深化公安改革与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跨境警务协作,制定刑事管辖权协调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专业化打击队伍,强化宣传预警,加强相关行业监管,提升对跨境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络管控、攻防、反制和侦查破案能力,有效防控跨境网络诈骗犯罪的滋生和蔓延。 相似文献
11.
邢彦明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9,(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月红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91(4):87-92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杜玲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3,(5)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4.
刘雨涛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4):22-23
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的分析与论证 ,对我国现有的担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完善制度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5.
杨长鑫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3,2(1):70-73
党风建设制度化,是党风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党风建设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进行。制度化关键在“化”,即在制度化条件下,制度是最高权威,一般来说它不因任何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任何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风建设制度化应在建立健全党风建设的规范体系、制度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并且要与加强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6.
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春梅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4):36-39
我国几起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诉讼案一度成为传媒的热点 ,也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问题 :学生不服学校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校方处分学生的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诉讼标的 ?本文作者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见解。 相似文献
17.
康纪田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54-56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8.
杜向前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3):151-156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吴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8(1):60-64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