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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任满军 《时代法学》2006,4(1):28-31
法律正义以一种整体性的至善理念形态长期存在于人们意识之中,并成为法律的终结价值和绝对精神。古代思想家们从自然法角度论证人类的正当理性就是自然法,且制定法应当具备自然法的所有秉性,从而确立了法律正义根源于人类自然理性的基本命题。对法律正义的长期探索反映了人们对法律所应当具备的道德基础的理性关注。后现代法学的理论误区就在于对人类的这种恒定的自然理性的否弃。  相似文献   

2.
法律是最高的理性,从自然生出来的,指导应做的事,禁止不应做的事。自然法是衡量一切人定法的惟一标准。只有根据自然法,才能判断善与恶,辨别好的法律与坏的法律。因此,法律是正义与非正义事物之间的界限,是自然与一切原始事物之间达成的一种契约;法律和自然的标准相符合,构成了对邪恶予以惩罚,对善良予以保卫,才是"真正的法律"。 依照正义和自然法则而建立的"共和政府"是自由的,但是要有严格的法律制度为其根本保  相似文献   

3.
<正>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的法律观,都以理性主义为基础。然而,孟德斯鸠以前的思想家,“理性”问题并未给予充分的论证。孟德斯鸠超出前人的地方,表现在他的法律观切实的、具体的贯彻了近代的理性主义精神,他把理性和法律冶于一炉,创立了资产阶级的来源于自然法又高出于自然法的理性法,为资产阶级学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思想内容。孟德斯鸠也因此确立了自己在整个西方法学史上的特殊地位。我认为,孟德斯鸠的理性主义法  相似文献   

4.
西方自然法思想历经古代、中世纪和近代三个发展阶段。虽然自然法传统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但从17世纪开始,近代自然法思想家相较于古代和中世纪,更为强调自然法是事物自然理性的反映,更加突出人类的自利本性和自然权利论,并自觉运用理性主义方法论建构自然法体系。这些转折都显示出近代自然法与古代、中世纪的自然法具有根本区别,这是我们认清西方自然法思想脉络的基本前提。虽然理论界对格劳秀斯作为近代自然法的转折点还有质疑,但格劳秀斯开始将法律与数学进行类比,对于古典自然法来说是闻所未闻的,在格劳秀斯之后却成为自然法理论建构的常态。在中世纪到近代自然法的思想转型过程中,格劳秀斯确实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   

5.
白丽丽 《研究生法学》2004,19(1):114-120
西方政治法律传统中,“自然法”(nartral law)占据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它对于法律,正如上帝对于基督教,意味着永恒的正义和终极的真理。从某种意义上讲,自然法学说是对上帝理念的理性洗礼和形而上的阐释,体现了人类在法律领域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深层思考和最后原因的追问。  相似文献   

6.
西方自然法学家认为,“自然法”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观念,它既包含着我们一般所讲的法律,又包含着规律、权利、正义和理性等涵义。正因为如此,“自然法”是比实在法更神圣、更高级的东西,它既是实在法的基础,又是衡量其合理与否的标准。自然法观念的价值正在于此。  相似文献   

7.
马玉丽 《时代法学》2015,13(1):112-118
自然法蕴含的理性、正义、法治、权利等观念塑造了西方法治精神。发端于英国的正当程序作为西方宪政与法治传统中极其重要的理念和制度,与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密切相关。自然正义源于自然法,自然法要求的采取回避和听取申辩原则,构成了正当程序的核心内容。美国宪法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将自然法原则法定化。在联邦最高法院有关正当程序尤其是实质性正当程序的司法实践中,经常从自然法的视角对其进行阐释,使正当程序成为捍卫自由主义、契约自由与个人基本权利的有力武器,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对自然法的继承与超越。  相似文献   

8.
论中世纪自然法学的神学正义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世纪时期的自然法学家们构建了一个以上帝为核心的基督教神学正义观。这种神学正义观的基本理论框架是:从逻辑渊源上看,正义的逻辑渊源是上帝(神的理性);从现实表达来看,正义是一种正当习惯(自然法);从诉求路径来看,正义强调对上帝权威的信仰。中世纪自然法学正义观把古希腊文明中的法律理念以信仰上帝权威的方式推进到近代,为西方法律信仰的形成奠定了深刻的理念之基。  相似文献   

9.
汪太贤 《现代法学》2004,26(6):16-25
自然法发源于古希腊,脱胎于从神话的没落到理性知识诞生的演进过程。在神话时代,以正义为内容的超验法理念孕育而成。神话衰落之时,自然主义者将自然与事物的“质料”或“本原”等同起来,宣称万物都有一个非神的本原和遵循一个普遍的规律,以此提出自然法和人定法概念,得出人定法由自然法派生的论断。正当自然主义者以人定法具有自然法的正义秉性为据大力捍卫城邦法律之时,悲剧作家则发现了人定法与自然法的冲突,从而第一次赋予自然法以道德的内涵。其后的智者学派则以人的自然本性为据,重新定义了自然法,使自然法由宇宙的普遍法则演变成人类的固有法则,并从怀疑主义的立场将自然法与人定法对立起来,引申出一系列人类法律的价值和特有法则,标志着自然法概念的正式生成。  相似文献   

10.
自然法思想起源于古希腊,其中包含着西方的古代自然主义法治观、中世纪的神学法治观和近代的理性主义法治观.在西方的法治思想与法治传统中自然法蕴含着公平、道德、理性、人权、自由等诸多精神的内涵,正是由于其丰富的观念造就了西方法理学范畴内最具持久,最富有生命力的法律思想.本文先是通过对西方自然法思想的起源与发展的阐述,然后进而阐述出表达出西方自然法中所蕴含的公平、道德、理性、人权、自由五方面的思想内涵.  相似文献   

11.
边沁所开创的功利主义法学派,从普通人的角度追问法律的本质,因之成为法学史上的重要流派之一。本文探讨了边沁功利主义哲学在其法学思想上的主导地位,研究了边沁法学上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及其追求,涉及了边沁为推进法律改革所阐述的法律思想,并就边沁法律思想的意义进行了简要的评价。  相似文献   

12.
哈耶克对自由秩序的论证其基本立场在于对唯理主义的批判,其理路是主张“否定性自由”。虽然哈耶克力图将英国式的经验主义与其反唯理主义的立场融合,但历史与现实的错综复杂性使得这种理路难以解释所有的社会冲突。哈耶克对自由理路的贡献除了其对于自由立场的坚定捍卫以外,还在于其从自生自发秩序入手而对制度所作的稳健、温和的建构,哈氏理路的这种建构性对于我们现实的法制建构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萨维尼法学方法论中的体系化方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萨维尼认为,法学是一门哲学性(体系性)的科学。在法学方法论讲义中,萨维尼针对法律体系的内容与形式提出了体系化方法的四条规则。他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以法律关系为切入点,成功地运用体系化方法整合了罗马法(民法)的体系。萨维尼的体系化方法对法律体系的内在关联性及其所蕴含的理念内核的强调为当代法学方法论提供了一些思想元素。  相似文献   

14.
胡兴建 《现代法学》2012,34(3):28-37
在人类法律思想的发展史上,现代自然法思想奠定了现代法律思想的基础,成为了资产阶级革命最为有力的武器。然而,自其诞生开始,现代自然法思想就蕴含着内在矛盾,该矛盾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进一步凸显出来。马克思走向成熟时期的论著——《论犹太人问题》——揭示了这一矛盾的深层次原因。而且,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人要获得最后的解放必须批判随资产阶级革命而建立起来的现实世界,并最终消除导致人之异化的资本。如此,现代自然法思想中的难题也才有了彻底解决的可能。  相似文献   

15.
马克思所著的法学著作涉及伦理问题的比较少,《论〈离婚法草案〉》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篇。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认为婚姻法必须合乎伦理,伦理是婚姻法的本质所在,是婚姻法存在的根本基础,婚姻法是社会认为必须以国家权力为后盾,以法律形式才能维护的婚姻伦理关系的上升。以青年马克思在《论〈离婚法草案〉》中所阐述的伦理与婚姻法思想观察我国现行婚姻法,我们会发现我国现行婚姻法与马克思理想中的婚姻法有许多一致性,可见马克思法律思想对我国法治建设仍然具有深刻影响,继续加强马克思法律思想研究有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The weak natural law thesis asserts that any instance of law is either a rational standard for conduct or defective. At first glance, the thesis seems compatible with the proposition that the validity of a law within a legal system depends upon its sources rather than its merits. Mark C. Murphy has nonetheless argued that the weak natural law thesis can challenge this core commitment of legal positivism via an appeal to law’s function and defectiveness conditions. My contention in the current paper is that in order to make good on the challenge, the defender of the weak natural law thesis should appeal explicitly to the common good, understood as the principal normative reason in the political domain. In section I I outline the main implications of the weak natural law thesis and clarify a common misunderstanding regarding its explanatory role. Section II then argues for the indispensability of the common good to the natural law jurisprudential thesis on the grounds that it has an essential role to play in a natural law account of law’s defectiveness conditions and the presumptive moral obligatoriness of legal norms. Finally, in section III I examine the compatibility of a strengthened version of the weak natural law thesis with legal positivism in light of the centrality of the common good to the natural law jurisprudential position.  相似文献   

17.
18.
"自然人"的社会与"自然人"的法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胡玉鸿 《法律科学》2006,24(4):3-16
现代化的法律语境之下,“自然人”还能否有存在的位置?当法律日益与人们的本性疏离的时候,这是否是一种可欲的法律?作为调整人的特定行为的规则,法律应当与人性、人的欲望与需求相联系。简单地说,法律应当为个人的自然生存留下特定的空间,为个人的自然性的保护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19.
刘亮 《政法学刊》2011,28(5):22-26
《管子》思想与自然法(natural law)学说比较接近,都主张人定法需遵循一定的原则,以及承认永恒不变的原则存在。自然法学说坚称违背自然法的人定法无效力可言,并将永恒原则与人定法区别开来。管子学说主张制定法在现实中具最高效力,未有永恒原则与制定法的严格区分。双方在永恒原则的内容上存在诸多差异,如自然法主张平等、正义、人人得其所应得等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人的原则;管子学说却将人划为君臣父子等不同的身份级别,主张不同级别间的服从及统属。  相似文献   

20.
郭跃军  张东梅 《河北法学》2004,22(4):157-160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密切联系中国法制建设的实际,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行了艰辛的探索;邓小平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认真总结我国过去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探索并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思想;江泽民不断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邓小平的法制理论,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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