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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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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龙震 《证据科学》2008,16(2):198-204
瑕疵书证是民事诉讼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特殊书证。瑕疵的存在使书证的证明力受到影响,成为当事人证明主张和法官查明事实的障碍,不研究其存在现象,就无法认识其一般规律。本文分析了当事人对瑕疵书证的运用.法官对瑕疵书证证明力的审查判断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是正 确审理民事案件的首要问题。书证是七种民事证据中最常见的,而私人书证是民事诉讼中使 用最广泛的证据之一。由于种种原因,有的私人书证出现瑕疵,但法律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给法官审查认定其效力带来困难,影 响案件的公正审判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笔者结合多年来的审判实践,对民事诉讼中经 常遇到的私人书证瑕疵进行简单探讨,抛砖引玉,求教于专家学者。一、私人书证瑕疵的特点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他物品。 在诉讼法学…  相似文献   

3.
王颖 《中国公证》2004,(1):42-46
一、公证与证据的关系 (一)公证文书是一种证明力大于其他书证的诉讼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对"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第77条第2款规定,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言.这些规定说明三层意思:一是公证文书是诉讼证据中的一种;二是公证文书是书证的一种;三是公证文书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言.因此,在诉讼实践中,虽然当事人双方对自己的主张都负有举证责任,但当一方当事人持有公证文书时,另一方要坚持相反的观点,不仅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还要对公证证明的不正确性进行举证,这就加重了没有公证文书一方的举证责任.所以,公证文书是诉讼中证明力比较强的一种证据.  相似文献   

4.
因民事诉讼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手段或证据表现形式有缺陷,导致证据能力待定或者证明力下降的证据称为瑕疵证据。本文介绍了瑕疵证据的概念、种类与特征,并就瑕疵证据的证明力与补强证据规则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裁判要旨】法官认定事实的过程也是一个被有优势证据的一方当事人说服的过程。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必然要对互相排斥的证据依法进行判断,即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持有优势证据、最能说服法官的一方所主张的事实必然得到认定。  相似文献   

6.
书证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类证据,但有时由于某些原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书证原件而只能提供书证复制件。那么哪些可以被叫做书证复制件,书证复制件在哪些条件下可以使用,它的证明力如何都成为重要的问题。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还比较少,建议借鉴英美法系在这方面的规定来完善我国的书证复制件的立法,促使诉讼更加便利和公正。  相似文献   

7.
苏岩 《法制与社会》2013,(25):85-86
补强证据规则是经过长期的诉讼实践得出的对于案件事实其证明作用的证据的证明力大小的判断标准。在法官判断事实的大陆法系国家里,补强证据规则和传闻证据规则等证据证明力规则一道,对法官的自由心证过程起约束作用。而在英美法国家中,补强证据规则更是被视为避免陪审团在认定事实时候被任何一方当事人所误导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8.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具有相关性、专业性和科学性、应用性,属于专家证据。社会调查员应当出庭质证,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询问。法官应当结合其它证据对《报告》的可信性进行审查,并综合全案对其证明力大小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9.
张自合 《法律科学》2010,(4):154-159
私文书形式证明力的有无可以从书证的名义人真实、形式真实两个层面来判断,名义人真实可以从名义人的签章真实来推定,形式真实可以通过名义入真实来推定。在确定实质证明力方面,司法推定具有一定作用。举证人对私文书的真实负证明责任,适用推定规则时,当事人对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的证明主题和证明标准均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0.
证照既是政府实现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工具,也是保障公民权益的工具,在行政法上,证照属于书证之证据范畴;作为证据,证照和行政公文具有"公定力"支撑下的优势证明力,"准公文文书"具有相对优势的证明力,私人书证仅以其内容实现其普通证明力;证照是由"信息内容+公定力"构成且二者可以拆分,因此,"证照-公定力=一般书证",即,行政主体在证照颁发过程中出现程序违法导致"公定力"丧失情况下,证照仍然有作为一般书证之证据资格;同时,"书证-信息内容=物证".  相似文献   

11.
曹志勋 《现代法学》2011,33(5):151-160
引入两大法系共通的书证搜集裁判,有利于解决我国当事人提交书证能力不足的现实问题。在裁判模式上,大陆法系和美国在基本问题上达成共识,其书证搜集裁判的适用范围大致相似,并且裁判本身都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发挥决定作用。在裁判效果上,妨碍书证搜集的一方应当在不同情况下分别于证据、事实、请求和程序层面承担不利后果。从现有制度出发,法院依申请取证制度应当引入比较法上书证类型的共识并且区分法官的裁判义务事项和自由裁量事项,同时从条件和过程两方面控制法官的裁量权,强调以裁判的形式加以保障。我国《证据规定》第75条正是书证搜集裁判的现行法基础,有必要重塑和细化其规范要件,并且建构层次清晰的裁判效果体系。  相似文献   

12.
法律原则适用与程序制度保障——以民事法为中心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克毅 《现代法学》2006,28(1):29-36
法律原则因为没有明确、具体的事实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而无法像法律规则那样为当事人提供行为准则,为法官提供裁判根据。适用法律原则处理个案纠纷就是法官以自己所“造”之法进行司法裁判,其适用困境的实质在于,以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律规则为中心运行的司法制度(尤其是司法程序)难以为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有效的正当性论证。在实体法、法律适用技术的范围内,以构建适用条件、适用规则,完善适用方法等方式来破解此困境,作用极为有限。重构司法程序制度,使当事人、社会能够以恰当的方式参与到具体的裁判过程以制约法官的裁量权,或许是解决此难题的可能途径。  相似文献   

13.
证据收集力强弱与证明责任轻重的平衡是当前民事诉讼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阐释了民事诉讼中强化当事人证据收集力的趋势,程序结构视野中的两种证明责任观,分析了证据收集力强弱与证明责任轻重的错位现象,并提出导入证据开示制度,提升当事人证据收集力,平衡当事人证据收集力强弱与证明责任轻重的观点。  相似文献   

14.
在中国古代的司法实践中,口供不是惟一的证据形式,书证这一带有浓厚客观色彩的证据在案件审理中受到了审判人员的重视,尤其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更成为具有关键意义的证据形态。本文旨在对古代社会的书证制度在司法领域的运行状况进行探讨,并依托于司法案例展开各项阐释,展现古代书证制度的原貌及特征,以期为今日社会之书证制度的完善提供历史借鉴。  相似文献   

15.
张榕 《法律科学》2009,27(4):71-79
司法过程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体现了司法能动性。在事实认定过程中,不论是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据能力的确定或是证明力的判断,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法官自由裁量的成分,如何赋予法官在事实认定过程中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以更好地发现真实又通过合理的检验机制以有效抑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是我国立法与司法中面临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法官庭审指挥权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蔡杰  冯亚景 《法学研究》2006,28(6):113-124
近年来我国的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一直强调弱化法官在庭审中的职权,而主张学习英美当事人主义模式下法官的消极克制。但是,弱化法官职权并让法官消极克制并不意味着可以取消法官在庭审中的能动性。为实现审判之目的,保障庭审公正、高效和有序,必须赋予法官庭审指挥权。庭审指挥权包括诉讼许可和禁止权、程序异议裁决权、庭审引导权和告知权、证据调查指挥权、诉讼进程控制权和庭审秩序维持权。在我国,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庭审指挥权体系以及控辩双方权利救济机制,促进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客观化和检察官地位的当事人化,并通过转变司法观念和提高法官素质保障庭审指挥权的正当行使。  相似文献   

17.
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是人民法院遏制司法腐败,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但长期以来,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成效却差强人意,主要原因在于对中国传统人情文化障碍缺乏充分认识,因此,解决问题的路径必须建立在实现三个转向的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18.
国际民商事合同中的默示选法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仁山  黄志慧 《现代法学》2014,36(5):147-161
在国际民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尊重当事人默示选法的意图,得到国内法与国际条约层面的广泛接受。但当事人默示选法在理论上还存在诸多争论。当事人的默示选法应当是对当事人业已存在的默示选法意图之认定,而不是对其选法意图的推定或假设,而且,当事人的默示选法在本质上是明示选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实践中,据以确定默示选法的因素包括仲裁(法院)选择条款、相关交易中的法律选择条款、在合同中"提及"或"并入"某国法律以及标准格式合同等。在认定当事人的默示选法时,应将上述指示因素以及合同和案件的整体情况综合起来一并考量。现有条约和国内法实践表明,对于默示选法的证明要求问题,各国尚未形成一致做法。我们应该在承认当事人默示选法的前提下,一方面要严格默示选法的证明要求,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默示选法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相关难题。  相似文献   

19.
论证据的种类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法律将证据分为八种是缺乏根据的。八种“证据”中只有物证、书证是两种独立的证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只是人证的不同类型 ,而与物证、书证并列的只能是人证。勘验、检查笔录和鉴定结论都不是证据本身 ,它们只是反映了物证的物证资料。视听资料不是单一事物 ,其四种成分中只有一种成分是证据 ,且属于书证。根据以上分析 ,本文认为 ,证据只有三种 :物证、书证、人证。证据都是由事实构成的 ,事实构成证据的情况只有三种 :一是客观存在 ;二是被“书”记载 ;三是被人感知。三种情况下的事实只能构成三种证据。司法人员获得证据的途径也只有三种 :一是找证物 ;二是找“证书” ;三是找“证人”。  相似文献   

20.
中国司法审判中程序失灵现象泛滥的根本原因之一,即在于部分诉讼立法和管理规则与法官作为人的本性相冲突,要么没有合理关照法官的正当利益诉求,要么对法官滥用权力的冲动防范不足。一个必要的改进方向,就是正视法官作为社会人和经济人的本质,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引导法官将自利行为与司法公正融为一体,将制度规范内化为法官的自主行为,从而最终实现制度与行动者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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