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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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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和解是一种让被害人与犯罪人直接对话,恢复双方关系,犯罪人可以免于或减轻刑事处罚的制度。在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首先要转变传统观念上的对犯罪的理解,把犯罪首先当做是对个人的侵害,提高被害人的地位,尊重被害人的选择,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刑事和解,从而达到节约国家司法资源、抚慰被害人、回归犯罪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刑事和解,是指以协商合作形式恢复原有秩序的刑事纠纷解决方式,某些进入诉讼程序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加害人以赔偿、道歉等形式达成谅解后,国家专门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案件处理方式。刑事和解制度的产生源自对传统刑事司法模式的反思。根据传统的刑事司法理念,犯罪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冲突,犯罪侵犯的是国家利益,而不是个人  相似文献   

3.
邓楚开 《法治研究》2011,(6):94-100
对轻微犯罪实行刑事和解制度,是检察机关为分流刑事案件、化解社会纠纷而推出的一项制度创新,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未来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应限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刑事和解成功的案件不宜由公安机关作不立案、撤案处理或者由法院作无罪处理,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应设立独立的程序,但司法机关办理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无需另设独立程序。  相似文献   

4.
陈学权 《法学杂志》2015,36(4):52-59
刑事和解在我国重罪案件中的适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刑事和解仅适用于轻罪案件,这为今后在重罪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带来了挑战.我国刑事和解制度包含的内容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中均能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出来,因而新《刑事诉讼法》第101条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规定为刑事和解适用于重罪案件提供了可能.为了规范刑事和解在重罪案件中的适用,建议明确可以适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重罪案件范围、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中确立刑事和解优先原则、明确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最高赔偿标准和从宽处罚的幅度.  相似文献   

5.
刑事和解的争论与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借鉴国外及我国自诉案件的立法,可将刑事和解量刑情节法定化,但不宜作为一项与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相并列的诉讼制度。在刑事和解的效力上,一般情况下应当对行为人从轻处罚,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对行为人予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6.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运行过程中,被害人和加害人(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方式达成谅解以后,促使国家专门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随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各地司法部门都争相践行刑事和解制度,将其较广泛的应用于轻微的刑事案件,并取...  相似文献   

7.
和谐检察视野下的刑事和解制度再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制度是对轻微刑事案件采用非刑事化方式处理的一种制度。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建议法律应明确规定:将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限制在审查起诉阶段;范围限于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程序中担当调解人;赋予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参照民事诉讼建立赔偿标准;对当事人权利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郭京霞)7月24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对外公布《关于规范刑事审判中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在自诉案件和侵犯个人权益的刑事案件中,只要案犯和被害人达成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就可以对案犯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相似文献   

9.
刑事和解在我国的适用及构建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刑事和解制度是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非刑事化方式处理的一种制度。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应将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限制在审查起诉阶段,范围限于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程序中充当调解人,赋予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权利进行救济。同时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广泛适用非监禁化措施;取消检察机关不起诉的人为限制;建立暂缓起诉缺席建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建立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0.
浅议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中的监督调控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刑事和解,是一种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外以调解形式结案的方式,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的宽缓处理。最近高检院出台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2条,列举了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三种轻微刑事案件,即: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的轻微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  相似文献   

11.
一、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的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和加害人(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方式达成谅解后,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它是对调解制度的发展,对于及时修复因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具有积极意义。检察环节案件和解是指检察机关在轻微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或起诉过程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加害人认罪悔过,被害人完全谅解,双方有和解意向的基础上,引导和促使双方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在调解达成一致并形成具有法律…  相似文献   

12.
现代的刑事司法理念将犯罪视为对社会秩序的危害,强调对犯罪的惩罚,这种理念忽略了犯罪同样是对被害人的侵害,对于被害人受损利益的补偿关注极其缺乏。在反思现代司法理念后,为了达到充分保护被害人利益的目标,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开始建立刑事和解制度。这项制度对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其与我国“和为贵”的传统理念价值相契合,也适应了刑罚轻缓化的刑事政策要求,对实现“无害的正义”有着深切意涵。本文笔者将从刑法史学的维度切入,探寻刑事和解的制度渊源,并在犯罪学的视域下考量该项制度的学术语境,进而从刑法哲学的角度剖析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根基和程序价值。  相似文献   

13.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国家刑事司法政策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积极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已成必然。从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刑法理念和刑事政策出发,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体系已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4.
对于犯罪较轻的公诉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解以不起诉的方式终结案件,能够有效地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最佳的刑事诉讼效益。为了使自愿和解得以实现,应赋予被害人对公诉权的制约权,即对一些犯罪较轻的刑事案件,允许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自行和解,在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被害人可以要求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似文献   

15.
法国的刑事司法由于实行了刑事和解,其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我国应学习、吸收世界先进法律文化,借鉴法国刑事和解经验,更新执法理念,充分认识刑事和解的价值功能和法治意义;加快刑事和解立法,规范刑事和解制度;明确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和条件;在法律框架内允许和解程序和模式的多样性;注重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16.
张楠 《法制与社会》2013,(10):288-289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问题解决机制和新兴的司法模式,在青少年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的解决过程中,已经得到广泛地运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表现出解决纠纷的优势。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其适用范围应该从轻微犯罪扩大到严重刑事犯罪,但对于重罪案件中是否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学术上还存在一定的争议,本人赞成刑事和解适用到重罪案件之中,以更好地节约司法资源。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对象为未成年嫌疑犯罪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初犯、偶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故意毁坏财物等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其中,对于事出有因或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而犯罪嫌疑人系一时激愤而犯罪的案件,带有明显的偶然性和特殊性,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深,具有悔罪表现,且被害人谅解的,适用和解程序对案件的处理会收到较好效果的也可适用.  相似文献   

18.
贾宇 《法律科学》2014,(6):188-197
运用调解处理案件属于我们的文化传统,刑事和解制度曾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成功实践。调解工作在陕甘宁边区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刑事自诉案件经调解可以不判实刑,公诉案件、伤害致死的案件,经调解也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陕甘宁边区在实践中形成的刑事调解制度的基本原则对今天的刑事和解实践依然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9.
程坤  潘东 《法制与经济》2008,(20):16-17,19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自诉案件刑事和解的规定,司法解释中有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和解的规定。部门地方也出台了一些关于刑事和解的文件。然而目前我国刑事和解制度存在对被害人立法保护不足;被害人请求赔偿的受案范围过窄;被害人的赔偿请求难以实现等问题。需要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20.
正刑事和解是刑诉法修改后新增设的制度。在西方刑事和解也被称为"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加害人以认罪、道歉、赔偿等形式与被害人和解后,国家专门机关对加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制度。一、新《刑诉法》中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的确立在《刑诉法》修订之前,对自诉案件的刑事和解已有相关法律规定,新《刑诉法》增设的"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从立法上明确了刑事和解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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