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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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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小明 《法制与经济》2009,(10):78-79,81
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以涉诉债务为被执行人婚姻存续期间所欠为由,要求追加被执行人配偶方为另一被执行人的案件屡见不鲜,虽然我国实体法对此作了相对较为详尽的规定,但程序法上的缺失导致此类案件实际执行较混乱。本文通过对婚姻存续期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法理基础及最新立法趋势,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操作程序及应当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来阐述,望能对此类案件在实际中执行中有些借鉴。  相似文献   

2.
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以涉诉债务为被执行人婚姻存续期间所欠为由,要求追加被执行人配偶方为另一被执行人的案件屡见不鲜,虽然我国实体法对此作了相对较为详尽的规定,但程序法上的缺失导致此类案件实际执行较混乱。本文通过对婚姻存续期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法理基础及最新立法趋势,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操作程序及应当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来阐述,望能对此类案件在实际中执行中有些借鉴。  相似文献   

3.
执行是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采取法定执行措施,强制具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保证实现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内容的诉讼行为。执行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是法定执行措施的保障措施,是指只有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当出现或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能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及其人员依法裁定变更或追加的被执行人履行原被执行人由人民法院裁判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是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由变更或追加的被执行人,不通过开庭…  相似文献   

4.
目录引言第一章被执行人变更和追加的概述一、被执行人变更和追加的法定情形(一)被执行人变更的法定情形(二)被执行人追加的法定情形二、被执行人变更和追加的比较(一)被执行人变更和追加的不同点(二)被执行人变更和追加的共同点第二章被执行人变更的原理一、被执行人变更的理论渊源——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一)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二)对执行力主观范围扩张的反思二、被执行人变更的直接理论依据——责任财产的恒定性(一)责任财产恒定性的含义(二)责任财产恒定性所针对的情形  相似文献   

5.
变更、追加执行主体涉及的类别及其责任界定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涉及权利人(申请执行人)和义务人(被执行人)两大类。权利人的变更一般因继承、赠与、转让及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合并、分立、改制等原因引起。只要变更申请人有取得权利的依据或证明,原权利人或相关权利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法院执行机构在审查确认后,通知被执行人即可。此类执行主体的变更在理论与实践中并无过多争议,因此,这里侧重对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问题作一些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6.
乔宇 《人民司法》2012,(18):49-53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申请注销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主体未适当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执行机构处理因相关主体未尽清算义务引起的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案件,要严格遵守法律、司法解释有关被执行主体变更和追加的规定,不得滥用权力超过法定范围直接裁定其他主体对申请执行人承担清偿责任。对于超过执行权处理范围的实体法律问题,宜由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相似文献   

7.
民诉法第213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资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往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这是关于开办单位注册资金不卖或抽逃注册资金应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这种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情况,在案件执行实务中并非少见。为了正确…  相似文献   

8.
该行政执行案件以需要变更被执行人定性欠妥卞文斌今年第7期《人民司法》刊登的冯遵亚、孙耀中同志撰写的《该行政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应由谁来变更》(以下简称《该文》)一文,主张该案应该裁定不予执行,笔者赞同。但是,将该案定性为需要变更被执行人,笔者不敢苟同。...  相似文献   

9.
被执行人的变更与追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执行人的变更与追加□王瑞生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具有稳定性、排他性和强制性,实现这种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是执行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司法实践中,情况复杂多样,如果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执行内容做某些更改,就涉及到对被执行人的变更与追加问题。笔者就此谈...  相似文献   

10.
范勇 《山东审判》2002,(6):53-55
被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是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法定事由,需要依法变更、追加承受义务人,使执行程序得以继续进行。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实质是使案外人成为被执行人,使其承担实体义务。这既是一个程序问题,又是一个重要的实体问题。因此,  相似文献   

11.
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经常遇到被执行人是夫或妻一方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有财产的夫或妻一方却不是被执行人。因为有的被执行人在诉讼前或执行前已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产权、银行存款、上市股票、企业股份、机动车辆、个体或私营企业的财产权属登记为夫妻一方;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已经离婚。要对此类案件执行兑现,若不把夫妻另一方追加为被执行人,实属一大难题。因而在执行实务中,多数法院  相似文献   

12.
薛子进  范学伟 《法人》2013,(6):30-36
由于与一场合同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拥有同一位投资人,郑州新型包装材料研究所被河南中牟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因此被执行的土地等资产价值高达数千万元,却仅以1227万余元的价格被拍卖,而案件执行标的仅为区区309万。更富  相似文献   

13.
被执行车体的变更和追加,是指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法律事实,致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裁定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保证申请执行人实现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第76条至83条均…  相似文献   

14.
《法律与生活》2021,(4):17-18
2021年1月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适用民法典和新修正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审结了_起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此案是民法典生效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审结的第一起执行审查类案件。  相似文献   

15.
执行机关依据执行名义行使民事执行权。但夫妻共同债务系连带债务,如果执行名义仅以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的,从共同诉讼角度看,无论夫妻连带关系所生的债务系必要共同诉讼还是普通共同诉讼,执行机关均不得依该执行名义追加另一方配偶;从判决既判力之客观范围看,该执行名义效力客观范围仅及于债权人与被诉配偶间的法律关系,而不及于债权人与另一方配偶间的法律关系,执行机关不得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之名,行"以执代审"之实。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这是对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发生被执行人变更,法院应如何执行的问题,所提供的一个法律依据.这一法律规定,改变了过去对被执行人的变更,无法可依的状况.本文拟就这一法律新规定结合自己在执行工作中的实践体会,谈谈对被执行人变更的几点认识.一、被执行人变更的概念和特征被执行人变更,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制作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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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主体变更的应有程序吴璞(宝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要做到正确确定被执行人权利义务的承受者,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来保障。变更被执行人主体的程序应包括下面两个条件:(一)未经变更不得执行发现需要变更被执行人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全面、客观...  相似文献   

18.
当前,在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无法执行的,占有相当比例。这部分案件,靠加大执行力度无法解决问题。为此,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以“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为主要理由,对这些案件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笔者认为,对此类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案件, 应实行债权凭证制度,而不应采取一般意义上的中止、终结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19.
变更被执行人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被执行人无力履行自己义务或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将原被执行人的义务承受人裁定为被执行人,并由其履行原被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司法活动.需要变更被执行人的情况在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中经常遇到,但民诉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对这一活动的认识不一,做法各异,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20.
关于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执行公告措施的思考冯华生,陈祥利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找不到被执行人是法院"执行难"中较为突出的难点之一。一些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变硬顶硬抗为消极躲避,不打照面,致使案件长期无法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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