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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8月19日,张某请本村李某等人为大工,赵某等人为小工,由李某作为承包人负责为其建房。当晚安装水泥预制檐板时,檐板突然断裂,将房下站立的小工赵某砸伤,右腿粉碎性骨折。为此,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主张某赔偿损失。某基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受害人赵某为房主张某建房受伤控告张某,因而张某是被告。房主建房前未对其购买的预制檐板质量请技术人员检查而使用,因而对事故应承担责任。二、预制檐板质量差,在安装时发生断裂,砸伤他人,某预制厂应负赔偿责任,故列为第三人。三、事故发生在夜间,施工负责人李某在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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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11H,对杨耀青、赵玉梅夫妇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一场灾祸降临到了他们的头上,这天他们的女儿杨红给同事刘更做伴,跌入房门边地下室通道内受伤致死。女儿只有23岁,正值青春年华。杨耀青夫妇办理完女儿丧事后,要求房主赔偿损失,被房主拒绝,他们与杨红的姑母一起于!997年7月以损害赔偿为由向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主王东及刘斐一次性赔偿4万元。率和房出租引发祸端法庭上,杨红的姑母杨麦水诉称:杨红于1980年来新疆后一直由我抚养,由于她父母长年有病,无法正常工作,由杨红的工资补贴家用。1997年5月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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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2003年3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自原籍来津,因未找到工作,后身无分文。5月14日凌晨2时许,刘某窜入本市某公寓小区B座楼下,爬水管上至三楼,从阳台进入被害人室内,搜寻钱物及食品,将茶几上71元窃走,后从厨房内拿出水果刀一把放在身边,躺在沙发上睡觉。上午11时许,房主发现后惊呼,犯罪嫌疑人被叫声惊醒。房主质问犯罪嫌疑人,后刘某被迫离去。2003年5月16日凌晨3时,刘某以同样的手段再次光顾该住户阳台,因阳台门已锁,刘某未能进入,后房主报警,公安人员将其抓获归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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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介绍
2005年3月.某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决定将该市中山路5号私房偿还原房主谷正新.因原房主已故,需办理继承公证。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显示:谷正新于1979年去世,其配偶刘氏于1976年去世。谷正新夫妇的父母均已先于其死亡.谷正新夫妇共生育儿子三人。长子谷小勇,于1978年死亡,其配偶王芳健在,独生女谷玲于2000年因车祸死亡(谷玲的配偶为朱方文,两人于1998年结婚,未曾生育,朱方文已于2002年再婚);次子谷小军,于1986年去世,谷小军之配偶肖倩、之子谷生清、之女谷馨均居住外地;三子谷小龙,现住该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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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1年3月10日中午,张某撬锁进入一居民家中行窃,窃得价值1万余元的黄金饰品,准备离开时与开锁进屋的女房主相遇。女房主发现后迅速反锁大门,将张某锁在屋内,邻里闻讯赶来围在门口。张某见无路可逃,又担心被群众打.即用手机拨打了110报警。民警赶至现场将张某带走,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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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老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定期获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房主去世后,该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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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1998年5月20日,犯罪嫌疑人王华与房主刘燕华签订了租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附近两间邻街门面房的协议,约定每年租金总额为53600元。王华承租后因经营状况不好,于1998年11月篡改租房协议,改变协议规定的租房交款日期及内容,并由唐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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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西把栅乡六犋牛村一名4岁男童被3条狼狗活活咬死.
2009年12月2日,笔者了解到,恶狗的饲养者康某(房主王某的岳父称这些大型犬是他在女婿院内饲养的)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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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住一私房已经20多年了,现房主要将我所住的房子卖给他人,尚未办理过户的法律手续,房主要我搬房。此时,我提出要以同等条件买此房,房主见我要买房,又说不卖了,并提出要我立即搬家腾房,他自己要住。让我腾房的实际目的还是为了卖房,这不是剥夺了我的优先购买权利吗?我应该怎样才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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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人情关系较重,建筑工匠与房主多是“熟人”,多数房主在建房时,只是就建筑事项与建筑工人进行口头约定。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房主到底是发包人还是雇主,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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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名:李某某贩卖毒品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李某某2002年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8年1月初,其与妻子高某某到上海市暂住。1月10日,被告人李某某经上海市某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袁某某介绍,以"马某某"的身份证及其名字租了房主王某某位于上海市某路某号的一套房屋。并支付王某某房屋租金人民币6000元,支付袁某某介绍费人民币8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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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将房屋出租他人做生意,岂料他人却擅自转租第三人。第三人不仅轻而易举地占有了原房主价值几十万元的房产,而且还占有了比该房产高出数倍的巨额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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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老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定期获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房主去世后,该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6月23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允许自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然而试点一个多月以来,市场反应冷淡,无论是消费者还是保险企业,对此新生事物仍然抱有疑虑。那么,我们该如何正确理解“以房养老”,其试点工作又该如何落地呢? 相似文献
6月23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允许自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然而试点一个多月以来,市场反应冷淡,无论是消费者还是保险企业,对此新生事物仍然抱有疑虑。那么,我们该如何正确理解“以房养老”,其试点工作又该如何落地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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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日起,石家庄市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将按其售房收入的5.5%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则免征营业税。这一规定中的“五年”为一些“占小便宜”的人或组织提供了机会,如一些中介机构从卖房者手中将房子买下,但他们并不急于过户,而是到公证处办理一份“公证”,相关费用一般在200元左右,待上述规定中的“五年”期限过后再办理手续;或者一些中介机构以低价买人后利用“委托公证”,再以房主的身份抬高房价,从中谋取不正当的利润,以起到“炒房”的目的。这样既省掉了一次营业税和一次过户费,又有可能从中谋取一定的高额利润,可谓是“一举两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