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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国际货物销售风险转移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货物销售法中的“风险”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销售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卖方交付的货物遭受损坏、灭失的风险。关于风险转移的法律制度表明了特定交易条件下风险自卖方转移至买方的准确的时间和地点 ,使我们能通过确定货物损失原因、性质 ,决定由哪一方承担风险损失责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引用诸如Incoterms中的贸易术语在销售合同中规定风险转移界限 ,公约还提出 5种补充性的风险转移模式。公约还规定了卖方违约时仍应承担风险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责任  相似文献   

2.
转移货物的财产所有权是货物买卖中的核心。在当今世界贸易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货物运输是由海运来承担的,货物交付运输后,承运人对该票货物签发提单,正确判定提单下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对于保证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安全,促进贸易的发展,以及避免减少纠纷的发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方法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等其他的法律、法规对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均未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3.
货物品质异议期限是买卖合同中卖方瑕疵担保责任及买方主张货物品质瑕疵权利的平衡"工具",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异议期限做了系统而周密的规定,我国《合同法》既借鉴《公约》设置了包括相对与绝对的两种货物品质异议期限制度,又有不同于《公约》的规定。本文对《公约》及我国《合同法》相关法条分别进行评析,并对两者进行比较。  相似文献   

4.
作为买卖合同的两种形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存在着许多共识。但由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鲜明的涉外性,导致了二者之间的明显差异和显著不同。本文试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以下简称CISG)与我国《合同法》为出发点,通过制度的比较,分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并提出完善我国合同法的相关构想。  相似文献   

5.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第69条规定了买卖货物的过程中风险转移的一些例外情况,是针对公约中的风险转移制度规定的补充性条款。准确理解公约第69条条文的内容,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更好地对其进行利用,能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秩序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6.
为了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风险转移规则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本文从公约的条文和一些基本概念入手对公约规定的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和三个特殊规则即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规则,在途货物的风险转移规则及不涉及货运输和目的地交货的风险转移规则的具体适用进行了阐释,以期能够在具体实践中得到准确应用,以保护买卖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根本违约 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是指货物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过程中因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扣押等原因所发生的意外的损失和灭失。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相关规定,一般原则下,如果卖方依合同规定的要求将货物交于第一承运人时,风险就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即风险发生了转移。但是如果在卖方根本违约的情况下,风险又是否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8.
论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买卖合同订立后,标的物在自卖方备货完毕到买方验货收讫止这一过程中可能会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而遭到毁损、灭失,即货物买卖中的风险。公平合理地解决这种风险后果的承担问题,对于保护交易安全,促进商品流转有重要意义。因此,货物风险转移时间对货物买卖有根本意义。我国目前尚无确立货物风险转移规则的法律法规。对于这一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以下简称《销售公约》)已作较详尽的规定,而且,各国法律的规定也差别不大。所以,在制定我国规范此问题的法律时,我们完全可以借鉴《销售公约》和其他国家有关此问题的…  相似文献   

9.
王淑敏 《法学杂志》2012,33(8):86-9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为国际贸易的统一实体法,创设的货物风险转移原则较为笼统性,因而为最新的国际贸易术语统一惯例《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预留了足够的空间。尽管强制法限制惯例的约定,但两种规则并不冲突,彼此之间相辅相承。秉承公约的传统,同时利用国际贸易惯例的功能,改革与完善国际货物买卖和运输交接货的责任界定与风险转移,是国际商会对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杰出奉献。  相似文献   

10.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风险转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下称公约)中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共有五个条文(第66条-第70条),确立了公约关于国际货物销售风险转移的基本制度。风险转移问题被认为是海牙《国际货物销售统一法公约》(下称ULIS)起草者们遇到的需要“最为严肃对待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1.
中国法律传统虽以"公法"为主要特征,强调以身份关系为纽带的"公权力",但在"私法"领域,却并非不重视以自由和平等为基础的"私权利"。在中国传统契约与清水江文书中,均普遍存有关于"契约自由"与"主体平等"这样一种"契约型社会"的私法观念。在契约自由方面,主要通过"二主和同"、"两和立契"等契约语言来体现契约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意的结果;在主体平等方面,则通过"两共平章"、"平中立约"等用语来表明立约双方具有平等的人格与主体地位。而这样一种注重合意、平等立约的私法观念,以及尊重契约、敬畏契约,通过契约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精神,是当今我国法治化建设过程中重要的本土资源与宝贵财富。在提倡尊重契约精神、保护私权利等法治观念的今天,亦能够为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提供历史的和本土的基因。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几个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条款的理解,分析海上运输合同、买卖合同以及付款方式,进而指出在《鹿特丹规则》下FOB卖方的地位。与此同时,提出出口商应如何处理买卖合同与海上运输合同的关系,如何处理提单签发问题,如何减少风险,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似文献   

13.
屈广清  刘萍 《河北法学》2005,23(10):75-77
<海牙规则>是有关提单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领域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国际实体私法条约,我国没有加入该条约.<海牙规则>在我国涉外海事审判中不能直接适用,但是,基于冲突规范的指引,<海牙规则>在我国可以作为准据法间接适用.<海牙规则>第10条不应作限制解释,不应成为其在我国间接适用的阻碍.  相似文献   

14.
论CMI运输法草案有关控制权的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买卖合同与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来探讨海上货物运输控制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结合相关立法 ,对 CMI运输法草案就控制权条款进行评析 ,并介绍我国关于控制权的现行法律及立法动态。  相似文献   

15.
孙岚 《现代法学》2002,24(6):137-141
海运合同是国际商事合同中较为特殊、较为复杂的合同 ,在海运合同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受到限制 ,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在国际海运领域则存在大量的国际公约 ,而且事实上国际公约以直接或间接的方法发挥着作用。因此 ,在海运合同领域 ,确定“国际公约直接适用原则”和“适用与国际公约最接近的法律”是既有必要又完全可行的。  相似文献   

16.
收货人依法对承运人负有及时提取货物的义务。法律赋予收货人及时提取货物的义务有其理论上的依据。托运人与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中约定承运人向第三人交付货物,该约定从性质上分析属向第三人给付的契约,收货人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但货物运输合同仍可为收货人设定义务,只要此种约定在运输单证中载明,收货人接受了单证即应受此种约定的约束。受领性质上为一种权利,但因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也可使债权人负接受履行的义务。此时的受领,应认为是债权人权利与义务的融合,因此,收货人提取货物是权利的同时也是一种义务。规定收货人负有提货义务是立法选择的结果,也是将债权人附随义务法定化。赋予收货人提取货物的义务和贸易法下买方的拒收权并不矛盾。《合同法》的实践表明赋予收货人提取货物的义务并不导致实务的混乱和承运人利益的损害。英国《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第3条赋予收货人有条件的提取货物的义务,值得借鉴。在《鹿特丹规则》下,收货人负有提货义务应满足两个条件,即收货人要求提取货物和收货人适格。  相似文献   

17.
金融衍生交易特别是场外衍生交易规则与传统民商法之间的冲突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衍生工具作为一种新的合同类型,与传统合同的显著区别在于"当前订约、未来履行",从中派生出特殊的履约风险、缔约风险等一系列新问题。对赌、显失公平等法律争议正是基于衍生合约本身的特性而产生;而通常被称为"衍生交易规则"的一整套制度实际上是市场自发创设的防范履约风险的安排。在此,场外衍生交易与场内衍生交易之间没有本质区别,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需要应对同样的问题。通过还原衍生交易规则背后的法律逻辑,可以构筑一个以"合同"为中心的衍生交易法律问题的分析框架,容纳从合同效力、履行、缔约到信息披露、监管等一系列问题。以合同为主要处理对象的民商法应扩张自身的体系以容纳实践中产生的新合同类型,从而为整个金融衍生交易法律规则体系提供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8.
保护好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既是我国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对国际奥委会的一项承诺,是评价承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法治环境及中国政府行政执法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已就此项工作构建起了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在内的法律保障体系.本文在对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若干概念进行简略释义的基础上,对国内外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理论、立法与实践作了较为详细的剖析,从而对即将举办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相似文献   

19.
在揭示现代法治的起源和理念时,先秦法家的观点往往作为对立面而成为历史批判的靶子,我国法学界对"法治"和"法制"、"依法治国"和"以法治国"、"形式的、浅度的法治"和"实质的、深度的法治"等概念所做出的有意区分既加重了对先秦法家的打击,也中断了一种法治思想的文化连续性的思考方案。事实上,先秦法学关于以国为国、以法治国的基本主张开启了实证主义法学的先河,同时也为人的行为的分治理论和共治理论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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