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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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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同犯罪与身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刑法分则中的大多数犯罪任何人都可以构成,如杀人罪、伤害罪、抢劫罪等等;但也有一部分犯罪,必须行为人具有某种特定的身分才能构成,如贪污罪、受贿罪,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这一类犯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在刑法理论上通常叫做“身分犯”。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有些犯罪的犯罪主体是由特殊身份的主体构成的,刑法理论上将其称为身份犯,而刑法总则却没有对"身份"的含义作界定,刑法理论对"身份"概念、分类也有不同观点,当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犯罪时,如何定罪,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刑法分则、司法解释对贪污罪、徇私枉法罪等个别犯罪作了规定,但这些规定缺乏全局性,司法解释本身的合理性也值得商榷,实践中对于共犯中身份问题的处理很不统一,本文从身份、共同犯罪、司法实践着手对共同犯罪身份问题作一探析。  相似文献   

3.
刑法将许多犯罪规定为身份犯,犯罪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身份才能构成这些犯罪。有些身份在刑法中具有定罪作用,这种身份叫做定罪身份。除此之外,有些身份还具有量刑作用,这种身份叫做量刑身份。所以,我们将刑法中所规定的行为人所具有的对定罪量刑有一定影响的特定的个人要素叫做刑法中的身份。有些国家的刑法中还规定某些犯罪只有特定的单位才可以构成,因此,单位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身份,也有研究之必要。  相似文献   

4.
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与普通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根据犯罪主体不同,可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共同实施犯罪,即共同犯罪人都具有刑法所要求的特殊主体条件。另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普通人员(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及虽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未利用职务之便的)共同实施犯罪,即共同犯罪人中,有的具有刑法规定的特殊主体条件,有的不具有特殊主体条件,俗称内外勾结的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5.
在刑法中,有些犯罪的主体是由特殊的主体构成,刑法理论上将其称之为身份犯.在刑法理论上研究身份犯无论是对行为人的定罪还是量刑都有很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而我国刑法典对此问题没有明确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所以,本文对身份犯的本质作一探讨,目的在于更好的理清有关身份犯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根据犯罪主体的不同可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故意实施犯罪,即共同犯罪人都具有刑法所要求的特殊主体条件。另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普通人员(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及虽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未利用职务之便的)共同故意实施犯罪,即共同犯罪人中有的具有刑法规定的特殊主体条件,有的不具有特殊主体条件,俗称内外勾结的犯罪案件。对于第一种  相似文献   

7.
论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工作人员是我国刑法对一类特殊犯罪主体的称谓。国家工作人员除了能实施刑法规定的一般主体所实施的犯罪外,还由于其职务和权力的特殊性,可以实施一般主体所不能实施的职务犯罪。我国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8.
职务犯罪主体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职权实施的犯罪.我国刑法中的职务犯罪有两大类,一类是刑法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另一类是刑法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职务犯罪是社会腐败的具体表现形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历来是打击和惩治的重点.由于职务犯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必须具有一定主体身份的人才能构成.在司法实践中,对职务犯罪的主体颇有争议,因此有必要对职务犯罪的主体作一些探讨,以便于确定案件管辖,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这对案件准确定性和适用法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内外勾结共同犯罪案件的定性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共同实施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案件的定性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对共同犯罪案件定性的棘手问题。由于我国刑法典没有规定不同身份主体实施共同犯罪案件根据什么原则定性,实践中和理论上存在不同主张:有人认为,应当按照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定罪;也有人认为,应当对有特定身份者和无此身份者分别定罪。目前司法实践中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上述第一种主张,即以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来决定。其主要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该解答规定:“…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较为粗略 ,对无辨认、控制能力之妇女 ,辨认、控制能力减弱之妇女是否要求强制手段才构成强奸罪 ,刑法未作特别规定。这就导致实践中发生此类特殊奸淫案件时如何定罪无法可依 ,有时出现放纵犯罪的现象。本文通过一起奸淫案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 ,提出了完善强奸罪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共同犯罪与身份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刑法中 ,有些犯罪的犯罪主体是由特殊身份的主体构成的 ,刑法理论上将其称为身份犯。对于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在共同犯罪中的认定 ,我国尚未在刑事法律中予以明文规定 ,散见于司法文件中的规定多是对一些个案的处理原则 ,这些规定缺乏全局性 ,有的规定本身的科学性也值得斟酌 ,因此 ,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是很有限的。目前各地对于共犯中身份问题的处理很不统一 ,本文拟就共同犯罪与身份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一、身份的界定身份一词 ,又作身分 ,根据《辞海》 ,身分 ,是指人的出身、地位或资格。在刑法理论中 ,对身份有不同的理解 ,由此对身份范…  相似文献   

12.
论渎职罪的惩治与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渎职罪是一种特殊主体的犯罪,根据新刑法的规定,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过去有人把渎职罪称为“统治阶级内部的犯罪”,这是因为此类犯罪的主体都是政府官员,他们的职务行为从不同...  相似文献   

13.
一般而言.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要求犯罪主体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即其犯罪主体是刑法理论所谓的真正身份犯.在不考虑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主体身份影响到定罪问题,不具备刑法所要求的相应身份,有关犯罪则不能成立。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相似文献   

14.
对我国足球反腐案中涉案的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我国足球协会工作人员犯罪主体身份分别分析,当犯罪主体具有双重身份时,主要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受贿的,应当定受贿罪;主要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受贿的,应当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犯罪主体的双重身份的认定,不能仅依据重罪身份判处受贿罪,而对轻罪身份选择性忽略不进行刑法评价.对于涉案裁判员,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对犯罪主体定罪处罚.此外,本文还对非法赌球行为的立法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5.
吴家林 《法制与社会》2013,(33):283-284,290
强奸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世界各国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我国也不例外。传统的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是男性,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但是,随着男性强暴男性、女性强暴男性等情形的不断出现,我国现行刑法236条规定的强奸罪相关规定已明显呈现出滞后性,呈现出打击不力的问题。本文基于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男性强暴男性、女性强暴男性等案件,对刑法强奸罪的主体、对象进行反思,进而提出重构强奸罪的必要性,以及如何重构的设想,以讨教方家。  相似文献   

16.
票据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华 《法学研究》2000,(6):76-92
票据犯罪主体因罪而异 ,有的票据犯罪一般个人主体、一般单位主体不能实施 ,只有特殊个人主体、特殊单位主体才能实施。有的票据犯罪主体必须具有票据当事人身份 ,非票据当事人不能成为该项犯罪主体。票据犯罪罪过形式是故意和过失 ,模糊罪过和混合罪过的观点并不适用刑法所要求的票据犯罪。银行结算凭证虽然不是票据 ,但是应该归属票据犯罪对象范畴。我国刑法应当承认票据无形伪造。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非司法工作人员与司法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实施徇私枉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能否以徇私枉法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江西读者:阚简阚简同志:所提问题要求回答的实际上是不具有某种身份的人能否构成“身份犯”的共犯。在刑法理论上,对此问题通常可以区分两种情况分别加以考察:一是无身份之人教唆或帮助有身份之人实施因身份而成立的犯罪。通说认为该无身份之人可以成立身份犯的教唆犯或帮助犯。二是无身份之人与有身份之人共同实施因身份而成立的犯罪。在此情况下,无身份之人与有身份之人能否构成共同正犯(实行犯),理论界存有争议。多数人…  相似文献   

18.
夏翔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说法不一,笔者也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一、强奸罪是一种两性关系方面的犯罪。违背妇女意志、强奸与妇女性交是其实质,暴力、胁迫等是其手段。从强奸罪的构成来看,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在某些情况下,妇女只能成为教唆、帮助男子实施强奸行为的共犯;犯罪主体所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人身权利,即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因此,表现这一客体的犯罪对象  相似文献   

19.
强奸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在当今任何国家,不管其社会制度是否相同,都是刑法规定要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因而,我国与英国虽社会制度不同,刑法性质不同,惩罚强奸犯罪的根本目的不同,但两国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作为一种社会防护措施,是可以互为借鉴的;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立法,也需要吸收他国的法律文化。本文拟从强奸罪的立法、强奸罪的犯罪构成等方面对中英刑法作一比较分析。一、关于强奸犯罪立法的比较中国和英国分属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体系,关于强奸犯罪的法律渊源完全不同。一般认为,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基本上…  相似文献   

20.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单独犯罪的情况下,构成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然而,对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是否应以强奸罪论处,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和做法。一些同志将强奸罪的主体作了扩张解释,认为丈夫在妻子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亦应以强奸罪论处。有的法院已经作了如此尝试(见《人民司法》1991年第8期《此案可否构成强奸罪》文)。对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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