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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制度改革的目标应当是“法官要办案、法官会办案、法官只办案”。实现这个目标的标志是:法院里最大的“官”是法官,最高的“长”是审判长。这一官一长只管案件。而法院目前的现状与这一目标的要求相差甚远。为了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任务,必须重新构建能够体现司法特质的法官制度,在这个制度的保障和约束下,造就一支高度职业化和高度自治的职业法官队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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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改革背景下法官素质与法官教育之透视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是由人来完成的 ,忽视人的因素 ,再完美的制度设计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本文从我国法官队伍的现状及结构性缺陷入手 ,分析了造成目前法官队伍庞大 ,素质不高的原因及其对司法制度改革的影响 ,提出从法院的设置、法院内部管理体制和法官的来源等方面着手进行改革的可行性 ,并对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 ,搞好法官的继续教育提出了作者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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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司法的权力如果经过无知和盲从的非职业者之手,那么再神圣纯洁的法律也都会变质。” 经过二十余年的司法改革,我国的法治状况已经有了的长足的发展。但历史和政治体制等多种原因造成的司法人员的低素质而导致司法不公正和司法腐败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形象和权威,无法与繁荣发展的市场经济和诉讼的繁多复杂相适应。法律界于是开始把关注的视角从法律制度和法律技术层面的变革转向司法主体—法院及法官制度的变革。手握司法权柄的一个个具体的法官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最终实现者,因此如何建设一支适应现代法治要求的职业化法官队伍成为新世纪司法改革“公正和效率”主题中的焦点,而法官选任制度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起点和守护神。科学合理的法官选任制度的构建无疑将对整个司法改革起到重要的作用,尽管它必然离不开外部政治体制配套改革和内部其他法官制度改革的支持。本文拟在探讨法官选任制度的意义及现代法治对法官素质要求的基础上,对我国法官选任制度与国外法治发达国家法官选任制度进行比较,进而对我国法官选任制度改革中一些具体制度的改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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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我国目前牵扯法官偏离公正立场的力量不仅来自法院外部,而且也来自法院内部,需要对法官制度的国际化发展趋势进行评价.近年来,国际社会对法官资格的取保更加严格,法官独立原则得到进一步强化,法官的属审判权不断扩大,对法官的管理更加专门化,失职法官由专门机构进行惩戒.借鉴国际作法,我国法制制度改革的重点应是严格法官资格的选任,为法官提供良好的职能保障,改变法院内部的行政化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现代化法官任职制度、晋升制度、考核制度、惩戒制度和法官独立审判制度来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益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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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贵州、四川、重庆等西部12个省区市800余家基层法院试行法官助理制度,在审判法官与书记员之间设立“法官助理”职务,试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组织模式,以此减轻西部基层法院法官短缺问题,分担法官工作压力,提高司法效率与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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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泽明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7,3(5):47-54
在中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背景下,各地法院出现追求法官年轻化、推行竞争上岗、过度倡导办案效率等现象,法院在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追程中产生的造种思维误区与法官职业化建设目标背道而驰。审判职业决定了法官应具备的特有思维,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思维应当符合审判规律特点和法官思维的特性,应从机制上激励法官职业化的思维,改革法官管理制度,延迟法官退休年龄,提高法官应有待遇等方面,为职业化法官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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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是一国法律的基本内容与核心。而无论是西方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法院在司法体制中充当维护法律权威和施行法律的重要作用。如果把法院比作机器,法官无疑为这个机器正常运行的燃料。"从法律上说,被授权在法院里对某些案件或问题做出判决者是法官。"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法官制度的不断革新促进了宪政的完善和司法制度的发展不断完善。因此,一批富有法律素养的高质量法官是支撑着一国司法运转的重要部分。本文主要通过对中美两国不同的法官制度相比较,来追寻着两个国家法官制度的规律性内容以及发展的方向,对重构法官制度、深化司法改革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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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当前越演越烈的基层法院法官荒问题进行分析,在客观评价中国初选法官制度改革各项举措的基础上,指出法官荒正是由于遴选制度不完善而造成的,并进一步明确除薪金制度改革滞缓外,基层法官职业荣誉感的缺失才是法官荒出现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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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练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4)
法院与法院之间差异甚大,在改革过程中各地法院应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以使它们能建立与本院“院情”相适应的法官助理制度。实践中法官助理的职责范围并非决定于改革文件之规定,而是由法院的案件负担、法官的素质与法官助理的数量及能力等多种因素决定。关于法官助理的出路,职业化是一个值得努力的发展方向,不应将晋升法官作为法官助理的职业前景。法官助理改革能否成功,与它作为一个职业对法学院毕业生究竟有多大吸引力关系甚巨。法官助理改革实际上是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次改革。员额制改革进程的快慢、改革目标的达成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法官助理改革的命运。而员额制改革的成败则仰赖于改革者的决心与魄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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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法官制度是指不具备职业法官资格的普通公民直接被任命为法官,以兼职方式到法院就特定种娄的案件,大致独立地进行审判的制度。文章在介绍英国治安法官制度的适用法院、治安法官的选任、构成、培训及其职权行使等方面内容并展望其前景的基础上,分析了治安法官制度对我国司法改革进程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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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凡进必考”的要求下,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当前多已采用公务员考试模式招考“工作人员”。但无论从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还是考试方式来看,这种招考制度都不能被认为是遴选法官的理想模式。重新审视法院招考制度,将法官的选任从目前普遍采用的招录法官助理、书记员甚至法警、法院行政人员的公务员考试中分离出来,疏通成熟法律人才进法官队伍的渠道,建立符合司法特质、体现法官独立要求的法官选任制度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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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法官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独立原则是构建现代法官制度的理论基础,因历史传统及政治体制等原因,目前我国法官制度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应更新我国法官制度的设计理念,改革法官选任资格、选任方式和保障制度,重构我国现代法官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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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法官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官制度存在着法官选任条件的宽泛化、法官管理的行政化、法官建制的地方化、法官个体不独立等问题。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法官制度的设想,认为,我国法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应当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法治发达国家法官制度的有益成份,从法官选任、法官管理、法官培训、法官保障机制等方面全面进行,其实施方式应当是在国家的统一组织下,整体推进,分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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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法官职业化为导向,以法院人员分类为切入点的司法改革路径逐渐清晰,但法官助理在现实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对现有法官助理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检讨,并立足目前基层法院面临的现状,借鉴外国法官助理制度,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对策,使法官助理制度适应我国的国情并使其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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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的落脚点应是法官审判权的独立,司法改革的任务是“去行政化”也即在于实现法官独立,去行政化的过程亦是实现法官独立的过程,所以去行政化与法官独立之间实属平行关系.改革的内容应当与存在的问题相匹配,才具有针对性与实用性.法官审判不独立的问题包括法院内外部两方面对法官独立的干涉.上海方案的法官独立改革内容与去行政化的改革任务之间,只是一种充分不必要的关系.上海改革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可以从五个方面实现:实行员额分级管理制、细化法官终身责任制、明确上下法院关系、改革外部监督考核制度、完善实体证据规则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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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作为司法审判人员参与法院调解,在我国法院‘‘调审合一”模式下存在角色定位和工作性质的冲突。本文从法官职能发挥角度考察我国法院调解的运行现状、法官角色冲突的成因,提出了相应的问题解决方案,以促进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