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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民养老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宪法权利,是一项社会权。中国传统的养老文化对人们的道德要求是公民养老权正当性的道德基础;社会公正理论和代际公正理论是公民养老权正当性的理论基础。公民养老权正当性已得到我国法律制度的确认和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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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是事关社会和谐与人性尊严的多维度民生问题,其关涉民生的保障与改善以及公平正义的促进与实现.就基本权利的类型而言,养老权主要属于社会基本权利中的社会安全权,但也涉及财产权等自由基本权利;就基本权利的功能而言,养老权主要涉及受益功能.为了妥善地解决养老问题,保障公民的养老权,国家必须履行相应的国家义务,通过政策、立法等调控途径提供公共物品与制度性保障,进而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全方位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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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哲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2):48-50
基本权利的分类问题由来已久。有学者认为有关基本权利的自由权与社会权就是通过基本权利的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的性质进行分类,此种说法一度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然而,近来此种说法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但是,各种批判意见都忽视了基本权利本身固有的双重属性,即"主观权利与客观法"以及权利保护方法的时代演变性。自由权与社会权恰好是与"主观权利与客观法"互补的分析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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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思想政治课以国家、公民与法律的关系为主线,上下册的落脚点是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那么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如何呢?一、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通常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其中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称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一般地说,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可以做什么或者不可以做什么的,通常表现为公民的权利。如初二思想政治课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分为: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婚姻自由权;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等九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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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人权保护的司法建设概述
人权保护首先需要在一国的法律中确认公民的一系列基本权利。在法律确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之后,如果一个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济,那么,他在法律上所享有的一切权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司法是进行权利救济的最后手段,也是最为有力的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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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兼具积极权利与消极权利、自由权与社会权之多重因素,于个人生存发展具有突出意义,应从基本权利高度审视各阶段和类型的受教育权并予合理定位和区别.国家在保障不同阶段和类型的受教育权保障中担着不同的义务和责任,应予优先保障的是公民最低限度的受教育权--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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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权利缺损原因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农民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与我国的其他公民一样,平等地享受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认可的各种权利。由于宪法规范相当简约、抽象,公民实际能否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往往取决于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甚至是一些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规定。在二元社会条件下,农民工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与城市居民相比有较大差距。公民权利的保障首先以法律的确认为前提,但公民权利的实现则有赖于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从世界各国发展进程来看,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每一个国家公民权利的实现都存在一定的差序格局。从法理上讲,这正是当前我国农民工权利缺损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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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平等权的宪法学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平等权是我国宪法所确认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平等权是要求国家同等对待的请求权。平等权并非绝对,平等允许合理的差别。农民是公民,应受到平等的对待,但目前我国农民在政治权利、人身权利、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诸多领域备受歧视。因此,保护农民的平等权,必须要在宪法的层面上予以重视。首先要在宪法中确认农民应有的权利,其次,要尊重和保障农民已有的宪法权利,同时还要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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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的角度解释服务型政府的行为限度有一定的缺陷,以公民基本权利为视角的法学方法可以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为解决这一难题作出贡献。按传统的权利划分法,公民基本权利可分为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这两类权利为服务型政府的行为限度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政府对公民的消极权利应尽量尊重,行为以实现社会安定和公共利益为限;对公民的积极权利,应根据社会权利的性质和权利主体类型承担某些"即时实现"的义务,在深度上则以保护"人性尊严"为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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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罢工权的宪法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罢工权是一项宪法权利,这可从罢工权的渊源、罢工权的国际法保护、罢工权与劳动权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得到论证。随着形势的发展,公民罢工权在我国宪法中的地位应得到确认,这是人权保障的要求,也是宪政实施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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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最基本含义就是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而对公民权利的最有力救济应是宪法救济。当前,公民基本权利越来越受到重视。文章通过对公民信访权利保障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应通过制度化的设计安排,建构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相适应的法律保障体系。这对于协调多元的社会利益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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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帮助权是我国宪法明示的公民基本权利,应以尊重我国宪法文本、确立适度的法律实证主义、规范内涵分析及实现手段与途径为前提,区分该权利与外国宪法中的生存权、社会保障权等权利的差异;要以人性尊严或人格尊严为基础,明确其作为我国公民宪法权利的宪法地位、宪法属性、权利内容及法律保护;探讨与我国宪政体制与诉讼资源相衔接的社会立法保障、行政机关责任及有限的行政诉讼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