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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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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讯问谋略是侦查过程中一种重要的诉讼技巧,有助于获取口供这种重要的证据。它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智谋性和策略性特征。由于"谋略"天然带有威胁、引诱、欺骗的成分,且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讯问谋略的界限,因此讯问谋略很容易演变成非法讯问。新《刑事诉讼法》在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中并没有明确排除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式获取的口供,因此,应正确厘清讯问谋略与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式进行的非法讯问的界限。要防止讯问谋略演变为非法讯问的措施,应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明确排除威胁、引诱、欺骗方式获取的口供,严格执行并完善讯问过程中的录音录像制度,引入辩护律师的讯问在场制度,加大对违法方式取证的侦查人员的惩罚。  相似文献   

2.
讯问策略的运用可极大地提高侦查效益,但其中含有的一些欺骗、引诱、威胁等性质的策略的运用颇具争议。法律应当对欺骗、威胁、引诱等性质的讯问策略保留一定的容许度,主要原因在于讯问主客体之间固有的对立关系、提高侦查效益的需要以及讯问策略谋略性的必然体现。而国外对此类讯问策略也是依据一定的标准给予此类讯问策略一定的容许度。我国目前的相关解释对于威胁、引诱、欺骗的法律界限问题仍未详细规定。对于非法欺骗、引诱、威胁及其他非法讯问策略的认定,应坚持以下标准:不能限制或剥夺被讯问人的自由供述意志,不能导致虚假供述,必须符合公序良俗原则,必须恪守司法诚信原则,且在普通社会大众所能容忍的限度之内。  相似文献   

3.
讯问策略的运用可极大地提高侦查效益.但其中含有的一些欺骗、引诱、威胁等性质的策略的运用颇具争议。法律应当对欺骗、威胁、引诱等性质的讯问策略保留一定的容许度.主要原因在于讯问主客体之间固有的对立关系、提高侦查效益的需要以及讯问策略谋略性的必然体现。而国外对此类讯问策略也是依据一定的标准给予此类讯问策略一定的容许度。我国目前的相关解释对于威胁、引诱、欺骗的法律界限问题仍未详细规定。对于非法欺骗、引诱、威胁及其他非法讯问策略的认定,应坚持以下标准:不能限制或剥夺被讯问人的自由供述意志,不能导致虚假供述.必须符合公序良俗原则.必须恪守司法诚信原则.且在普通社会大众所能容忍的限度之内.  相似文献   

4.
"威胁、引诱、欺骗"的讯问策略方法是否具有适法性在学界一直具有争议,近年来关于应对"威胁、引诱、欺骗"的讯问策略方法具有一定容许度的观点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许诺的实质也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利益诱导,其与引诱的区别何在,在我国侦查讯问中能否适用及如何使用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5.
无论是从侦查讯问的对抗性特征及实践效果看,还是从国外侦查讯问的立法和实践看,在侦查讯问中运用"威胁、引诱、欺骗"手段均是必要的和可行的,但要注意"度"的把握。  相似文献   

6.
长期以来,对讯问中非法威胁、引诱、欺骗策略方法理解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2012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保留了讯问中禁止威胁、引诱和欺骗的条款,从而使这一问题更为棘手。就研究现状而言,无论是法律文本还是学术研究均是一种以讯问主体为中心的解释框架,这种解释框架会遇到诸多障碍和难以克服的问题,需要另寻方向和出路。以讯问对象的正当期待作为分析这一问题的框架是一种新的视角,可以设立讯问策略方法合法性判定的基准。正当期待是指处于讯问程序中的讯问对象因侦查机关的先前行为而对自身正当利益产生的某种期待,并且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满足上述期待。非法讯问策略的概念可以进一步阐释为:某种讯问策略意图引导犯罪嫌疑人对自身法定权利及其实现过程产生错误认识。讯问策略的使用不得错误调整讯问对象的正当期待。在此框架下,具体规则的展开则更为明晰和确定。  相似文献   

7.
我国立法对以引诱、欺骗方法讯问采取了泛道德化的否定立场,虽然立法对由此获取的供述网开一面,但这种否定立场仍强化了侦查讯问及至整个刑事司法的秘密化倾向,不利于对引诱、欺骗讯问方法进行合理规制。犯罪的本质决定了讯问方法的道德低标准性,以引诱、欺骗方法讯问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各国也在一定限度内赋予其合法性。我国应以不会引起虚假供述作为将引诱、欺骗讯问方法合法化的标准,并以对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对律师开放讯问录音录像和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谨慎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作为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立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精神折磨的规制存在不足。在非法讯问中,精神折磨不亚于肉体折磨,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威胁、引诱和欺骗,其构成要件包括方法、主观、意志三要件。精神折磨禁止规则适用非法心理操控、精神剧烈痛苦、违背供述自愿性三要件标准,鉴于其抽象性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其他配套措施支撑。  相似文献   

9.
侦控方与辩护方之间关于证据可采性问题的针锋相对由来已久,其中侦查讯问策略的运用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模糊冲突就是一个具体而实在的缩影。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和完善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侦查讯问策略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具有不可缺少的必要正当性,二者的矛盾冲突主要集中在"威胁、引诱、欺骗"的性质归属方面。我们很难在这一模糊地带划分出一个具有普适性的直线标准,因此必须保证裁量权这一平衡支点,以是否侵犯相关人宪法性基本权利为标准,在整体原则适用的规范制度之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裁量的过程中,须进一步明确侦查讯问的规范限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不断补充和细化裁量标准,并尝试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判例制度,使得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更具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0.
侦控方与辩护方之间关于证据可采性问题的针锋相对由来已久,其中侦查讯问策略的运用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模糊冲突就是一个具体而实在的缩影。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和完善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侦查讯问策略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具有不可缺少的必要正当性,二者的矛盾冲突主要集中在"威胁、引诱、欺骗"的性质归属方面。我们很难在这一模糊地带划分出一个具有普适性的直线标准,因此必须保证裁量权这一平衡支点,以是否侵犯相关人宪法性基本权利为标准,在整体原则适用的规范制度之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裁量的过程中,须进一步明确侦查讯问的规范限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不断补充和细化裁量标准,并尝试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判例制度,使得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更具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1.
对我国侦讯策略适法性规定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适法",本文定义为适度、合法之简意.正确理解、把握侦讯策略的适法性问题,是实践中成功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的重要途径.本文从分析侦讯策略与法律规定的关系着手,在对西方各国侦讯策略适法性的立法规定和操作实践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对我国有关侦讯策略适法性问题的现行<刑事诉讼法>条文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作了探讨,并对完善侦讯策略适法性问题提出了合理的构想.即要禁止一切刑讯逼供性的侦讯策略,但某些带有威胁、欺骗、引诱性质的讯问方法仍应该有一定的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12.
因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在受讯问时,有受暗示性较强、依从性及内化性较强、更容易作出虚假供述的特征,因此对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有特殊的法律规则进行规范。具体而言,应当建立对精神障碍嫌疑人进行适合讯问的评估制度,对于可以在适当成年人在场的情况下讯问的精神障碍嫌疑人,在讯问时应让适当成年人在场对嫌疑人进行保护并监督讯问行为。另外,基于精神障碍嫌疑人对抗讯问的能力较弱,应限制适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通常情况下具有一定容许性的讯问策略,其他讯问策略也不得超出精神障碍嫌疑人的承受能力。  相似文献   

13.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施行。通过2013年的实际调研我们发现,公安人员在实践中对法条中规定的"刑讯"、"威胁、引诱、欺骗"的认识和态度还存在问题,而通过2016年的实证调研,我们发现上述认识上的问题依然存在。有鉴于此,在制度上,我国还应当进一步明确界定"刑讯",合理设定"威胁、引诱、欺骗"的使用限度,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对民警来说要提高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认识。  相似文献   

14.
因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在受讯问时.有受暗示性较强、依从性及内化性较强、更容易作出虚假供述的特征,因此对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有特殊的法律规则进行规范。具体而言.应当建立对精神障碍嫌疑人进行适合讯问的评估制度,对于可以在适当成年人在场的情况下讯问的精神障碍嫌疑人.在讯问时应让适当成年人在场对嫌疑人进行保护并监督讯问行为。另外,基于精神障碍嫌疑人对抗讯问的能力较弱,应限制适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通常情况下具有一定容许性的讯问策略.其它讯问策略也不得超出精神障碍嫌疑人的承受能力。  相似文献   

15.
侦查人员的讯问行为是讯问方法的载体,讯问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具体的讯问行为。羁押状态与非羁押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权利存在差别,可分为完整享有和不完整享有权利。侦查讯问行为直接影响或侵害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从法律规范层面看,侦查讯问可分为指令性、禁止性和允许性讯问行为。在侦查讯问中,应大力提倡指令性讯问;应从犯罪嫌疑人权利、亲权是否受威胁、侵害界分讯问中的威胁、引诱、欺骗行为是否合法;选择性施行律师在场、检察机关介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等制度以抑止禁止性讯问行为;从讯问时限、语言和尊重嫌疑人人格等角度规范讯问中的允许性行为。  相似文献   

16.
基于恐怖主义犯罪具有极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组织的高度严密性特点和避免恐怖犯罪发生的紧迫性要求,司法机关对侦查人员通过酷刑等非法手段逼取口供的行为通常持默许的态度,但由此获取的口供证据之适用与排除问题却不应当忽视。应当以基本人权为底线划界,以权利克减为基本方法,在理念和功利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采用酷刑逼取的恐怖犯罪口供仍应当被排除。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获取的恐怖犯罪口供一般不宜排除,这些方法与正常的讯问策略、技巧没有严格的界限。"营救式讯问"获取的口供原则上也应当排除。随着法官心证能力的提升、技术侦查的进步及恐怖犯罪嫌疑人权利克减合理的设定等诸多方面的完善,应当渐次削减对口供证据的路径依赖。  相似文献   

17.
一、问题的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承认自己犯有罪行和关于犯罪具体过程、情节的叙述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同时刑诉法也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但是使用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月D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是否可作为定案的证据?刑诉法没有规定,实践中做法也不一。敌本文不惴寡陋,拟对排除非法获得的口供的立法规定及其理论基础作一探讨,从而认为我国应排除非法获得的口供,这不仅不…  相似文献   

18.
2013年施行的刑事诉讼法明确禁止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获取证据,有利于实现我国现阶段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并重的刑事诉讼的价值追求。文章从法理和实践操作两个层面对非法证据的排除予以分析和解读,指出应合理界定"威胁、引诱、欺骗"行为与侦查谋略之间的关系,采用原则性的施用条件加禁止性规定予以规制,同时,最高司法机关也应当通过案例指导的形式对实践中的做法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9.
现行《刑诉法》第32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但是,它没有规定,用非法方法获得的证据无  相似文献   

20.
英国刑事诉讼中对非法获得的证据处理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国刑事诉讼中对非法获得的证据处理之评析熊秋红非法获得的证据系指司法人员采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非法搜查、扣押、窃听等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方法获取的证据。如何对待非法获得的证据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课题。美国曾一度采取绝对排除主义,在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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