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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现将国家商检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商检单证行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审判工作中参照。 附:《关于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商检单证行为的通知》  相似文献   

2.
为依法惩治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车辆监理印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印章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一)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监理印章的;  相似文献   

3.
《刑修(九)》颁布之前,《刑法》第280条第3款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应该看到,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行为属于上游行为,对社会信用管理秩序只会造成间接侵害.而实际使用这些虚假身份证件、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的行为属于下游行为,对社会信用管理秩序造成直接侵害.然而,立法者仅仅将上游行为规定为犯罪,而忽略了对下游行为的规制.这导致司法实务中很多实际使用这些虚假证件、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的行为,只能以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填补这一缺陷,从严打击目前日趋频繁的冒名入学、冒名替考、冒名购票等失信、背信行为,《刑修(九)》在扩大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犯罪对象的基础上,增设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罪,作为《刑法》第280条之一.  相似文献   

4.
对民用车辆伪造、变造、买卖号牌,法律规定尚有模糊之处,司法实践尚待明确。  相似文献   

5.
《中国公证》2013,(10):61-61
2013年8月,福建省司法厅与福建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查处扰乱公证执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提供虚假的证件、证明文件骗取公证书的;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实施诈骗的都属于扰乱公证执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查处打击的对象。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和单位无视国家外汇管理法规,通过伪造或变造买卖凭证、商业单据等非法手段骗购外汇和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国家金融外汇管理秩序,影响了国家税收政策的实施和宏观经济运行。实务中,司法机关对逃汇罪、骗购外汇罪等涉外汇类罪名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问题的认识存在分歧。鉴于此,本刊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遴选典型案例,共同邀请专家,就涉外汇类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进行研讨。  相似文献   

7.
一、关于伪造国家货币罪的认定仿照国家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国家货币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伪造国家货币罪。对国家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等方法加工处理,使国家货币改变形态、升值的变造国家货币行为,以伪造国家货币罪论处。二、关于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的认定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而予以买卖、携带或者运输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三、关于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行为的认定明知是伪造、变造…  相似文献   

8.
我国台湾地区伪造变造货币犯罪之立法规定主要见于台湾地区刑法第195、197 条之伪造、变造通货、币券罪及减损通用货币罪。伪造变造货币犯罪的行为客体为通用之货币; 其行为方式表现为伪造、变造及减损份量之行为;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之处罚,似有必要区分伪造与变造行为的不同社会危害性,改变规定相同法定刑之立法例:而对于通用之外国货币,似有必要给予其与本币相同之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9.
在当前出现的诈骗、贩卖运输毒品、走私、投机倒把、偷越国境、重婚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行为人往往采用伪造、变造文书、证件、印章的手段。同时,近来在经济交往活动和民事法律关系中,伪造、变造文书、证件、印章的行为也时有出现,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我国刑法第167条将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与许多国家的刑法规定不同,我国刑法未将伪造,变造私人文书、印章、证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施行,在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侵犯客体方面产生了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詹爱萍  陈兵 《中国公证》2013,(10):49-53
一、骗取公证书现象概述 《公证法》第44条列举了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在申请、办理、使用公证书过程中弄虚作假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三种情况:(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2)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3)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和公证机构印章的。其中.对于第(3)种情况,因公证书本身乃系伪造、变造。使用部门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只要稍稍留心并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核实查询即可知悉公证书之真伪.因而相对容易发现问题.且立法对伪造变造公证书行为之惩处已有明确规定,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相似文献   

11.
有价证券诈骗罪定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五个方面研究了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性问题。在客观方面,对以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作为权利质押的,买卖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的,冒用他人有价证券的,国债回购交易中的诈骗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进行诈骗活动的,使用作废、无效的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的,使用不存在的“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外国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的定性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见解。在主体方面,对单位实施的有价证券诈骗行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兑换现金行为的定性进行了研究。在主观方面,对明知、非法占有目的等是否构成本罪的要件及具体如何认定进行了探讨。此外,还讨论了本罪犯罪数额的认定,未完成形态、罪数形态、共犯形态等犯罪形态的认定和处理。  相似文献   

12.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疑难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第197条的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仅指伪造、变造的国家发行的债券等资本证券,包括国家发行的彩票;伪造、变造的无客观对应的国家有价证券,属于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使用”是指按照有价证券的功能,将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作为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行使的行为;“使用”必须具有欺骗性质,将伪造的、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出售给知情的对方的,成立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兑换现金的,应分清不同情形处理;一般主体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相勾结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在无受骗者的情况下,应认定为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13.
王新 《中外法学》1996,(3):48-51
<正> 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金融工具作为社会资金的融通手段和信用关系的载体,日趋显得重要,已成为金融市场的基本构成要素。为了维护金融工具的公共信用,确保经济秩序,世界许多国家都把伪造支票、股票、信用卡等金融工具的犯罪规定在刑法中,予以刑事处罚。我国也在《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中规定了伪造有价证券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并确定了比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更重的法定刑。但是,伪造、变造金融工具的犯罪依然明显增加,作案数额也越来越大,危害十分严重,这值得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为此,笔者针对刑法理论和实践中提出的有关问题,以金融学为底蕴,并比较各国关于伪造、变造金融工具犯罪的刑事立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伪造、变造金融工具犯罪做些法律思考。  相似文献   

14.
一、具体票据犯罪的认定(一)关于伪造、变造票据犯罪问题刑法没有将伪造、变造票据行为独立规定为伪造、变造票据罪,而是在第177条中将其纳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中。刑法中的金融票证,除了票据,还包括银行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卡、信用证等与...  相似文献   

15.
骗购外汇的行为认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行为对于行为人不仅骗购外汇,而且还亲自伪造、变造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行为,达到法定的追诉标准时,应以骗购外汇罪认定。同时,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规定对此行为要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16.
伪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的犯罪对象都是针对市场流通中的真货币,然而刑法规定为不同的犯罪,犯罪构成要件也不同,不利于司法实践中打击这类犯罪行为,笔者以为,刑法应予修改,将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规定为同一犯罪。  相似文献   

17.
正根据《法律与生活》第519期(2014年8月上半期)读者栏目中读者来信所述情况,盗窃者涉嫌构成"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罪"。我国《刑法》第280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  相似文献   

18.
骗取出口退税犯罪证据特点作案环节多,取证面广出口退税涉及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之间的购销买卖关系、境内公司与当地税务机关、海关、银行等部门之间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骗税行为人往往利用伪造、变造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虚假的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和结汇单等,假借某些公司、部门的名义,精心设计,假戏真做。要判断出口退税各环节中涉及的单证资料是否真实,自然离不开对销售、征税、运输、报关、收汇等环节及相关单证资料进行调查。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描述是简单罪状,并没有就该罪的法定构成要件进行具体规定。另外,因为证件、印章与公众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求学、入职、考试等皆有广泛的需求市场,这必然导致该罪的危害行为和表现方式多种多样,日趋复杂化,也增强了司法实践中认定的难度。我们应在充分分析本罪构成要件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从定性和定量角度界定本罪的罪与非罪,并且结合司法实务,探讨本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相似文献   

20.
恶意民事诉讼,是指行为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采用伪造、变造重要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替其伪造、变造重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恶意将与其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对人卷入诉讼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两个:第一,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了重要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替其伪造、变造了重要证据,并以此作为其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支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相对人向其履行某种义务的行为。第二,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即行为人通过民事诉讼,希望人民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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