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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专利法》对“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受“产品”的限定,不能对脱离产品的图形用户界面本身提供保护,因此提供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计算机软件不能被认定为专利侵权。“制造、销售专利产品”不能被扩大解释为开发软件和提供下载,否则会违反立法原意并架空间接侵权规则。也不能将用户安装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计算机软件认定为“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专利产品”,并根据认定间接侵权的“独立说”将提供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计算机软件认定为间接侵权,否则将突破“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限制。应通过修改《专利法》,单独规定对图形用户界面的保护,解决“软件分离”带来的对图形用户界面保护不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外观设计专利新颖性有绝对新颖性、相对新颖性和缓和新颖性三种。我国正在修订的专利法宜继续坚持混合新颖性标准,其比较对象原则上应限于产品外观设计.抵触申请也可破坏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新颖性。我国外观设计专利应引入创造性标准,对同一申请人同日在相同产品上中请的多个相似外观设计,不宜被认定为重复授权。此外,我国外观设计专利应继续坚持“美感”标准。  相似文献   

3.
李小武 《清华法学》2012,6(5):50-64
我国在《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不受外观设计的保护.这样的规定不尽合理.GUI尽管可以有多种保护方式,但从其属性看符合我国的外观设计的定义.在GUI问题上的态度折射出我国现今对于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的整体理解.这种理解,连同外观设计是否需要“创新性”、外观设计侵权的评判主体、是否将平面印刷品的外观排除在外观设计保护之外等诸多争议,都可回溯到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的起点:即外观设计到底保护什么?以何种方式进行保护?我国2008年的第三次专利法修正致力于提高外观设计的保护,但其采用的是专利标准而非传统的版权标准,这一方向本身有悖于外观设计的国际立法初衷,而且也不利于解决中国现存的问题,应该批驳.  相似文献   

4.
专利法第31条第2款规定了外观设计的“单一性原理”,即:“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这一规定,蕴含着专利法丰富的内涵,对于申请人而言,巧妙运用“单一性原理”,可以达到多层次保护以拓宽保护范围的目的;对于审查员而言,可以根据“单一性原理”,正确理解外观设计的构思,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产品需要与满足“单一性原理”下的多项外观设计分别比较,只要落入其中一项外观设计,在没有法定例外的情况下,则可以得出侵权的结论.本文通过案例具体论述“单一性原理”在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和专利侵权判定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5.
程永顺 《知识产权》2003,13(5):39-43
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过程中,正确理解外观设计产品的制造、销售与使用行为至关重要。因为,它涉及到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几则案例,对此问题作一探索。(一)对制造、销售、使用的理解1.对产品外观设计的使用对产品外观设计的使用,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功能得到了应用,而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获得专利时,其产品的功能、技术性能是被排除在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之外的。因此,专利法第11条第2款讲到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禁止权时,并未赋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使用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禁止权。也就是说,根据专利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近日,“中山宝宝好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宝宝好公司)与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好孩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好孩子公司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依法应受到法律保护:宝宝好公司生产、销售侵犯好孩子公司涉讼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一审法院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确定本案赔偿数额50万元并无不当。因此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终审判决。  相似文献   

7.
我国电子产品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保护的法律障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专利审查指南》对于电子产品的图形用户界面(GUI)拒绝以外观设计方式进行保护,这与许多国家的潮流不同.中国目前对电子产品用户界面进行外观设计保护的法律障碍,从比较法的角度看似乎可以排除.在对用户界面不提供外观设计保护的情况下,中国司法界提供了诸如版权法、商标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但能否给予外观设计的保护,值得思考.  相似文献   

8.
图形用户界面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其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思路,将外观设计带入一个崭新的互联网世界.苹果诉三星案,历经美国法院一审、二审以及联邦最高法院再审,围绕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联邦最高法院时隔120多年再次就外观设计案件进行了审理.传统外观设计损害赔偿的“全部利润规则”是否适用于图形用户界面,将接受新事物的挑战和我国实践的抉择.  相似文献   

9.
程永顺 《知识产权》2003,13(4):50-52
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是一大难题。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及色彩等要素的结合,它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视觉和购买欲望,因此,越来越受到权利人和消费者的重视。由于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在侵权诉讼中,为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带来许多新问题。一、被侵权的产品外观设计与产品本身不可分时,怎样计算损失赔偿额?外观设计保护的是工业品外观设计。所谓产品外观设计与产品本身不可分,是指外观设计就是附着在工业产品上的设计,产品外观设计与产品本身融为一体,如“微型吸尘器”、“扫帚”、“立体贺卡”、“服装”等外观设计…  相似文献   

10.
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同属于工业产权。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或者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外观设计只有取得了专利权后,才受法律保护,才具有排他性。同样,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即商标专用权是以该商标被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前提的。由于外观设计和商标都具有点缀和美化产品的作用,因此有些人对外观设计专利和注册商标产生了概念上的混淆,误把商标作为外观设计来申请专利,以致“走错门”。因此,我们必须对外观设计专利和注册商标的异同点有清楚的认识,有效地将企业的产品及其信誉置于法律保护之下。外观设计专利和注册商标虽然都是法律授予权利所有人或持有人的无形财产权,但二者存在许多不同之处。首先,作为这些无  相似文献   

11.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13.
在日趋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政府的回应行为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不积极回应势必会给社会、公民带来不理解甚至激烈对抗,使得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也难以发挥主导作用。本文从善治理论入手,采用实证的方法,探讨树立一种新型政府形象的行为之一就是强化政府回应。  相似文献   

14.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15.
论环境犯罪严格责任原则之有限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犯罪是否适用严格责任是刑法理论界长期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个理论难题。严格责任引入环境犯罪固然有助于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减轻检控机关证明责任、提高诉讼效率等司法效益,但同时也必然带来扩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面、突破传统刑法罪过理论以及随意出入罪等司法弊端。而现代刑事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要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以牺牲人权保障来换取惩罚犯罪的司法成效是得不偿失的。环境犯罪中引入严格责任同样必须合理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诉讼目的,应当严格控制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即只能为了有效保护被害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严格规范,且必须重视推定等证明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相似文献   

16.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修订与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柏平 《政法论丛》2011,(6):91-100
我国《海域法》实施九年多来成绩斐然,但该法与其他法律之间仍然存在冲突,尤其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海域法》与现代物权法理论的矛盾更加突显,因此,有必要在《物权法》的架构下,全面梳理与完善《海域法》中对海域使用权制度的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涉及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登记制度、流转制度、海域使用权的终止与收回,以及与海域使用有关的其他权利类型等。  相似文献   

19.
侵占罪犯罪对象要素之解析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遗忘物”要素,应当正视立法规定上的不合理性,根本解决办法应当是尽快修订刑法的规定,将侵占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以及其他所有“脱离占有物”的行为予以犯罪化,以全面有效地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减少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针对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界限所带来的分歧与迷惑。关于“埋藏物”要素,应当坚持侵占罪中的埋藏物与民法上的埋藏物在概念和外延上的“区分论”立场,并注意针对埋藏物进行有效控制持有的“风险性判断”所具有的重要刑法意义。  相似文献   

20.
司法公信力源于司法的自治力、司法的说服力和司法的确定力。司法公信力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理性沟通的产物,是一种归属于社会资本的制度性资源,是司法在发挥纠纷解决功能、权利救济功能和法律发展功能过程中建构起来的任用和信用关系,是司法权威历史演化的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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