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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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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举证时限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民事证据制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举证时限是内含于举证责任中的概念,只有设立了举证时限制度,举证责任制度才能日臻完善,举证时限对举证责任的内涵构成是一个必要的补充。而且,设立举证时限制度,必然引起我国民事诉讼模式及结构的系统调整和重组,带动一系列诉讼制度的变革。同时,设立举证时限制度,对于促进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事诉讼模式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可见,设立民事举证时限制度是极其重要的。笔者选择性地对如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2.
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对我国证据制度的影响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我国证据制度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本文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完善我国证据制度提出了如下建议:借鉴英美证据法的排除规则,对收集证据的非法手段和合法方式予以明确界定;强调和保证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完善举证时效制度和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制度;重新认识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的关系,确定“高度盖然性”的证明原则,合理地运用自由心证主义  相似文献   

3.
在坚持当事人举证为原则、法院查证为补充的思想指导下,严格界定当事人举证和法院查证及当事人申请法院查证的范围、程序和时间,建立完整的举证责任制度,完善当事人取证制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建立健全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的法律保障机制,使审判方式改革真正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4.
对民事举证责任含义,我国诉讼理论界一直从行为意义上将其理解为提供证据的责任.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制度,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制已越来越不适应我国民事诉讼的发展和审判实际的需要。笔者拟通过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含义规定的分析,对完善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含义提出自己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5.
举证时效制度,是指法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举证,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该期限内举证的,可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但有证不举或逾期举证者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对逾期举证不予采信的一种制度。本文将要探讨的仅限于民事、经济诉讼中设立举证时效制度的问题,当前,人民法院正着力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改革,该项制度的设立当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我国对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重要改革及意义自1991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以来,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经济案件中…  相似文献   

6.
证据制度改革与完善,始终是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以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为切入点,经过十几年的摸索之后,进入了一个强化庭审功能尤其是强调当庭举证、质证的新阶段。目前,如何改革和完善民事证据制度,已经成为制约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瓶颈”。现时正在进行的民事审判方式(主要是证据制度方面)改革。实际上,是在司法实践层面上对一些与现行法律或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审判人员往往忽略了对举证责任倒置和举证责任转移的区分,仅按部就班的进行审判,致使法院对于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的过程重视不够,从而客观上放宽了审判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最终导致法院的中立地位有所撼动,并且有损法院在人们心中的公正形象.因此,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移的差异应当被大家重视,不同功能的举证、质证应被加以区分,从而使原告和被告获得公正的审判结果.  相似文献   

8.
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是当今司法界及法律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已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一段时期的试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所要求的公开审理,强化庭审功能,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责等这些举措,有利于促进法院的廉政建设,保证办案公正,有利于全面客观地调查收集证据和审查证据,防止先入为主,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法官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驾驶庭审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有的法院在改革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文化素质及本身条件的实际情况,全面否定经过长期审判实践积累起来的经验及依法确立的原则与制度,因而产生了一些超前的,不适合我国国情的甚至是错误的审判方式和方法,致使所审案件案情不清、裁判不公、武断粗糙,特别是体现举证、质证、认证这一环节之上,而举证、质证、认证是人民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核心内容,本文主要就这一环节所存在的问题浅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相似文献   

9.
黄平 《法学》1995,(11)
在规定当事人负举证责任的同时,规定法院也要在一定范围内调查收集证据,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特点。在以往的民事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不重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证,审判人员都要全面地调查收集证据,以致形成“当事人一张纸,法官跑断腿”的不合理现象,严重影响了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提高。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把举证和查证的关系由原来的重叠关系,变为相辅相成的关系,显得科学而切合实际。笔者认为,根据民诉法第64条规定,举证和查证的关系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0.
试论民事诉讼法的限期举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院系统从80年代后半期在民事、经济审判方式上进行改革,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出后的近两年中,对举证责任的研究与改革更加深入,部分地区的法院就此进行了大胆的尝试,遇到了一些障碍,影响了举证制度改革的深入。其中举证期间就是一个尚无法律明文规定而又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此发表一点管见。 一、关于限期举证制度的含义  相似文献   

11.
举证时限制度源于西方的证据失权制度,是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落实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审限制度不可或缺的手段,也是实现诉讼效率、效益和程序公正价值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改革的发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时限制度势在必行。本文拟从举证时限制度的内涵及理论基础入手,论证该制度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的价值和优势以及该制度在我国的演变和发展过程,并从法院、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该制度本身等方面阐述了该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问题,最后分别从上述各方面提出了建议,以期该制度能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走出困境,得到切实运用。  相似文献   

12.
举证责任制度是民事证据乃至民事审判领域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其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决定着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价值的实现。而对于执行程序,由于其有着区别于民事审判程序的特点,所以举证责任制度在其中应当慎用。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在民事诉讼研究领域,庭前准备程序的独立程序理念日益受到关注,作为庭前准备程序创新瓶颈的举证时限制度更是备受青睐。举证时限制度,质言之,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者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全部的证据材料,逾期法院不再接受该证据材料并不进行质证、认证活动的诉讼期间制度。法律上,证明结果和案件事实的一致性是相对的,为实现诉讼的迅速性和追求诉讼的经济效益,要求当事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举证行为,当为符合民事诉讼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方面,根…  相似文献   

14.
民事举证责任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地理解和掌握这一制度,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一直是大家共同探索的问题。在实行审判方式改革过程中,我们采用庭前交换证据的方式来明确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规范当事人的举证行为,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庭前交换证据即是在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案件前,由审判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使其将搜集的证据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法院,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副本交换的一种操作规程。房前交换证据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人民法院主持下的当事人之间庭前交换证据是民‘事…  相似文献   

15.
针对目前民事经济案件多、大、新、难的特点,我国法院系统推行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改革的主题之一.把举证的权利还给当事人,不仅有利于审判效率的提高,而且,这一新型审判模式的充分运作,也是强化庭审功能的前提与基础.为使当事人举证有针对性,提高办案效率和效果,人民法院有必要对当事人举证进行指导.  相似文献   

16.
举证时限制度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效的法律后果的一项民事诉讼期间制度。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举证时限制度,民事诉讼实践中延误举证而延滞诉讼现象的大量存在,妨碍了程序公正的实现,诉讼效益的提高。  相似文献   

17.
传统的民事审判方式曾在我国的审判史上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它逐渐暴露出一些明显的弊端,主要表现在:第一,举证责任倒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使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传统的做法是由法院调查取证。相当一部分案件,本应由当事人举证的没有举证,而由审判人员四处奔波,收集调查证据,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有的当事人不但不觉得自己有举证责任,甚至还责问审判人员“为什么还没有查清?”有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只是对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辩论,然后…  相似文献   

18.
论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蔡忠杰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法院系统陆续进行了“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的讨论和试点,由法院全面客观地收集和调查证据转向由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和当庭认证,引起了“庭审方式”的重大改革。特别是1996年7月全国法院审判方式改革会议以来...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正从传统的模式步入到改革的洪流之中,全国各法院都在积极推进以突出公开审判和强调当事人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作用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的改革。一言以蔽之,即实行直接开庭的审判方式。在此,笔者就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谈谈  相似文献   

20.
渐进与过渡: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冷思考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黄松有 《现代法学》2000,22(4):18-25
文章首先回顾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社会背景 ,针对举证责任、庭审制度等问题采取各种改革措施 ;其次 ,通过对民事审判方式现状的剖析 ,在肯定改革成果的基础上 ,指出了在完全由当事人举证、一步到庭、当庭质证等举措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最后 ,从理论上论证了解决目前存在问题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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