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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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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岛屿对于确定国家海权具有重大意义。海洋法公约对岛屿、岩礁及其他岛礁确定了规则,而对岛屿在海域划界中的作用却缺乏明确的规定。现存国际实践在确定岛屿在海域划界中的作用时考虑的因素很多。南海海域广袤,但岛屿小,其在海域划界中的作用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2.
岛屿在国际海洋划界中的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 98 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岛屿在国际海洋划界中的作用没有做出规定。根据广泛的国家实践和国际司法判例 ,由于岛屿的位置和性质的不同 ,其在划界中或者具有全效力 ,或者具有部分效力 ,或者具有零效力  相似文献   

3.
现代国际海洋法通过瑞典-挪威北海大陆架案奠定了海洋边界划分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制度。中日东海油气争端从根本上说源于中日东海边界争端,只有明确钓鱼岛等岛屿的划界效力问题和冲绳海槽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地位与作用,才能使中日东海边界争端和中日东海油气争端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创造性的解决。  相似文献   

4.
钓鱼岛争端并不仅仅在于岛屿本身的归属,还涉及到在中日海域划界中的地位,以及周围地区的资源开采等方面的问题。当海洋法争端升级时,国家应先寻求政治手段缓和局势,同时积极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置的争端解决机制,采取行动,以防止自己在公约的框架内处于不利境地。所以,分析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总结各缔约国对该机制的态度,以及国家之间过去和现在解决不同类型的海洋法争端所用的方法,会对我国解决钓鱼岛争端及进行海域划界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1982年4月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被誉为“一部综合性的海洋宪章”。其内容全面涉及有关海洋管辖、利用和管理的各方面。在《公约》所规定的各种海洋区域中,关于大陆架的规定占有重要地位。大陆架是沿海国重要的国家管辖海洋区域之一。《公约》所载有关大陆架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是对大陆架法律制度产生以来的总结和发展,其中关于大陆架划界的规定在当前的国际实践中尤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就有关大陆架划界规定中的几个原则问题,如自然延伸原则在确定大陆架外部界限中的地位;“公平解决”的运用;争端解决的任意性等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海洋划界是国际海洋法中最富动态的议题.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分别规定了领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划界规则,但这些规定大多原则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成为导致海洋划界方法论之争的制度性根源.近五年来,常设仲裁法院、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先后作出了五个有关海洋划界的裁决,首度明确提出了“海洋划界的方法论”这一概念,代表了海洋划界问题的最新发展.文章主要结合国际司法机构新近的判侧,系统剖析了公平原则指导下的海洋划界方法论,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海洋划界方法论中呈现出的若干规律和趋势,以为中国当前应对复杂的海洋划界问题提供法律层面的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7.
日本认定冲之鸟礁的法律地位是“岛屿”,多年来一直企图将冲之鸟礁“岛屿化”,从而获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益。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冲之鸟礁作为岩礁的法律地位是不应当有争议的。因此,冲之鸟礁不具备岛屿的社会属性,对冲之鸟礁的人工添附也不能改变其作为岩礁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8.
大陆架划界一直是海洋法中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各国的国家行为以及国际法院的司法实践证明,公平原则是适用于大陆架划界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在大陆架划界中适用公平原则,只有考虑一切相关情况,才能得到公平的划界结果。  相似文献   

9.
从现代国际法主权的认定依据来看,钓鱼岛列岛自明代中期后已成为我国领土,其间我国曾因《马关条约》割让台湾而于二战结束前丧失对钓鱼岛主权,但是,二战结束后,我国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之规定又重新享有.1971年日美《琉球归还协定》的范围应当仅限于琉球群岛而不包括钓鱼岛.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国际法院的相关判例,钓鱼岛因其自身特殊的地理条件不适宜拥有专属经济区,在中日海洋划界上过多地考虑钓鱼岛可能会使主权纷争愈演愈烈.作为“中界岛屿”的钓鱼岛在海洋划界时原则上应当被视为“部分效力”或“零效力”,忽略钓鱼岛的海洋划界效力,更有利于中日双方解决钓鱼岛的主权归属.  相似文献   

10.
菲律宾在南海争端案中的诉求本质上属于中菲两国在南海岛礁的领土主权争端和海域划界争端。仲裁庭不仅对这些事项没有管辖权,更不能就南海u形线的性质和地位作出裁决,因为国际社会存在时际法的理论。同时,中国基于历史性权利的南海U形线也得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多个条款的支持。  相似文献   

1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建立现代海洋秩序的基础性法律文件。认真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系统比较岛屿及其相似概念、法律地位,进一步辨析群岛国与群岛的概念,对维护我国国家海洋战略、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国际海洋划界是现今海洋法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之一,而大陆架这一海域由于其地质地貌及资源等因素导致其在相邻或相向国家之间划界更是复杂,在公约和实践中出现的“中间线+特殊情况”规则及“公平原则”成为大陆架划界的主要规则。  相似文献   

13.
从国际海洋划界实践看中日东海之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通过对一系列国际海洋划界实践的分析,对中日东海划界中涉及到的公平原则、自然延伸原则、距离标准、等距离方法、成比例原则及冲绳海槽和相关岛屿在中日东海划界中的适用进行了阐述,从国际法的角度提出解决中日东海之争的原则和具体方法。  相似文献   

14.
近日国际海洋法法庭就孟加拉和缅甸之间提交的领海、专属经济区、200海里内外大陆架的划界做出了判决,这是该法庭有关海洋划界做出的第一起判决。中国法官针对法庭多数意见就划界方法、岛屿效力和自然延伸原则提出了个别意见。这起判决在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的法律地位、自然延伸原则的解释和单一划界的法律基础方面与中国的立场和主张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15.
比照现代国际海洋法所确立的各种海域制度,U形线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关于U形线的法律地位有各种学说,这些论证对于确定南海岛屿及其海域权属,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然而,只有结合历史背景、现代国际海洋法和台海两岸相关立法,才能准确阐释U形线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6.
中日两国在东海海洋权益之争实际上包含了海域主权归属和海底资源分配两方面的内容,重点是大陆架划界争议。中方提出按“公平原则”和“自然延伸原则”划界;而日方则提出以“中间线”划界。本文主要分析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国际习惯法的框架内采用公平原则、自然延伸原则划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7.
在国际法上解决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原则和方法主要有中间线原则和公平原则,随着中日能源竞争升级,东海划界问题愈显得更加严峻.文章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结合各国的争议解决实践,对如何公平解决中日东海划界争端提出若干思考.  相似文献   

18.
中日“冲之鸟”争端的国际法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冲之鸟”岛礁之争是中日海洋权益争端的具体表现。“冲之鸟”不具备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的岛屿的构成要件,因而不是岛屿。相反,“冲之鸟”符合岩礁的条件,因此显而易见它是岩礁。日本主张“冲之鸟”是岛屿,可以拥有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是没有国际法根据的。  相似文献   

19.
北极地区一直是北极沿岸各国争夺的热点。长期以来,沿岸各国曾经提出扇形原则、先占原则来占领和争夺北极地区的主权,但都没有达成共识,也受到了非沿岸国的批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获得通过,北极地区也就纳入到了公约的管辖范围内,北极沿岸各国根据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标准纷纷提出大陆架划界申请,通过大陆架的延伸来获取对北极地区资源的控制权,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这种行动是完全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的,也有利于各国在北极问题上的争端解决。  相似文献   

20.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的负面效应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长期以来学界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的负面影响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这显然不利于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公约>生效的负面影响:第一,<公约>的生效导致国际海洋划界争端的加剧,其根源主要在于<公约>关于划界原则笼统、含糊的规定,导致各国对海洋划界原则的理解和适用产生巨大分歧;第二,专属经济区内海上冲突的法律争议加剧,其根源主要在于<公约>的不完善,以及少数海洋大国利用<公约>的缺失侵害他国的专属经济区权益;第三,海洋法中"剩余权利"问题的消极影响开始显现,主要表现为<公约>对许多问题未作明确规定,当前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在海洋和平利用以及海上反恐问题上引发的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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