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当前的涉法涉诉信访局面依然很严峻,为改变信访格局,有效化解信访矛盾,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进行改革显得日趋重要。根据基层院面临的信访现状进行分析,提出检察机关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对策,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2.
3.
2003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华纳唱片有限公司诉北京唐人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以下简称“华纳”诉“唐人街”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MTV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一种作品形式。被告唐人街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放映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涉案3首MTV作品,侵犯 相似文献
4.
5.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以史为鉴,全面系统总结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涉诉信访治理的变革历程,科学合理划分发展阶段,并从中探究其特征与规律,对进一步推进涉诉信访治理及其法治化,明确涉诉信访治理的现代化发展方向具有重要意义。立足我国涉诉信访治理实践,考量“四个思维”和“五大因素”,可将涉诉信访治理的发展进程划分为涉诉信访制度创立、平反冤假错案、集中接访化解、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信息化变革与转型等阶段。在总结各阶段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特征基础上,归纳为“运动式”“规则式”“信息式”三种治理模式。涉诉信访治理现代化应以治理体系系统化、治理机制法治化、治理手段信息化、司法管理科学化、权益保障充分化为基本建构和核心内容,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6.
涉诉信访工作是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事关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事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针对当前涉诉信访总量上升、无序上访和信访形式多样化的现状,人民法院要增强做好法院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改进涉诉信访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重点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今年提出的四项重大改革举措之一。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今年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符合条件的导入司法程序"。这一要求成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指导性、纲领性意见,其最基本的核心思想就是要用司法程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检察机关作为刑事司法程序的重要参与者和诉讼违法的监督者,毫无疑问将在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纳入司法程序的过程 相似文献
8.
根据中央政法委制定的政法[2005]9号文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第二条规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指依法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本文则以法院涉法涉诉信访现状为立足点,对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提出一些想法,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9.
涉法涉诉信访是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信访制度中的一种,既具有权利救济等重要功能,也存在一些弊端。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困扰国家机关的老大难问题,申诉案件多,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突出,涉法涉诉信访机构面临沉重的信访工作压力与负担,由此造成的涉法涉诉信访机构不作为的现象也日益突出。本文主要通过对涉法涉诉信访机构不作为的界定以及不作为的现状及危害,并提出了对这种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构想,以期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相似文献
10.
正萧县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要、五项制度",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推动涉诉信访工作。一是以强力落实涉诉信访通报制度为切入点,突出抓好信访形势的分析研判和个案风险评估,突出抓好涉诉信访责任主体的认定。二是突出抓好涉诉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突出解决"判访"两层皮问题,推动积案化解。三是落实信访责任奖 相似文献
11.
12.
13.
涉诉信访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件涉诉信访问题,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化进程,理顺社会关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秦皇岛市海港区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始终高度关注,近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报告,肯定了成绩,剖析了问题,并通过了对该议题的审议意见。最大程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减少信访近年来,秦皇岛海港区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三个至上”的要求,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恪尽职守,公正司法, 相似文献
14.
15.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信访制度改革的要求,今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四项重大改革之一,为法院做好新形势下的涉诉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推进涉诉信访改革的动力和政策依据。2012年,刑诉法、民诉法做了重大修改, 相似文献
16.
涉诉信访同样呈高发态势,已成为困扰政法机关工作的一个难题。我国处于快速发展的转型期,相关法律的出台滞后于经济发展,移植法律的非本土化使法律体系“洋味十足”,缺乏民众基础和认同感,导致涉诉信访频发。信访法律体系有待建立,目前的信访法律体系中,法律位阶最高的《信访条例》规定操作性不强、规定不完善,使得实际工作中对涉诉信访处理人治色彩浓厚。本文指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推动涉法信访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重要而紧迫。 相似文献
17.
18.
19.
20.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诉访分离、依法治访的改革局面正在逐步形成,涉法涉诉信访初步呈现出"弃访转法"的良好态势,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不容否认,现有的涉法涉诉信访法律制度仍存在不科学性、不完整性和不对称性。为此,必须增强和深化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法治化认识,要坚持法治导向,不断增强司法属性,提高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能力,既要在治标上对已经引起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矛盾得到彻底化解,又要认真分析原因、把握规律,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推进治本工作,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同时,还亟需加快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法律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