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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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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它为规范我国的不动产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预告登记是债权的物权化,我国物权法中该条制度的设立从立法技术和司法实践上,都存在显著的不足:文章从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范围、申请、效力等方面进行了阐释,以期充分发挥预告登记制度的功效。  相似文献   

2.
预告登记适用之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告登记制度价值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传统物权立法对预告登记范围大都作出了明确界定,但预告登记制度适用范围应适度扩大至以登记为公示方法的特殊动产,扩大至民事主体自愿设立却有着广泛法律基础的各种不动产优先权的约定,特殊情形下亦应允许有关保全物权请求权的预告登记的设立。为此,需进一步厘清预告登记制度适用的要件,探讨预告登记权利内容与其他权利内容冲突的解决,以期更好地实现预告登记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3.
预告登记制度是与本登记相对应的一项登记制度。其实质是通过对不动产权利人处分权的限制,以达到保障债权请求权在将来顺利实现的目的。预告登记制度的法律效力,是预告登记制度能否发挥作用的核心,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深入分析了预告登记制度的法律效力,并对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效力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合同法》第 2 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的权利本质是一种优先权。若买受人未对房屋进行预告登记 ,则该优先权优先于买受人的债权 ;若买受人已经对该房屋进行了预告登记 ,买受人基于预告登记产生的期待权优先于该优先权。  相似文献   

5.
预告登记制度自出台以来,在维护不动产市场的交易安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预告登记制度乃至整个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实践中都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包括: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不统一;不动产登记机关不统一;预告登记程序不完善,比如登记适用范围狭窄、登记效力有限、申请条件具有局限性、登记程序不完善等。基于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立法建议,对预告登记制度加以完善:第一,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第二,确立统一的登记机关;第三,完善预告登记的具体程序,其中包括扩大预告登记的范围、正确界定预告登记的效力、改进预告登记的申请机制、明确预告登记推进到本登记的程序、区分预告登记失效原因和明确义务人的抗辩权。  相似文献   

6.
本文介绍了预告登记的含义、特征和性质,同时针对我国商品房预售中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的不尽完善的地方,结合德国、日本、台湾地区的相应制度,分别从效力性、适用范围、预告登记请求权三个方面探讨预告登记与我国现有法律体系整合问题。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里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制度的法律化对于规范我国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维护我国的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然其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了一些缺陷,本文通过与国外预告登记制度的比较研究,剖析我国预告登记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对其缺陷和立法建议提出自己看法。  相似文献   

8.
蕴涵平等、民主、自由和契约理念的和解制度在拆迁补偿争议解决机制中的引入,对于有效化解拆迁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无疑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拆迁补偿争议和解制度之有效运行尚面临行政价值观念错位、行政和解体系和制度缺失、拆迁补偿争议和解自身制度不完善、房屋拆迁制度设计不合理、相关配套制度滞后等诸多困境。为此,应在转变行政价值观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使我国拆迁补偿争议和解走出困境,有效运行。特别是要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改革完善房屋拆迁制度。  相似文献   

9.
城市房屋拆迁的合法性及补偿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房屋拆迁实质上是以国家权力为依托,被拆迁人和政府之间强制缔约的经济行为。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不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的前提即对公共利益的评判标准模糊。实际操作中,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范围、标准以及补偿程序等一度引起人们的质疑和不满。当务之急是从城市房屋拆迁的现状和法学分析入手,通过对实践中房屋拆迁合法性的质疑,结合在城市房屋拆迁的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力求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刚刚通过的《物权法》已明确建立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作为发端于德国、并被其他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用的一种登记制度,具有保护交易安全和促进交易效率的双重价值.其广泛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中.我国在建立预告登记制度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并体现其制度价值,在此基础上设计出完整、具体的预告登记制度,以适应我国法治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房屋拆迁制度目前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争议最大、引起纠纷最多的一项制度。在房屋拆迁制度中促成拆迁行为顺利进行的唯一的合理合法的理由就是“公共利益”。在房屋拆迁制度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极为必要。对“公共利益”进行合理界定,可通过立法做概括和列举式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预告登记后的中间处分行为因其发生时间的特殊性,即预告登记后本登记前,对其效力产生一定影响。中间处分行为效力的确定要结合预告登记制度的目的、预告登记的设定等方面因素来考量。以是否可能妨害经预告登记的请求权的实现作为判断中间处分行为有效与否的标准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和一定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3.
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预告登记的采纳,对于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信用具有重要作用。虽然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第二十条对预告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发生条件、效力和失效作出了规定,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对此,应当借鉴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对预告登记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4.
城市房屋拆迁实质上是以国家权力为依托,被拆迁人和政府之间进行强制缔约的经济行为。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的前提即对公共利益的评判标准模糊;实际操作中,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范围、标准以及补偿程序等一度引起人们的质疑和不满。作者在第一手数据的支撑下,从城市房屋拆迁的现状和法学分析入手,通过对公共利益内涵的界定,对房屋拆迁补偿中补偿原则、范围等的研究,力求结合在城市房屋拆迁的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制度是大陆法系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从而维护市场秩序。我国《物权法》借鉴大陆法系这一法律制度的成果建立了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制度,但是该制度在适用范围、程序启动、效力界定、与本登记的衔接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因而提出完善之道非常紧迫。  相似文献   

16.
城市化建设与经营必然导致房屋拆迁 ,但拆迁事关民生 ,因而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 ,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关注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以现行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为基础 ,但该条例在拆迁目的、拆迁依据、拆迁程序和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存在正当性缺失 ,致使该法规实施效果不理想。补正这些缺失 ,是完善我国房屋拆迁制度的基本要求 ,也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有效避免“拆迁之痛”  相似文献   

17.
预告登记的保全对象主要是不动产物权变动请求权。这类权利有遭遇"一物二卖"等中间处分行为的危险。其原因在于,此类权利无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此外,内含于某些物权变动模式中的登记制度也是这些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决定性因素。对此风险,法律一般利用预告登记、损害赔偿以及债权人的撤销权等制度加以对抗。其中,预告登记有明显的优势:不但能够保障合同目的实现,而且防险成本低。这正是预告登记制度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18.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拆除,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的现象。目前,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仍不完善,拆迁问题持续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虽进步不少,但仍存在相当问题,包括"公共利益"扩大化、程序设计存在缺陷、征收补偿和纠纷救济机制不完善等。本文通过对当前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9.
预告登记制度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在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物权法》中予以确立。在分析预告登记的概念、特征、性质认定等方面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物权法》规定的预告登记制度存在很多不足,立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城市房屋拆迁问题是涉及到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及被拆迁人三者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对城市房屋拆迁行为进行审批,这是整个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第一环节。因此,房屋拆迁许可行为合法、公正与否直接决定拆迁工作能否顺利进行,被拆迁人的私有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而目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完善我国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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