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刑事案件事实认定是刑法司法活动的一项极其重要而又复杂的内容。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常识、常理、常情化,是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符合经验法则的直接体现。运用常识、常理、常情可以对刑事案件的客观事实包括关键情节或重要情节和因果关系进行认定,也可以对刑事案件的主观事实包括罪过形式、犯罪倾向和犯罪动机等进行认定。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之所以应该常识、常理、常情化,是因为常识、常理、常情本来就是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规则或指引,故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常识、常理、常情化能够在一种方法论和价值论中确保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以及以之为基础的刑事裁判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4.
5.
6.
2013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计划招录公务员2万余名,具体职位表目前正式公布。但职位表上的一些“备注”让不少考生“凉”了心,一下子适应不过来。有网友感慨:“这就是所谓的金饭碗?简直是史上最苦金饭碗啊!” 相似文献
7.
2010年全国高校艺术高考于一二月份陆续在各地进行,艺考过关的考生相当于一只脚迈进大学校门,只等6月份高考被大学录取。然而,因文化课成绩差,高考中个别考生不惜铤而走险作弊。作弊一旦被发现,不仅成绩作废并取消考试资格,还将记入考生个人档案伴随其终生! 相似文献
8.
10.
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当代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甚至是违法乱纪时,选民有权罢免代表,是现代代议制民主最简单不过的常识。但回归这个常识,我们却走了非常漫长的过程。以往,我们只听到由官方提交的对违法乱纪的人大代表进行罢免的议案, 相似文献
11.
为了骗取高考加分,重庆考生何川洋的父母设法更改了儿子的民族成分,结果却弄巧成拙,以裸分就摘取重庆文科状元的何川洋最终被挡在大学门槛外。随后,31名有同样造假行为的重庆考生,也被取消了录取资格。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专业鉴定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民事诉讼中,鉴定就是运用专门知识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的鉴别和判断活动。民事诉讼中的鉴定,通常有医学鉴定、文书鉴定、会计鉴定、技术鉴定、产品质量鉴定、行为能力鉴定等等。[1] 知识产权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一样,也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鉴定问题,但更多的是一些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专业领域中鉴定问题。由于知识产权的特点,这些专业领域的诉讼争点往往与高度专门化知识相关,甚至涉及最尖端的现代科技知识。对于这一类纠纷,通常无法用一般的常识作出判断,法官不得不依赖相关领域的专家协助进行鉴定,再根据鉴定结论作出事实认… 相似文献
13.
1998年夏季多雨,预料中可怕的蒸人暑气没有降临,我们却感受到了另外一种如火如茶的热浪,那就是“律考热”。近8000人报名考律师,形成了京城一景。值得欣慰的是,作为京师之地律考指挥中心的北京市司法局,终于又一次圆满完成了任务。对近8000名满怀期冀的考生,对几万名支持、鼓励、赞许过他们的家属和亲友,我们有了一个可以自慰的回答。对律师发展之大业,我们也有了一个比较满意的交代。占参考总人数17.6%的1400名考生,终于幸运地如愿以偿,跨过了律考大关。但还有5000多人被拦在了240分这个线档之外。我们知道,1999年,征尘未洗… 相似文献
14.
近日,一份“2008年上半年广东省直属监狱单位招录人民警察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的名单在网上热传。这份名单中,不仅有所有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还附有哪些考生是谁的亲友,有谁打过招呼等信息。网友称此为“公务员考试有黑幕”的证明。随后,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向社会道歉。 相似文献
15.
犯罪构成新体系的常识、常理、常情化是刑法的常识、常理、常情化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体现和组成。犯罪构成新体系的常识、常理、常情化是其人权保障机能的根本保障,有其必然性、道德性、价值性与环节性。犯罪构成新体系的常识、常理、常情化始于罪状形合性的常识、常理、常情化而终于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常识、常理、常情化,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常识、常理、常情化不仅积累着始于罪状形合性的常识、常理、常情化,而且还要求着刑罚目的和刑事政策的常识、常理、常情化。 相似文献
16.
17.
1998年辽宁省律师资格考试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全省14个市共有732名考生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其中录取人数较多的市为沈阳币156人,大连币173人。全省律委的绢织管理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考生报名踊跃,考生的素质也较往年有明显提高1998年全省律师资格考试报8人数共6000多人,比1997年略有增加,考生素质也有了较大提高,表现为年龄低、学历高、分布广等特点,从年龄构成看,30岁以下人员共计5308入,31-40岁为2027入,41岁以上为455人,分别占总数的68.14%、26%、5.8%。从学历看,本科以上学历3272入,占总数的42%,其… 相似文献
18.
19.
常识、常理在司法中的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确理解常识和常理,对司法裁判具有重大意义。常识和常理属于人们的的经验性知识,具有前理性、非系统性、经验性、大众性乃至客观性等特征。在司法中,常识和常理是法官认识案情、解释法律、展开逻辑推理的前提和基础。法官可以运用常识、常理认定案件事实,检验和校正法律推理。常识和常理还是法官进行法律论证的资源之一。但是,不能过于夸大常识和常理在司法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近日,网传湖南省涟源市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考生成绩表,成绩表备注一栏有“市领导打招呼”、“家景好”等字眼。涟源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消息是落榜考生杜撰发泄所为,此次选聘严格按照公开选调程序完成,不存在关系户、金钱户一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