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美国关税法“337条款”与TRIPs协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廉思  万勇 《知识产权》2006,16(3):86-90
GATT 1994(<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TRIPs协议第3条均规定有国民待遇原则,但前者要求给予进口产品的待遇不低于国内产品的待遇,而后者则是要求给予其他成员国民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国国民的待遇.本文通过分析认为美国关税法"337条款"并不违反TRIPs协议第3条,因为外国人与美国人都可以同样的利用"337条款"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此外,本文还具体分析了"337条款"与TRIPs协议第41条、51条及52条的关系,文章最后探讨了"337条款"对中国公司的启示.  相似文献   

2.
一、TRIPs协议关于司法审查制度的一般要求 1.司法审查的范围。TRIPs协议第62条第4款明确规定了司法审查的范围,即"有关取得或维持知识产权的程序,及在一成员法律对此类程序作出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撤销和诸如异议、撤销和注销等当事人之间的程序,应适用于第41条第2款和第3款所列的原则"。第62条第5款又重申第4款所指的任何程序中的行政终局裁决均应由司法或准司法机关进行审议。因此,根据TRIPs协议的规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取得或维持的行政决定,异议、撤销和注销的行政决定均可进行司法审查。 2.司法审查的例外。TRIPs协议第41条第4款规定  相似文献   

3.
TRIPs协议第40条授予了各成员国对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权利.主要西方国家根据各国的经济竞争政策制定了相应的反垄断法及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指南,有力地解决了知识产权滥用的问题.通过对TRIPs协议该条关于知识产权滥用规定的分析,结合该条规定所体现的立法精神与法律价值,认为我国也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反垄断规则,并尽力保持知识产权的政策性与灵活性,从而对国际知识产权贸易特别是技术贸易领域中存在的知识产权垄断问题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4.
对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构成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韩志红 《知识产权》2003,13(6):52-54
一、 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构成的缺陷1997年通过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专节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刑法》专节规定对侵犯知识犯罪进行惩处,这在我国刑事立法上尚属首次,这表明了我国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坚定决心和立场。但通观《刑法》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构成的规定,可以发现中国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构成的规定与世贸组织TRIPs的规定尚有不一致之处。TRIPs对刑事诉讼程序的要求有:第一,TRIPs协议要求全体成员应当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刑事程序的救济措施,以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  相似文献   

5.
WTO框架下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滥用规制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防止滥用知识产权是WTO框架下的TRIPs协议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对于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既要充分利用TRIPs给予成员的立法空间,又要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我们应该就TRIPs协议中已经规定的对限制竞争行为的禁止、专利强制许可、滥用知识产权执法程序等几个方面来建立和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制度,以全面履行TRIPs协议。  相似文献   

6.
TRIPs协议的实施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作为WTO成员,中国必须在国内实施TRIPs协议.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国内和他国的知识产权提供了较好的司法保护途径,但TRIPs协议在中国的实施仍然任重而道远,在实践中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也存在不少问题,这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使中国更好地实施TRIPs协议.  相似文献   

7.
王秋华 《科技与法律》2003,(1):52-54,48
对进出口货物提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TRIPs协议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所确认的保护的范围和内容都超出了TRIPs协议的规定.本文试图从TRIPs协议的要求、专利制度的特点,以及本国的实际利益等方面对我国适用海关边境保护措施中涉及专利权的问题进行讨论,认为我国不适宜对专利权提供海关边境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8.
2004年《对外贸易法》中第30条与2002年《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第29条同为我国有关许可合同中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定,但两者之间存在冲突。前者由TRIPs协议的第40条转化而来,而后者来源于《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应当将我国对许可合同中知识产权滥用的认定予以统一,完善前者,取消后者。  相似文献   

9.
2007年,美国就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向WTO提起申诉,美国三项指控中最重要的指控即中国知识产权刑事立法门槛过高,导致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利,其主要法律依据为WTO的TRIPS协议第61条。本文使用WTO争端解决机构在解决争端时惯用的"条约法解释规则方法"和"综合审查原则方法",模拟站在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角度,详细考查TRIPS第61条的上下文、TRIPS协议的目的和宗旨、中外知识产权刑事立法的历史区别、中外知识产权刑事立法体系的区别,以及中外对"构成商业规模的蓄意假冒商标和盗版"刑法规定的区别,得出如下结论:中国知识产权刑事立法虽然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并没有违反TRIPS协议第61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李扬  袁伟 《电子知识产权》2011,(10):140-143
一、TRIPs协议关于司法审查制度的一般要求 1.司法审焘的范围。TRIPs协议第62条第4款明确规定了司法审查的范围,即“有关取得或维持知识产权的程序.及在一成员法律对此类程序作出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撤销和诸如异议、撤销和注销等当事人之间的程序,应适用于第41条第2款和第3教所列的原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