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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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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历史上侵权行为法代替复仇,被认为是进步和文明的标志。复仇作为人的一种本能行为,是无法从根本上克服的。中国古代社会在法律和思想上都对复仇行为进行了规制。复仇是无法彻底消除的,面对这一危害统治秩序的行为,礼与法的矛盾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也更显得纠结。  相似文献   

2.
谈到中国古代夏商周时代的法律制度,人们就会想到“礼”。“礼”究意是什么了它与我国古代法有何关系?这是历年来史学界所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传统观念认为,古代法制史中,礼与法都是统治者治国安民的政治工具,且更多地认为礼是法的一部分,起着“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我认为,在西周,上述礼与法的关系是根本不存在的。周代统治者治国  相似文献   

3.
复仇是中国古代一个不可回避,也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当国家出现以后,理应由国家惩罚犯罪,行使刑罚权,以国家的名义代替个人进行“复仇”.然而在中国古代,复仇并没有因为国家的出现而消亡,反而是与国家法律并存,屡禁不绝.本文细数了历史上复仇与法律的纠缠,分析复仇与法律并存的原因,提出复仇本性论、公权力救济缺失等,并以史为鉴得出对现世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正> 中国古代政治史上争吵得最厉害的问题,要数“尚德(礼)、”“德(礼)治”与“尚刑(法)”、“刑(法)治”两种主张的争论。 争论的双方,一方主张“德主刑辅”、“大德小刑”、”崇德贱刑”,一方主张“独任  相似文献   

5.
中国古代的乐与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飞舟 《法律科学》2005,23(4):24-28
在中国古代,乐本身也是一种法,而且是一种“根本大法”。乐与中国古代另一“根本大法”礼属于并列、交叉关系。此二者一起成为中国古代治国平天下的重要工具。以乐治国是中国古代独有的最富特色的治国方略。  相似文献   

6.
2001年马小红同志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成为法学泰斗曾宪义先生的博士生。在此期间,撰写了《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这部书,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本人教授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已有7年多,喜好阅读有关法制史方面的书籍,有幸在2005年读到马小红同志的这本关于中国法制史中“礼”与“法”的研究著作,对其中关于“礼”和“法”的渊源以及深层次关系表示认同。也从“礼”与“法”的融合纽带关系中,对中国传统法的文明渊源产生了些许感触。  相似文献   

7.
中国古代的礼发源于祭祀文化,并发展为一种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于一体的独特文化,其内核是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代表着对于兼具神性与人性、精神与情感的终极秩序的追求。中国古代的法律秩序体现为礼为体、法为用。不同于西方意义上的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礼的观念里,法律与道德具有同一性。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始终是法哲学的核心问题,而在现代社会中,道德问题进一步复杂化。在这种背景下,礼的精神展现出巨大的时代意义和秩序潜力。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法学的角度探讨了有关“礼”的概念的两个基本问题:礼的渊源和精神。主要是:(1)分析了“礼”的渊源的复杂性质并进一步指出“礼”在渊源方面的特点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特质;(2)学者普遍认为“礼”的精神或本质为差异性和等级性。  相似文献   

9.
中国古代复仇观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把古代复仇问题系于家族一章之内,并引用《孟子·尽心下》所云:“吾今而后知杀人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耳。”认为孟子说这话应是亲见许多复仇的事,怵目惊心,感慨之余,故...  相似文献   

10.
周玥 《法制与社会》2012,(36):172-173
中国古代社会以法为制,以礼为魂,中华文明可以说是“礼治”文明.本文从三个方面阐述了礼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并分析了古代“礼治”的利弊.而鉴于放弃礼治的清末变法实践的失败和法治的弊端,本文提出中国现代法制建设离不开礼的观点.以礼为基石建立中国现代道德体系并将礼治中的合理成分融入法律能更好地进行现代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1.
在古代中国,“礼”是一个存在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共同价值基础,它以其特有的诠释方式把国家形态与社会结构概念化、合理化,使所有成员都相信那样的结构形式与内容是天经地义的。中国传统政治中的合法性问题就是以礼为基础,以礼所蕴涵的天命与道德为其主要内容表现出来的。  相似文献   

12.
中国古代法律传统和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存在明晰的“法文化共识”,这是本文对中国古代法文化所作的一个新的概括。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的主要内容是以儒学为主导的法律意识、以宗法伦常为核心的法律价值和礼规范为主体的法律规则。这些“共识”不是官方和国家利用权势向民间和社会进行灌输和强加所造就的,而是据于它们的生成特点和本质属性而自然形成的结果。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富有积极意义,它使中国古代法律获得了普遍支持和有效实施的基础,减少和缓和了官方与民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和矛盾,使民间自治得以广泛实施,更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这一传统及其实践的积极作用,对我们有一系列深刻的历史启迪。  相似文献   

13.
礼制与法律是中国古代社会统治秩序的两大支柱。在宋代,传统法制较礼制对妇女的言行的束缚不断得以加强,特别是神宗加强法制建设后更是如此。当时,在对普通妇女生活的约束方面,“礼”与“法”的关系呈现出一种特殊形态,不是法律被礼教同化,而是礼教依附于法律。“礼弱法强”成为普通妇女生活的一个突出现象。从而使当时普通妇女的生活呈现出不同以往的许多新变化。  相似文献   

14.
上古夏商周作为礼刑时代,是中国法律传统的肇始之基。这段时期的礼具有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属性,礼既具备了道德规范的形式,又具备法律规范的形式。其时并不存在独立于礼的法,其法律形式主要是“礼”与“刑”。礼乃行为规范,刑为制裁手段,即刑罚。刑依赖于礼而存在,囊括在礼的范围之中。所以上古夏商周,法在礼中,礼外无法,出礼入刑,这是中国法律传统礼法体系的原生状态。夏商周礼乐刑政“大统”的确立,既是中国法律传统的肇始,也是后世道统所源与“大经大法”所本。  相似文献   

15.
古代祭祀礼仪的法律规制与文化内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古代祭礼,历史悠久,内容宏富,颇具特色。其程序之复杂,仪节之细致,规矩之严格,场面之宏大,也堪称一绝。它位居“五礼”之首,是古代礼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其秉承“神道设教”的宗旨,蕴含“天人合一”的观念,有浓厚的人文色彩和世俗化倾向,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16.
中国古代民法渊源的鉴别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中国古代有没有民法?此乃学界一桩悬案。台湾学者潘维和在《中国民事法史》中把中外学者的种种意见概括为“肯定说”、“否定说”、“民刑合一说”、“民法与礼合一说”四派。不过,他所称“中国学者”仅指解放前及台湾的学者,不包括解放后的大陆同行。而事实上,目前大陆学术界的观点亦可用此四分法概括之。其中尤以否定说一度占上风,然其他  相似文献   

17.
复仇是人类基于报复本能的自然反应,也是人们追求的一种矫正正义。复仇在构建社会秩序上存在诸多缺陷。法律替代复仇成为满足报复欲望、实现矫正正义的主要途径并对社会秩序进行重构,是人类理性的体现和文明的发展。本文通过对中国古代复仇非确定性评价和处理的历史探究分析了古代社会礼法秩序的形成,并指出我国要建立法治社会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复仇问题,实现法治秩序的构建。  相似文献   

18.
作为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代代相传,数千年从未中断其历史的发展,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在世界法文化发展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礼是中国古代文化的核心,也是中国法律传统的灵魂。在以礼治国的背景下,中国古代传统法具有礼法融合,以礼为本等独特特点。  相似文献   

19.
<正> 孔子和《论语》有没有法思想?能否从法文化的角度进行研析?现在已是不成为问题的问题了。不过,过去我们对孔子和《论语》的法思想研究大多注重其德主刑辅、以德去刑、以礼治国等方面,它是孔子和《论语》法思想的一个主要内容。笔者近日再读《论语》,却忽发奇想:它与我国民法文化有何关系?于是,思路竟折入其中。民法是商品经济关系的基本法。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中,商品经济不发达,当然不可能有成熟的民法。“重刑轻民”,早已是法学界对中国古代法特征的一个定论了。然而,古代中国毕竟还是有不发达的商品经济。春秋战国时的城市、市场、贸易和货币都有相当的规模。事实上,中国古代固然缺乏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独立的法典法,但这方  相似文献   

20.
中国法制历史中礼与法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作者认为:礼制是中国古代统治阶级所确认的人们和社会总的行为规范,整个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制历史始终受着礼制的支配和影响,是一部礼法结合的历史。作者从以下四个方面论证了中国法制历史中的礼法关系:(1)礼的概念,从礼法混乱到礼法结合;(2)礼治与法治不是水火不容,儒家并非无视法的作用,而法家也不否定礼制,礼治与法治后来渐趋合一;(3)礼对法具有支配和影响作用,礼是立法的根据,礼制规范被移植为法律,礼制是适用法律的原则;(4)中国古代的礼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总的政策纲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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