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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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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圣坤 《北方法学》2010,4(2):132-142
在英关法系国家,默示条款制度是填补合同漏洞的相应制度。根据添加默示条款的依据可以将其分为三类:事实上的默示条款、法律上的默示条款、习惯上的默示条款。其中,法律上的默示条款又可以分为判例法上的默示条款与成文法上的默示条款。通过考察事实上的默示条款、法律上的默示条款以及习惯上的默示条款,可以看出,主导着法院添加默示条款的实质性思维方式是法律经济学的。沿着法律经济学的进路,传统的规范性默示条款理论不仅被简化了,而且人们的思考也被节省了。从实证的角度考察,无可否认我国合同法律体系中存在着实质意义上的默示条款制度,但是欠缺体系化的研究与整饰。  相似文献   

2.
杜磊 《山东审判》2001,3(6):20-25
国际货物买卖是国际商法中最古老、最传统的话题。传统上,国际贸易局限于货物买卖,相应地,国际贸易法也仅仅是调整国际货物贸易关系的法律。本文所研究的国际贸易将采用最传统的、最狭义的概念,即仅仅研究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有关法律制度。 一、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的起源及其发展 国际货物买卖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有形商品交易。如前所述,长期以来,国际贸易指的就是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贸易的其他交易方式,是在国际货物买卖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和国际贸易发  相似文献   

3.
合同的默示条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合同默示条款的含义 在一项合同中,不一定所有的条款都必须明示。有些情况下,如果合同明示条款已经概括了部分实质性条款.而某些条款又确实属于不言自明时,也可以不对其作明示规定。如订约时,大家普遍遵守的商业习惯或惯例、不管当事人是否知晓的相关的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特定的行业规则等。从法律性质上看,默示条款相当于合同明示条款,对合同默示条款的违反,亦是违约,当事人可据默示条款主张法律救济权。 二、合同默示条款的内容 合同默示条款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依合同目的成立的默示条款。该条款是实现当事人订约目的…  相似文献   

4.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程度的日益加深,国际货物买卖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订立,就是针对越来越多的跨国贸易,为其提供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法律准绳。《公约》第35条就是具体规定了作为合同的卖方应如何满足交付货物的要求。《公约》第35条共有三款内容,第一款规定了货物与合同的相符,是判断货物合乎要求的最初条款;第二款是在当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同意的情况下适用,明确了一系列设想问题的解决;第三款则规定了卖方的对存在交付不符的免责。  相似文献   

5.
默示条款论     
默示条款虽为英美法系所创,但其实质为合同漏洞补充方法和合同解释的有效路径,并且其在减少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20世纪后为大陆法系国家所借鉴。默示条款在具体的合同中并非凭空产生的,其有自己的列入根据:法律、惯例、合同目的或性质、法院判决、政策。在效力方面,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一般来说,默示条款没有高于明示条款的效力,但一些法定默示条款除外。  相似文献   

6.
案例教学法在国际商法课程中有着传统的系统教学法所不具有的优势,它能促进学生积极思考、探究法的真谛。国际商法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就是国际货物买卖法,而国际货物买卖法最常用的纠纷解决方式则是仲裁。故而一个好的教学案例运用,应该能够兼顾解决国际货物买卖纠纷的实体与程序,使得学生能在分析案例时综合考虑该类案件所涉及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规范,做到对国际货物买卖法和仲裁法有一个立体的认识。  相似文献   

7.
郝鑫 《法制与社会》2011,(30):85-86
所有权转移问题是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核心问题,涉及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实体法和冲突法对该问题做出全面而明确的规定,实务中有关实体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地点、条件等问题时有纠纷。本文对《国际货物买卖中所有权转移的法律适用公约》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应以物之所在地法作为国际货物买卖中所有权转移问题的准据法。.  相似文献   

8.
货物买卖有国际货物买卖和国内货物买卖之分。国际货物买卖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进行的货物买卖。国内货物买卖应指营业地处于同一个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划分国际货物买卖与国内货物买卖的主要意义是因为不同货物买卖所适用的法律不同。 关于卖方对货物权利方面担保责任,我国《合同法》在第150条和第151条有相应的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如果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就不承担这一保证义务。 《联合…  相似文献   

9.
根本违约制度是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当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中最根本的条款时,就可能构成根本违约。非违约方有权要求通过解除合同或者交付替代物的方式来获得救济,交付替代物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有相应的规定。构成根本违约是交付替代物得以执行的前提,当违约方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并且是能够预知的情况下,即构成根本违约。我国《合同法》中应该引入和吸收根本违约制度。  相似文献   

10.
周祥羽 《法制与社会》2013,(18):280-281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做法千变万化,最普遍的做法就要数FOB和CIF。我国大多数的卖方为了图便利,避免航运价格的波动和租船订舱的麻烦,很多情况下会选择FOB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然而,在这种看似方便的做法,却隐藏了很多危机,尤其在无单放货的情况下。由于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很多规定和原则与英国法有相通之处,本文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经典案例,并结合我国海商法和英国法来为广大的FOB卖方维护自己的权利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11.
翟云岭  王阳 《法学论坛》2004,19(1):28-34
默示条款法律制度,虽为英美法系所特有,但究其实质,乃一种合同解释的有效路径,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合同漏洞的补充方法。故大陆法系虽没有这样明确的制度,但其相关的漏洞补充的合同解释方法却毫不逊色,可谓虽无默示条款之"名",但却有默示条款之"实",二者实有异曲同工之妙。本文拟以此为出发点,联系大陆法系的合同解释(漏洞补充)方法,探析英美法默示条款制度有关法律问题,以资完善我国合同法上合同解释制度之借鉴。  相似文献   

1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信用证条款作为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前提条件,一般载明如下内容:买方开立信用证的时间、信用证种类、信用证的有效期限、信用证的装船期限、信用证金额及货币类别、付款时间和方式等等.上述条款的制定和履行直接关系到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卖方是否能够获得货款支付,因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应特别关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信用证条款问题.本文拟就该条款中的部分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3.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第69条规定了买卖货物的过程中风险转移的一些例外情况,是针对公约中的风险转移制度规定的补充性条款。准确理解公约第69条条文的内容,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更好地对其进行利用,能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秩序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4.
本文主要论述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 ,货物所有权、风险是如何从卖方转给买方的 ;以及买方对货物的接受。其中主要侧重于在上述法律关系中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划分 ,将通过对不同国家的合同法及货物买卖法的对比 ,力求清晰地区分这些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易被混淆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5.
国际民商事合同中的默示选法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仁山  黄志慧 《现代法学》2014,36(5):147-161
在国际民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尊重当事人默示选法的意图,得到国内法与国际条约层面的广泛接受。但当事人默示选法在理论上还存在诸多争论。当事人的默示选法应当是对当事人业已存在的默示选法意图之认定,而不是对其选法意图的推定或假设,而且,当事人的默示选法在本质上是明示选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实践中,据以确定默示选法的因素包括仲裁(法院)选择条款、相关交易中的法律选择条款、在合同中"提及"或"并入"某国法律以及标准格式合同等。在认定当事人的默示选法时,应将上述指示因素以及合同和案件的整体情况综合起来一并考量。现有条约和国内法实践表明,对于默示选法的证明要求问题,各国尚未形成一致做法。我们应该在承认当事人默示选法的前提下,一方面要严格默示选法的证明要求,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默示选法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相关难题。  相似文献   

16.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卖方的担保责任,从卖方担保责任的性质看,分为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从合同是否有卖方担保责任条款看,分为明示担保和默示担保;从成交万式看,分为凭样品担保、凭说明书担保和凭规格担保等。减轻或免除卖方担保责任的方式如下: 1.在合同中减轻或免除卖方的担保责任。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在合同中采取以下措施减轻或免除卖方的担保责任:(1)把卖方的担保责任限定在说明书范围,由说明书限定货物用途,明确规定使用货物的方法;(2)规定买方的验货义务和索赔期;(3)卖方可以调换货物;(4)免除卖方对因货物间接造成的损失和其后果带来的损失的担保贵任;(5)免除卖方对侵害工  相似文献   

17.
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特定化,是国际货物买卖中较为特殊而又比较重要的一个问题。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特定物或者已经特定的货物。因此在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中,需要将货物划拨到具体的合同项下,从而在货物与特定买卖合同之间建立一种联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货物的特定化。  相似文献   

18.
国际货物买卖是现代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其进行,各国相继立法,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英国货物买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此外,还有联合国1980年通过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现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三十多个国家加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于1994年5月制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等。为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完成,违约补救措施一直是国内及国际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而解除合同又是后果更为严重的补救措施。因此,正确及时行使解除合同权至关重要。解除合同权的含义和条件“解除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相似文献   

19.
国际货物买卖是跨国界的商品交换过程,参加这种法律关系的主体多为负有限责任的法人,且他们之间进行的大多为大宗货物买卖,因此,所有权的移转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当卖方将货物出售给买方以后(卖方保留所有权的除外),买方便拥有了对货物的所有权,但如果买方拒付款或无力付款(如破产)时,卖方就要蒙受财产上的损失或  相似文献   

20.
物权担保对平行进口的影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由于平行进口涉及到知识产权这一敏感问题,其法律关系十分复杂,世界各国的立法亦不尽相同。平行进口行为应该受知识产权法调控还是受国际买卖法调控,以及其是否构成侵权,世界各国无一定论。本文阐述了平行进口的含义及其在各国的立法现状;说明平行进口不仅应受国际知识产权法的调控,还应受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调控,并特别强调国际货物买卖法中的物权担保义务对平行进口的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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