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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其在刑事责任的认定和刑罚的适用上有别于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应坚持从宽处罚、不适用死刑、相称、双向保护四个基本原则,在具体量刑上,应适度从宽,从轻或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2.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我国修订后《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借由司法途径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的实质性保护处遇。但是,作为刑事司法下"起诉裁量主义"与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为目的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背后蕴藏了刑事司法效率与犯罪特殊预防、刑罚主义与保护主义、未成年人福利与正当程序、个别处遇与处遇均衡等理念的冲突与平衡。  相似文献   

3.
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尽管现行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能否适用无期徒刑没有明确规定 ,但从刑法关于未成年人量刑原则规定的综合分析来看 ,实际上是不能适用无期徒刑的。这显然又背离了立法的初衷。因此 ,为了保证刑罚的适用 ,应对刑法中的有关规定作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4.
在对未成年犯罪者处罚方面,我国刑法除了确认不适用死刑原则外,对于应否禁止适用无期徒刑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对此,有的同志认为不应禁止适用,理由是:(1)有些未成年人犯罪性质和危害极其严重,仅允许对其最高适用有期徒刑,不足以有效地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达到刑罚的目的;(2)我国刑法上还有刑罚执行中的假释和减刑制度。笔者认为,基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及责任能力等方面的特殊性,在我国,禁止对未成年人犯罪者适用无期徒刑还是必要的。(一)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来看未成年人在犯罪上,具有不同于成年人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未成年人犯罪者具有受害者和害人者的二重性。(2)未成年人犯罪起因奇特、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在总则和分则部分对死刑的适用条件明确作了规定,从逻辑上讲,凡不符合死刑适用条件的,均禁止适用死刑,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 49条的规定,对一些特定的群体,即使符合死刑的适用条件也禁止死刑的适用。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进一步限制、缩小死刑适用的范围,切实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本文拟就对犯罪时不满 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作一些探讨。   一、立法宗旨   对犯罪时不满 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其立法宗旨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对未成年人犯罪应注重教育挽救。一个人实施犯罪…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总则不仅规定了对何种被告人应适用死刑,同时规定了对何种被告人不能适用死刑。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由于它是从排除或阻却死刑适用的角度规范死刑的适用,所以称之为死刑适用的消极标准。死刑适用的消极标准包括两种:一是对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二是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由于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刑罚方法,是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因此要正确死刑适用,需对这两个标准进行科学的理解和认识。  相似文献   

7.
对于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我们在制度建设上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法律规范的不够健全,制度之间的重复、冲突,以及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经费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上述制度设置的目标的实现。笔者以现代刑事政策学为视角,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内因和外因,在此基础上论证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应然刑事政策的原则,并在原则的指导下,试图构建出一个体系统一,科学合理的针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应然刑事政策。笔者认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处遇措施应当包括保护处分、惩戒措施和刑罚措施,且上述措施应当严格遵从特殊保护和注重教育的原则。  相似文献   

8.
应当重建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体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重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体系的必要性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离不开刑罚。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刑罚,表明国家对此类犯罪行为的谴责与否定评价。我国刑法总则将刑罚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类,这种刑罚体系的构建是针对一切犯罪人,并没有考虑成年犯罪人与未成年犯罪人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区别。由此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下列问题: 1.刑罚立法与“罪刑法定”的刑法基本原则存在矛盾。把未成年犯罪人作为特殊情况不适用死刑在“刑罚种类”里予以原则性规定,另一从宽原则却置于“犯罪和刑事责任”一节,分则以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但由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我国一向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起诉制度是针对未成年人人格的可塑性,通过法律与社会的综合力量,来达到矫治目的的一种理性选择。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非刑罚化处理是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不起诉制度在执行中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别是没有专门设置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的程序,因而在执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拟就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制度若干问题进行思考和探析。  相似文献   

10.
梁波 《法制与社会》2012,(32):238-239
《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正式在立法层面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扩大对未成年人的缓刑适用,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免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这些修订使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进一步走向完善。然而,纵观该修正案,还有一些主要层面的问题并未彻底渗入,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11.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是社会问题中较为严峻的问题之一,由于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都不够成熟,所以对于未成年人不能实施严厉的刑事惩罚。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对于年满14周岁但又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目前只需要对八种犯罪实施负法律责任。对于未成年人来讲,不负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及无释放可能的法律刑罚,这也是国际公约对未成年人的基本要求,因为我国是缔约国,所以必须要遵守其规定。  相似文献   

12.
未成年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问题是刑法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台湾地区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对此类犯罪的从宽处理规定得比较具体,在刑罚种类和刑罚制度的适用等方面有一些特殊规定,这些对大陆刑法在此方面的规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刑法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莫洪宪 《法学论坛》2002,17(4):95-100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日益为国际社会及世界各国所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对其犯罪应采用有别于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制度。我国现行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明确规定了从宽处罚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从有助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考虑 ,本文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和从宽处罚的原因进行探讨 ,并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观点提出异议 ,为司法实践正确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提出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4.
未成年人生理、智力尚不成熟,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对他们犯罪应尽可能适用非刑罚化矫正。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作非刑罚处理的法律规定只有《刑法》第17条第4款和适用于一般主体的第37条。第37条把"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设为一个"口袋",规定把凡是符合这个"口袋"标准的情况都给予"免予刑事处罚"。这两条规定罗列了总共八条非刑罚性矫正措施。这种规定过于简单,远未上升到制度层面,在实践中造成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及主观擅断、监管不力和形同虚设的局面。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化矫正制度在语义上应当包含四方面内容和五方面外延。进行制度化构建需要确定基本的指导原则、明确适用的对象、制定详尽的矫正措施并对每种措施设计出规范的操作程序等。  相似文献   

15.
康均心  李娜 《现代法学》2005,27(6):138-144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执行制度的基本理念在于保护和教育,对此,我国目前的体制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具体操作性不强、执行主体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等缺陷,缺乏系统化。而社区矫正恰是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罚执行制度的优先选择,应对原有项目加以改进并进行整合,同时在立法上应进一步完善刑事法、构建特别法体系,完善慎逮制度、充分发挥暂缓起诉制度的保护和帮教作用,重构未成年人缓刑制度、取消对未成年人的劳动教养等。  相似文献   

16.
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置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之下,与我国一贯坚持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青少年犯罪处罚原则相辅相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具体运用于刑事诉讼各个阶段,应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的刑罚制度,以保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与执行。  相似文献   

17.
一、这一规定有悖罪刑相适应原则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我国刑法科学认为,未成年犯罪人的责任能力相对不够完备,因而其犯罪的刑事责任相对要轻。①既然刑法规定16周岁以上负完全刑事责任,这种提法就不完全科学,也不符合我国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都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在刑法已经根据该原则规定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之后,该原则实际上主要是量刑原则,即提供基准(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害性)的原则。在目前的认识能力与技术水…  相似文献   

18.
王瑞 《法制与社会》2013,(15):265-266
未成年人犯罪能否适用无期徒刑这个问题可谓是是老生常谈,但是刑事司法界和理论界的观点也是众说纷纭,仁者见智.从表面看这个问题仅仅是一个量刑问题,但是从本质上讲这个问题涉及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涉及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与国际的接轨,涉及我国未来刑罚适用的发展方向.本文试从一个新的角度——刑法解释学来探究未成年人犯罪能否适用无期徒刑.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和解制度阙失的根本成因在于对其法理基础的不自信,本质是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缺位、边缘化和失语。刑事和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实现由国家主义向民本主义转型的必然要求,是重估和校正传统的刑罚功能判定的必然结论,是凸显刑罚促进社会和谐价值的必然举措。适用于特定刑事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的建构及其运作,应当遵循促进当事人和解、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坚持司法机关主导的基本原则,并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加害人实行轻缓化的刑罚处遇。  相似文献   

20.
罗峰 《广东法学》2006,(5):78-79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原则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犯罪人未成年的年龄,是正确适用该原则处理未成年犯的关键所在。此乃笔者经过办理一件二审刑案后获得的感知。该案的案情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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