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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评2005年《公司法》对股东直接诉讼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因自身权益遭受公司、董事及控制股东不法行为的侵害,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基于其公司出资人的身份而提起的诉讼.相对于派生诉讼而言,股东直接诉讼提起权对于股东而言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只有赋予股东诉权才能使股东权益切实得到保护,只有赋予股东诉权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新<公司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股东直接诉讼制度.通过增强股东权利和设定救济途径,保障投资安全,以达到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股东派生诉讼的几个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派生诉讼是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一种有效的事后救济方式。本文在分析比较了几个国家和地区股东派生诉讼的主体、股东派生诉讼的前提条件和原告股东诉讼后费用承担等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公司的运作情况和诉讼现状,对我国未来相关立法作了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3.
股东派生诉讼的几个争议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东派生诉讼是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一种有效的事后救济方式。本文在分析比较了几个主要国家和地区股东派生诉讼的主体、股东派生诉讼的前提条件和原告股东诉讼后费用承担等问题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公司的运作情况和诉讼现状 ,对我国未来公司法就以上相关问题作了初步探析。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司法确立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具有许多突破一般性公司法规范的特点。建立、健全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途径有:采取诉讼费用担保制度、限制原告股东的处分权利、明确股东败诉时的赔偿责任等。  相似文献   

5.
股东派生诉讼是公司中股东权利的一种特殊救济制度,为保护中小股东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和粗略,这一制度仍存在诸多漏洞。应对派生诉讼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进行完善,并明确公司在派生诉讼中的地位,以平衡大小股东之间的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6.
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又难以真正完全实现的问题,只要扩大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注重在公司僵局中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通过诉讼方式以及股权收买请求权制度、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等制度和加强第三方审计,才能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沿着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历史脉络,展现其产生的背景,由此,在我国确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有着积极意义,但在立法和实践中还存在困境,围绕如何实现有效监督与防止滥诉的平衡,借鉴相关立法例,结合我国的本土资源,使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能够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进而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8.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已不可避免,但不论是在学界或是实务部门中,对这一制度的准确内涵认识比较模糊.本文通过对一起合资公司股东侵害公司权益案一、二审判决的质疑及评析,并通过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比较,对此加以明晰;同时本文还探讨如何确定股东派生诉讼当事人地位,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相关程序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诉讼制度,提供了股东诉讼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划分股东诉讼的种类、确定股东派生诉讼的程序要件和主体要件、股东派生诉讼的结果归属等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否则,由于法律制度的缺陷,将很难发挥股东诉讼制度设置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股东派生诉讼是一种赋予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权的制度安排,源于英美法系,为多国公司法效仿。新《公司法》在我国正式确立了股东派生诉讼。通过对股东派生诉讼法理基础的阐释,以及对其原告资格、前置程序、原告股东的权利限制三方面的制度设计,构筑股东派生诉讼——公司自治与司法干预平衡的理念,以完善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当前环境公益诉讼可分为环境诉讼和环境侵权诉讼两类,环境诉讼可仿照刑事司法中的模式,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同时在诉讼程序完整性的构建和监督体系完善的方面予以重视,以保证环境公益诉讼的有效性。环境侵权诉讼可由环保部门、团体和个人来行使诉权,依有关法律规定行使。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既是保护环境与资源,弥补环境行政执法不足的需要,也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完善诉讼制度的客观要求。构建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除在立法中赋予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权,还需解决检察机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问题。  相似文献   

13.
诉讼作为一种社会解纷机制,其主要价值在于为社会利益争端的解决提供一套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程序规则。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它们所体现的社会利益关系各有其特殊性。鉴于此,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做出不同的设计,在举证责任分配上,民事诉讼贯彻"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由"被告负举证责任",这不同的表述体现了共同的价值取向:救济和保护弱者。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法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其不仅仅是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实施司法审查的权限范围,同时也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能受到司法补救的范围以及诉权范围。我国自1982年建立行政诉讼制度以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经历了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数次调整,总体上朝着逐步扩大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5.
对涉诉信访终结问题的研究应当结合我国法制环境的变迁。在目前诉、访分离的法制背景下,涉诉信访的性质与普通行政信访相同,涉诉信访终结的对象不再是“诉”,而只能是“访”,因而也不存在合法性的挑战。涉诉信访终结对于规范涉诉信访程序,提升涉诉信访机制的实效具有促进作用。操作中应坚持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公开透明、保障信访人参与权、终结决定普遍有效等原则。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虚假诉讼司法治理机制存在规制手段相对单调、惩戒机制长效性有限、治理理念局部轻重失衡等问题。为解决前述问题,贯彻宽严相济理念,鉴于法治精神和基本原理的互通性与传导性,英美国家“诉讼限制令”制度可为我国提供有益参考。“诉讼限制令”本质是一种必要惩戒与诉讼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仅在原自由起诉模式下,“嵌入” 法院对诉讼黑名单人员的再起诉必要、合理的审查许可要求,而其余流程与规则不变,彰显民事诉讼国家干预理念,有助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自由起诉与诉讼风险管控之间的协调平衡。“诉讼限制令”制度本身也存在丰富的适用层级与梯度,在引入我国时应保持与既有惩戒惩罚机制的合理衔接。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和人权思想的发展,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备受各方关注,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平等的诉讼地位,也应当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但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受到限制并缺乏保障。应从立法上完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建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机制,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事诉讼法最近一次的修订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这一制度拓展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将民事诉讼立法保护的合法权益从私权扩充到了社会公共利益领域,法定的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特别是人民检察院被赋予了民事公诉权,有可能成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惟其如此,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就不应被当做一种权利,而是具有权力的属性,其中包含了义务,是权利义务的统一体,表现为一种职责.民事公益诉讼诉权的行使也因此必须遵循一些特别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忽视了对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追诉的制度设计,文章认为由检察机关介入到民事公益诉讼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可以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制度设计上,既要遵循诉讼的基本原则,又要在检察环节和审判环节做好谋划。  相似文献   

20.
The “trial-centered” litigation system reform, as a major task of China’s judicial reform, has drawn much attention due to its protection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itizens as well as the maintenance of judicial fairness and authority. In the new-era background, the reform of the “trial-centered” litigation system will inevitably set new requirements on the litigation function, litigation structure and the judicial system as well. The perfe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the criminal defense system, as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the reform, is doomed to be an essential requirement concerning the realization of “trial-centered”. In a word, to perfect the criminal defense system is to reconstruct the lawyer defense system on the basis of a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notation as “trial-centered”. To be specific, it refers to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 in the new judicial field as the full coverage of judicial field, the integration of configuration mode, the protection of subjective rights as well as the substantiation of functional effectivenes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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