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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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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动产登记制度系物权法之公示公信原则具体体现,亦为现代繁荣商品经济社会交易安全之使然。我国现有的不动产登记方面的规定可谓是“问题重重”,实难以适应现实经济社会发展之需求。前不久通过的物权法草案对此规定甚为粗糙,仍有不少缺憾。不动产登记查询制度、异议登记制度以及不登记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第二章设专节确立了物权登记的相关规则,规定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在登记效力上采取了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模式,以登记生效为原则,以登记对抗为例外。同时还规定了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新制度,构建了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基本制度。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应当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来完善我国的物权登记制度,才能更好地实现登记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3.
浅析物权法中的异议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异议登记作为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一种,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在物权法中确立下来,这对于保全真正权利人的权利,促进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申请异议登记要符合相应的条件。目前,物权法中对异议登记制度的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瑕疵救济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体设计直接取决于对不动产登记行为性质的理论界定。基于理论界将不动产登记与一般行政管理行为相等同的基本认识,我国不动产登记瑕疵救济顺理成章采取了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救济。但行政程序无法实现对公信力阻却的救济目标,行政诉讼并不具备普遍纠错功能。基于不动产登记行为的复合性质,我国登记瑕疵救济应将既有的行政程序模式转制为异议登记和更正登记制度,作为应对,我国应把不动产登记行为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排除,采取不动产登记瑕疵救济的一元模式。  相似文献   

5.
我国商事登记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事登记制度在我国设立多年。我国商事登记立法中存在诸多缺陷,如商事登记立法之间存在冲突,立法形式分散,法出多门等等,为此,应实行公私法分离立法模式,统一完善商事登记制度等措施,以完善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一股多转’案件屡见不鲜。‘一股多转’具有存在空间的根本原因在于股权转让的完成与股权变更的登记具有时间差,这种时间差难以消除的特性决定了难以从根本上杜绝‘一股多转’行为。引异议登记制度入股权登记领域,对现有制度进行补充,以破除公信力,使得第三人不能主张善意信赖而取得股权,从而保护原受让股东利益或许是一条可行的路径;而这条路径的构建亦是契合了利益平衡的理念。  相似文献   

7.
试论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是我国房地产权属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是国家为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制度 ,属于国家机关依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 ,其效力是使房地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动。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属于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中特有制度  相似文献   

8.
双重保护模式导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公权保护和私权保护登记的并立,我国分别立法的模式加剧了两种登记制度的分离和相互关系的割裂.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公权保护和私权保护的内在统一性决定了两种登记制度的内在关联,其私权保护的特殊设计为两种登记制度的融合提供了可能性.我国应该建立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阶段,现存的商事登记制度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市场化改革方向之间的冲突愈发明显,因此,在我国商事立法进程中,当务之急是制定一部统一的《商事登记法》。在此法中应当以效率与安全作为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具体制度,如统一商事登记程序,明确登记和公告的法律效力,建立完善的商事登记簿以及强化登记机关的责任等。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地产登记制度是当今各国普遍设立的房地产权属确认、公示与管理制度。纵观目前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尚有诸多缺陷,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交易的安全与房产权利人正当权利的行使,故应从明确房地产登记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建构统一的登记法律体系;完善登记类型,建构房地产登记的效力制度;统一登记机关,实现登记人员专业化,建立责任赔偿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
预告登记制度是与本登记相对应的一项登记制度。其实质是通过对不动产权利人处分权的限制,以达到保障债权请求权在将来顺利实现的目的。预告登记制度的法律效力,是预告登记制度能否发挥作用的核心,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深入分析了预告登记制度的法律效力,并对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效力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迁徙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经得到国际社会广泛地认可.在当今城镇化迅速发展过程中,二元对立的户籍制度把城乡人口分成利益上不平等的社会阶层,客观上造成了城乡居民身份上的等级差别.随着法治国家的不断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已势不可挡,借鉴国外保障迁徙自由权和改革户籍制度的经验,找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现实路径,需要宪法和法律层面规定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废除二元制户籍制度格局,对农民工子女实行同样的教育政策.这不仅是迁徙自由的应有之义,也是宪政平等理念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3.
不动产善意取得对于第三人善意的要求,是与动产一样,要求第三人对处分人无处分权“不知且不应知”,还是仅要求“不知”,存在不同看法。从解释论角度,以文义、体系和逻辑、立法、比较法等诸方面解释,都应作与动产善意取得相同解释。德国民法、理论学说不应作为解释依据。从立法论角度,德国标准,排除了“不应知”,不仅保护对登记将信将疑者,而且保护基本不信者甚至完全不信者,违背了信赖保护的本质和意义,并不可取。从我国国情出发,采“不知且不应知”更合理。善意的认定,应由否定第三人善意的权利人举证。要求第三人实际查阅登记簿没有必要,但占有、交付可作为认定是否善意的依据。若登记人与占有人一致,或登记人能现实交付不动产,受让人即为善意。  相似文献   

14.
不动产登记同时涉及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由其引发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呈现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交织的状态。基于物权法的“区分原则”,不动产登记行为并不会对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产生公定力,不动产物权变动根本上取决于民事主体间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对于不动产权属有争议的,应直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在极少数情况下,登记行为对民事权益的实现产生影响,应先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不动产登记的效力问题。同时在处理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其产生的民事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5.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制度是大陆法系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从而维护市场秩序。我国《物权法》借鉴大陆法系这一法律制度的成果建立了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制度,但是该制度在适用范围、程序启动、效力界定、与本登记的衔接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因而提出完善之道非常紧迫。  相似文献   

16.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主要就不动产登记立法中的几个问题着重研究 :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应确立登记行为的私法观念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作用 ;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的查阅制度以及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制度 ,以期能对我国将来的不动产登记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随着社会的发展,登记离婚在我国呈逐年较大幅度上升的趋势,并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我国离婚登记法律制度的发展、对人们婚姻状况的影响去反思离婚登记法律制度的缺陷,探讨如何从立法层面制定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离婚登记法律制度,对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们幸福和谐的指数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相似文献   

18.
户籍法律规范一直是解决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所有问题的关键,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顺利推行之攻坚力量,道格拉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尤其是产权理论,在推进一项新的社会制度之有效变迁方面举足轻重,在一部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完善方面同样是中流砥柱,对探索制定一部统一的《户籍法》,为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在国际社会和各国宪法中,迁徙自由一直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得到保护。1982年宪法没有恢复1975年宪法删除的公民迁徙自由条款,我国公民迁徙自由经历了肯定——否定——松动的过程,迁徙自由条款的发展变化是和社会发展状况息息相关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镇化进程的新形势下,保障公民迁徙自由、改革不合理的户籍制度成为越来越紧迫的要求。恢复迁徙自由在宪法中的地位,废除户籍登记条例,制定新的户籍法,为保障公民迁徙自由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20.
预告登记,为德国中世纪民法创立的制度,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在介绍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分析了预告登记的性质、效力等,指出我国的民法典设有此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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