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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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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经2005年11月1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及其进出货物、保税物流园区企业及其经营行为的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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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经2005年11月1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3.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及其进出货物、保税物流园区企业及其经营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税物流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相似文献   

4.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3月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5.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决定废止2004年1月19日以海关总署第109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9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2006年3月20日以海关总署第146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以及2010年3月1日以海关总署第187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6.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进口物资保税管理办法》,自一九九一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7.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国际物流的发展,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及其进出货物的管理和保税仓储物流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税物流中心(A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保税监管场所。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已于2008年3月1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已于2013年12月9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7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已于2008年3月1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署长盛光祖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11.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国际物流业的发展,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其进出货物的管理和保税仓储物流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保税监管场所。第三条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物流中心:(一)国内出口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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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2月14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于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1976年9月2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展览品监管办法》、1986年9月3日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监管办法》、1997年2月14日海关总署令第59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监管办法》、2001年12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93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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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内销审批和海关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4.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月29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署长于广洲2018年3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3月1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2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70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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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0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管理办法》,自1999年3月1日起施署长钱冠林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第一条为加强海关对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的管理,提高通关效率,便利企业办理海关手续,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21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3月11日海关总署令第96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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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21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3月11日海关总署令第96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9.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实施。海关总署一九八八年五月一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信得过企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3月8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1992年9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36号)、1997年4月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62号)同时废止。署长牟新生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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