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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陈煌  陈鸿 《人民公安》2013,(13):16-19
现阶段,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倍增器”。个人信息一旦被诈骗犯罪嫌疑人滥用,则使得电信诈骗犯罪更加精确化、实时化、突袭化,令广大群众防不胜防。因此,研究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被滥用的问题,探讨切实可行的打防对策,对于遏制当前电信诈骗犯罪的猖獗势头亦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
《小康》2017,(16)
<正>公民积极举报与执法部门积极回应,只是治理公民信息被侵犯的治标之策,属于事后救济,最重要的治理模式当是在上游发力,让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规范逐渐从纸面一步步落到地面。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而且与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呈合流态势,社会危害日趋严重。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  相似文献   

3.
法发[2016]32号 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总体要求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  相似文献   

4.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非接触性的特点造成案件侦破难、取证难、审判难、追赃难的治理困境,需要从数据保护方面进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采取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教育、落实互联网企业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责任、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技术帮助行为的刑法治理等措施,建立具备预防、制止、惩罚三功能为一体的刑法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5.
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大量损失。网络诈骗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为犯罪基础,因此保护个人信息成为网络诈骗犯罪防控的重点。但是,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不完善、政府机关执法不力、公安机关侦破困难、个人信息从业者监管缺位以及被害人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导致网络诈骗犯罪的防控陷入困境。因此,应以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为出发点,激发社会多元主体共治,通过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完善协同治理体制与网络实名制、扩大国际合作等安排,实现网络诈骗犯罪的立体防控。  相似文献   

6.
正纷繁复杂的网络空间衍生出了各类新型互联网犯罪,国内网络犯罪已经形成专业化黑色产业链条,在与新型网络犯罪抗衡的过程中,广东率先发力,近年来持续开展净网专项行动,对新型网络犯罪,对网络谣言、涉黄赌毒、诈骗、贩卖违禁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开展重点打击。  相似文献   

7.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经济利益的驱动,近年来网络犯罪呈高发趋势,衍生“黑产”增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很多损失,尤其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诈骗、网络盗窃等案件为甚。因这类案件信息量大、关键证据易失,取证难度随之加大,提出一种应用正则表达式规则配合常用编码进行精确提取、恢复、固定的电子数据取证方法。  相似文献   

8.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新型危害社会经济管理秩序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也给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对H省C县2020年上半年立案的114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展开实证分析可知,现阶段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案件数量大、破案率偏低、以赚取利益为诈骗诱饵、即时通讯软件成为主要平台、黑色产业链出现新中心、单笔犯罪金额小等特点。基层公安机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侦查面临案件线索质量低、侦查力量不足、落地抓捕难度大、电子证据分析难、止付追赃难、预防犯罪难等困境,可通过加强专业化建设、转变上级公安机关职能、实现犯罪全流程打击、深化警银警企合作、提升证据分析水平、依靠社会共治预防犯罪提升打击能力和水平。  相似文献   

9.
周洁 《人民公安》2013,(13):6-9
当前,互联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日益泛滥,被倒卖的信息内容包罗万象。犯罪嫌疑人借助互联网实时、快捷地交易个人信息数据,已经形成泄露信息、买卖信息和使用信息实施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绑架、暴力讨债、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庞大犯罪网络,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响强烈。  相似文献   

10.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数量日益增多,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治具有很大增益,但也存在其局限性。目前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治,侦查机关应当在结合其特点与新形势背景的基础上,通过精准防控予以预防,通过部门合作与区域合作实现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全方位查处。  相似文献   

11.
刘鑫悦  张玲 《公安教育》2021,(11):32-32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指犯罪人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等非直接接触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频发,不仅造成群众财产巨大损失,还产生了一系列黑灰产业链,形成了大量上下游关联犯罪,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  相似文献   

12.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已成为全球性难题,仅依靠既有的常规研究方法,容易陷入“除完善自身逻辑体系外再难有实质创新”的僵局。引入犯罪经济学中的“成本一收益”理论,结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基础成本、机会成本、犯罪惩罚成本、犯罪收益等相关因素,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犯罪收益和惩罚成本高、犯罪基础成本和机会成本低等特点。应展开多元主体治理,全面打击上下游犯罪产业链,改变成本收益比失衡现状,增加犯罪成本,积极开展群众路线,从而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相似文献   

13.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由传统电信诈骗转向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后盗窃银行账户存款犯罪,犯罪分子进一步通过结合新开发的网银电子支付工具与业务验证漏洞设计诈骗陷阱,诱骗相关信息进而盗窃存款。必须从落实金融、通信行业社会安全责任入手,加强警银、警通协作配合,形成有效合力,联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要立足警银大数据,完善金融机构内部业务与风险控制,建立警银风控信息化合作新机制。同时要提供安全咨询服务,帮助群众提高防范意识。  相似文献   

14.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认定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治理的核心环节。搜集2011—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裁判文书,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罪名分布与各罪名裁判文书数量进行梳理与统计,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此罪与彼罪、主观故意、主犯与从犯、一罪与数罪、既遂与未遂等方面存在诸多认定分歧。这主要源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二元链条式结构,该组织形态与传统犯罪存在根本差异,对传统犯罪认定模式的犯罪构成要件造成挑战。鉴于此,将电信网络诈骗独立成罪是解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认定分歧的首要制度改进路径。  相似文献   

15.
我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规范体系的构建应当以欧盟个人信息保护模式为样板,在相关法律中确立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同时丰富我国现行刑法中相关罪状的内容。还应当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之"侵犯"行为方式加以深入研究,使个人信息类犯罪的风险具体化。应当严格规范信息持有者的刑事责任,进而从源头上遏制住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呈现出:个人信息涵盖范围广、被侵害数量大、被用于谋利等违法犯罪活动、单位"内鬼"成为行为主体之一、被害人群体化、共同犯罪趋势较为明显与刑罚轻缓化等特征,形成了复杂的犯罪链条。而部分网络行为主体自身道德伦理缺失,监管制度不到位,个人信息利益化以及网络群体特殊心理是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重要诱因。为此,在宏观上,要构建"互联网+"的伦理道德,净化网络空间;中观上,要加强多部门的联动治理,落实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微观上,不断提升公民尊重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须设立《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个人信息法律规范体系,构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综合治理体系,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17.
当前以网络刷单为引流入口,衍生出系列化复合式刷单诈骗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个人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经济发展秩序。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黑灰产业链,通过骗术话术对被害人形成心理控制,诱使被害人产生决策偏差进而实施诈骗犯罪。依据犯罪嫌疑人在不同诈骗阶段实施的心理控制机理,提出严打黑灰产链条源头、强化公民网络自我保护意识、深化信息辨别能力体系建设、及时开展劝阻干预的阻断措施,以实现网络复合式刷单诈骗犯罪源头防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  相似文献   

18.
在企业大规模侵犯个人信息的严峻态势下,如何准确把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单位犯罪的特征与规律,并建构一套完备的治理体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单位犯罪呈现出涉及行业多元化、地域分布集中化、信息多样化、行为单一化等特征,其治理存在查处率低、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为有效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单位犯罪,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实现协同治理、社会共治,加大处罚力度,完善归责体系,加强数据合规建设.  相似文献   

19.
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大多集中在民事、行政等非刑事法律,《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首次提出用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这是对有关侵犯个人信息权犯罪的补充修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相关规定中仍存在一些不足或欠妥之处,如犯罪主体范围界定不明、犯罪客观方面亟需完善、缺少过失犯罪。本文旨在通过分析不足,提出建设性意见,完善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20.
当前,在互联网通信、移动支付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与诈骗犯罪需求相应的黑灰产业链不断滋生蔓延。从犯罪需求链、犯罪企业链、犯罪空间链、犯罪价值链维度对黑灰产业链的运行程式分析,发现黑灰产业链是由以上4个维度在微观、中观、宏观3个层面上对接形成。为了扭转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产业链相关犯罪支撑发展的被动局面,一要破坏犯罪供需链维度的正常运行;二要加强犯罪企业链维度的阵地控制;三要落实犯罪空间链维度的管控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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