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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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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翟云岭  王阳 《法学论坛》2004,19(1):28-34
默示条款法律制度,虽为英美法系所特有,但究其实质,乃一种合同解释的有效路径,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合同漏洞的补充方法。故大陆法系虽没有这样明确的制度,但其相关的漏洞补充的合同解释方法却毫不逊色,可谓虽无默示条款之"名",但却有默示条款之"实",二者实有异曲同工之妙。本文拟以此为出发点,联系大陆法系的合同解释(漏洞补充)方法,探析英美法默示条款制度有关法律问题,以资完善我国合同法上合同解释制度之借鉴。  相似文献   

2.
准合同制度是近代英国法中对应于大陆法系不当得利制度的一种返还性救济。本文试图通过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的比较,考察准合同制度在英国法中的历史演变,首先介绍"借债之诉"和"账目之诉"等返还令状,然后梳理"允诺之诉"及其他"准合同性"普通法诉讼格式,如可追索金钱之诉等;进而突出曼斯菲尔德勋爵对英国法中准合同制度的影响,即将衡平法的观念引入准合同制度之中;最后联系普通法与衡平法融合的大背景,研究理论界重提的默示合同理论,分析英国法不当得利概念的成型和准合同制度的没落,从而指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不当利益返还这一领域上殊途同归。  相似文献   

3.
杨圣坤 《北方法学》2010,4(2):132-142
在英关法系国家,默示条款制度是填补合同漏洞的相应制度。根据添加默示条款的依据可以将其分为三类:事实上的默示条款、法律上的默示条款、习惯上的默示条款。其中,法律上的默示条款又可以分为判例法上的默示条款与成文法上的默示条款。通过考察事实上的默示条款、法律上的默示条款以及习惯上的默示条款,可以看出,主导着法院添加默示条款的实质性思维方式是法律经济学的。沿着法律经济学的进路,传统的规范性默示条款理论不仅被简化了,而且人们的思考也被节省了。从实证的角度考察,无可否认我国合同法律体系中存在着实质意义上的默示条款制度,但是欠缺体系化的研究与整饰。  相似文献   

4.
默示条款论     
默示条款虽为英美法系所创,但其实质为合同漏洞补充方法和合同解释的有效路径,并且其在减少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20世纪后为大陆法系国家所借鉴。默示条款在具体的合同中并非凭空产生的,其有自己的列入根据:法律、惯例、合同目的或性质、法院判决、政策。在效力方面,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一般来说,默示条款没有高于明示条款的效力,但一些法定默示条款除外。  相似文献   

5.
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合同法中有关合同履行的抗辩制度.预期违约是英美法系合同法中有关先期毁约的制度。我国合同法对这两种制度进行了融合.在建立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预期违约制度中合理的因素。这样,一方面保存了我国法律制度的大陆法传统,同时也借鉴了英美法中的先进经验。本文就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程序预期违约的认定、法律特征及二者的区别进行分析,以求对不安抗辩权制度的正确行使。 一、预期违约及法律特征 预期违约又称为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6.
默示预期违约是英美法系的特有制度 ,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一般只规定不安抗辩权 ,它是作为双务合同的特殊效力规定于合同的效力部分。之所以有此区别 ,其原因在于大陆民法体系追求体系完美、逻辑严密而在保护合同一方当事人中煞费苦心 ,而英美法国家的法官可以判例形式创设一项新的法律制度 ,即特殊的违约救济制度———默示预期违约制度。  相似文献   

7.
从发生原因上讲,专利默示许可包括基于产品销售、合同关系和其他交往关系产生的默示许可三种基本形式。专利默示许可的理论基础,在英美法上主要基于其禁止反言理论,在大陆法上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专利默示许可,究其本质是专利权人和专利技术使用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而非侵权关系。专利默示许可是合同法上事实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成就应当具备事实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我国司法机关有关专利默示许可的实践探索,既有成功的一面,也有有待完善的不足之处。从制度构建上讲,专利默示许可应当建筑在专利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之上,同时在具体规则上保持其案例法的本色。  相似文献   

8.
正英美法系是西方两大法系之一,在现代世界法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追根溯源,英国法是英美法系得以繁殖的历史根苗。借助于英国的殖民扩展,这株根苗被移植到世界许多地方,落地生根,枝叶茂盛,开花结果,不断繁衍,从而渐成英美法系之林。英国法在英美法系中具有核心地位,在西方法律传统内部,与大陆法形成了鲜明对照。  相似文献   

9.
预期违约亦称先期违约,它不仅是英美法系合同法中特有的制度,而且也被《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通则》等国际公约所采纳。预期违约一般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肯定地拒绝履行合同或以其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预示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一种违约行为。该制度是为了避免合同履行中的风险而创设,旨在保护当事人合同利益的期待权,促使当事人严守合同、减少损害。维护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我国预期违约制度分为明示违约与默示违约两大类。一、明示预期违…  相似文献   

10.
预期违约源于英美法系,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我国合同法吸收了这一制度并对其做了变通规定,但规定仍有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不当影响是由衡平法本着公平正义原则发展而来的一种确认合同效力的制度,它突破了英国法传统胁迫学说的限制,使衡平法院能够对因不当影响而得来的利益予以排除。其不仅为英美法系国家广泛运用,而且也开始为大陆法系国家所吸收和借鉴。我国合同法尚未对不当影响进行规制,造成法律适用遇到困局,因此,探究如何合理移植、适用英美法上之不当影响,实现其本土化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制度姚军兰全军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合同法中有关合同履行的抗辩制度,预期违约是英美法系合同法中有关先期毁约的制度。许多学者专家通过比较对未来我们制定统一的合同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主张。两利相较取其重这本身无可非议,但笔者认为,应该换...  相似文献   

13.
关于违约形态,我国合同法引进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预期违约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其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94条和第108条。然而,我国合同法仅仅引入了预期违约制度的名称,而没有详尽引进其内容,尤其是对明示毁约中受害方选择权的限制,学界罕为论述,故作此文,以籍司法实践。 一、明示毁约的概念及其构成 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构成明示毁约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明示毁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起毁约的表示。《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  相似文献   

14.
英语世界中的诚信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以英美两国为例探讨了诚信原则在英语世界的运作情况。在英美法系 ,主观诚信未受争议地长期存在 ,一般被理解为“不知” ,个别被理解为“确信” ;出于对法律与道德相分离的强调 ,英美法系的取得时效制度设以较低的人性标准 ,不包含诚信要件。在英国 ,就诚信原则的来源有“继受说”与“本土说”之争 ,但两说存有共识 ,学者亦多主张诚信制度来自大陆法系。在美国 ,客观诚信有其制定法依据 ,通常只涉及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阶段 ;就其含义 ,有“默示条款说”、“排除者说”和“自由裁量权限制说”之争  相似文献   

15.
阎英 《行政与法》2009,(10):98-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颁布是中国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它结束了"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状况,使具有中国特色的合同法律制度得以完善。新合同法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制度,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我国《合同法》设置的预期违约制度,为预期的受害方提供了救济基础。在实际中,明确界定、准确把握预期违约的适用条件是充分发挥这一制度功能的前提。  相似文献   

16.
1872年《印度合同法》是普通法系第一部成文合同法,它早于英国《买卖法》21年制定.印度合同法选择了成文法的形式,弥补了判例法的缺陷,也更容易为未经系统法学教育的法官所掌握.英国以该法为基础,在印度建立了统一的交易秩序.在《印度合同法》颁布之时,普通法的精神已经由英国法官建立的判例法和英国在印度的法学教育渗透进了印度社会.虽然印度本土宗教法中已经出现了合同法的要素,但最终还是在移植英国法的基础上,建立了现代合同制度,建立了现代交易所需要的“公平、正义和良知”的价值体系.印度合同法也对英国传统的合同制度进行了变革,最典型的表现为对价、要约与承诺和主体资格三个方面.这些变革吸收了英国合同法在理论上的发展成果,但部分内容在逻辑性上存在缺陷,使相应的制度效能受到了制约.  相似文献   

17.
合同的默示条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合同默示条款的含义 在一项合同中,不一定所有的条款都必须明示。有些情况下,如果合同明示条款已经概括了部分实质性条款.而某些条款又确实属于不言自明时,也可以不对其作明示规定。如订约时,大家普遍遵守的商业习惯或惯例、不管当事人是否知晓的相关的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特定的行业规则等。从法律性质上看,默示条款相当于合同明示条款,对合同默示条款的违反,亦是违约,当事人可据默示条款主张法律救济权。 二、合同默示条款的内容 合同默示条款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依合同目的成立的默示条款。该条款是实现当事人订约目的…  相似文献   

18.
合同的订立是为了履行,而非为了解除,因此要解除合同,非经双方同意,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提到英国法中解除合同(如租约)的法律依据,人们常常想到的是一方违反合同中的“条件”(Condition)条款和“合同受阻”(Frustration)。其实,在英国法中,一个明显的趋势是英国法院在解释构成合同条件条款时,愈来愈严格,越来越多的合同条款被视为“中性条款”(Intermediate or In-  相似文献   

19.
合同期前救济制度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合同期前救济制度在英美法系中被称为“预期违约制度”。在大陆法系中 ,拒绝履行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则具有合同期前救济的职能。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则代表了国际上对合同期前救济制度的普遍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此问题上并未突破大陆法系的制度框架 ,但同时也借鉴了英美法系及国际上的一些具体经验 ,并且在预期拒绝履行规则的适用范围上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20.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在大型企业供应合同、采购合同和工程建设合同等实践应用环节,长期合同在企业中运用的数量和经济占比总量逐渐增加。长期合同的长期性和不可预见性导致合同双方对未来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事项不能进行准确预估,存在对原有合同约定条款需进行再次磋商和调整的环节。在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和欧洲合同法原则框架下,以长期合同主要条款调整和次要条款调整视角展开研究,从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下按照以行为体为中心的默示条款、以交易为中心的条款、长期合同的终止和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特殊部分的目的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并列举服务合同、保险合同、商事代理、特许经营及经销合同等对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相关的默示规则方法运行的方式,对基于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和欧洲合同法原则框架下的我国长期合同调整研究给予借鉴和参考,以期对长期合同的调整和保护给予相应的对策补充和法律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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