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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周婧 《法制与社会》2013,(16):29-30
我国民事法律对重大误解的规定十分粗陋、笼统,难以应对我国司法实践中众多的重大误解案例。因此,需要从我国重大误解的制度现状出发,包括重大误解的含义、重大误解的构成、重大误解的法律适用情况,为我国重大误解制度的修正与突破寻求解决之路。  相似文献   

2.
信阳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实施“金手杖”工程,通过出门前抓法律培训、出门时送法律“指南”、进城时抓法律保障、务工中抓法律服务、回乡后抓法律咨询,在全国32个大中城市设立了89个驻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农民工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劳务输出地做好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探索出了新路子,是农民工法律维权的重大创新和突破。  相似文献   

3.
在国家各项事业进入科学发展新阶段的十二五时期,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应当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作为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通过推进法律监督一体化、执法办案信息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工作规范化、法律监督理性化,真正使法律监督工作由软变硬,在新时期取得新发展新突破。  相似文献   

4.
刘芳 《法制与社会》2011,(33):68-69
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改变了之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不一的混乱局面,对于建立和完善医疗侵权法律体系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和明确举证责任等等方面都有重大的突破。但是,这部法律同时也存在着许多有待于完善之处,需要加以讨论,以便于这部法律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5.
法律多元理论及其在中国的新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多元理论是西方法律人类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引入中国后,对中国的民间法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法律多元理论的最新发展趋势是不对国家法/非国家法作二元对立的分析,而是强调在具体场景中对二者复杂互动关系的具体观察。这种研究方法突破了经典的国家法/非国家研究中二元论的限制,将中国有关国家法与非国家法关系的研究引向了深入。  相似文献   

6.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对我国社会生活有着重大影响的法律。虽然该法在立法理念、立法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立法成本和调整社会关系的成本也相对降低。但对该法的立法进行深层剖析以及与相关法律规范的比较分析后发现,该法仍在立法理念、规制权力以及与相关法律衔接、协调等方面存在着诸多缺憾,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新的突破的主要体现就是:要在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的结构上取得新突破;要在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取得新突破;要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取得新突破;要在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的其它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突破,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市场中介组织的法律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带来了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的又一个春天。法律服务组织要紧紧围绕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突破,开拓法律服务新领域,做到经济体制改革突破到哪里,法律服务领域就要开拓到…  相似文献   

8.
论生物安全法律保护的风险防范原则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柯坚 《法学杂志》2001,22(3):33-35
基因生物技术的发展使得人类能够创造出与自然界原有物种不同的转基因生物体 ,转基因生物体向自然界的释放带来了生物安全问题 ,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生物安全问题表现为一种科学上具有不确定性的环境风险 ,而这种环境风险的发生将给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生态系统造成重大或者不可逆转的灾难。实施生物安全的法律保护 ,需要突破行为与后果之间具有确定性因果关系的传统法律观念 ,确立和运用风险防范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9.
洛南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切实增强监督效果,努力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为推动县域经济率先突破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10.
刑事被告人权利的宪法化问题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是将被告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上升为宪法性权利 ,并在刑事诉讼程序建构中尊重和实现这些权利 ,在司法体系中建立一种针对宪法性侵权行为的权利救济机制。然而 ,在被告人权利宪法化问题上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只有在被告人权利宪法化方面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 ,刑事诉讼法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护 ,以及未来以加强这种权利保护为标志的法律改革 ,才有其坚实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11.
律师当法官:司法改革的突破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职业考试由原来的“三国”鼎立改为天下一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因为,第一,它使司法官员法官检察官的入门渠道由原来的组织人事部门直接选拔改为从统一司法考试通过者当中选任。因而它实际上突破了现行司法官员党政一体化的体制。在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成果。第二,这一举措虽然还不足以建构形成所谓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但起码为司法职业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至少从理论上说,它将保证三种法律职业者有了统一的入口,从而使三者在起点时作到法律知识背景上的共同。第三,这个转变对于律师来说意义可能更为重大:它…  相似文献   

12.
黄风 《法学评论》2006,24(4):159-160
“9·11”事件之后,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议题,联合国为此而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文件;长期争论不休的“恐怖主义定义问题”似乎也被区域性多边反恐协定———《上海公约》一举突破;不少国际犯罪被划归恐怖主义范畴,反恐的国际合作一时成为压倒一切的任务,国  相似文献   

13.
一、研究法律监督重大原则的必要性二、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的重大原则(以上见上期)三、法律监督重大原则的实际运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研究法律监督基本原则并运用这一原则来指导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有着重要意义。(一)遵循和坚持法律监督重大原则的意义1.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能否正确有效地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能否充分有力的发挥,关键在于是否遵循和坚持法律监督的重大原则,按法律…  相似文献   

14.
法律制约与法律突破之间的冲突是社区矫正试点中的基本矛盾,创新和总结是试点工作的重心。现阶段试点中存在全局范围过窄、局部规模扩张、突破创新不足、工作缺乏独立性等偏失。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目的是获取试点经验.而非急于收获矫正效果。试点工作应坚持法律制约与法律突破相统一、社区矫正与社区安全并重、符合国情、创新与总结相结合等原则。扩大全局试点范围、控制局部试点规模、深化突破、创新与总结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中心任务,试点阶段不宜过早启动社区矫正立法。  相似文献   

15.
<正> 司法判例是英美法系的重要法律形式,由于普通法的背景,使法律体系具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富有弹性和便于处理具体的争端。有条件地借鉴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对于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促进和保护社会体制改革都是重要而有益的课题。当然,借鉴判例制度,不仅是我国现行制度的突破,更重要的是传统法律观念的突破。这两个突破就逻辑上,以至法  相似文献   

16.
新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虽然在理论和制度上有诸多重大创新和突破,但疏漏了检察权的配置。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也有必要介入破产程序。这在理论上是有宪法和《民事诉讼法》依据的,在具体模式上可以体现为提起破产程序及对破产程序中法院载定的抗诉。  相似文献   

17.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作为两类最基本的民事责任,如何认识和处理两种责任的竞合是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共同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新增关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规定作为我国立法的一个突破,如何全面、正确地认识该规定,并从中发现立法缺陷,进而正确适用法律,完善法律规定,有着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8.
信访也需要制度创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据报道,浙江信访制度正在酝酿大突破,近日提请审议的《浙江省信访条例》(修改稿)明确规定,对于信访事项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规定信访人有权获知信访结果,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可组织听证,工作人员在信访中推诿、敷衍、拖延的要追究责任。依我之见,“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可组织听证”堪称传统信访制度的一大制度创新,具有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从法律意义上讲,作为公民申冤诉苦诉求公权力救济的民间路径和维权途径,上访其实是申诉、控告、检举等法律术语的俗称,上访权也就是受宪法保障的申诉、控告、检举及批评建议权的总称。通过信访向有关国家…  相似文献   

19.
王丽霞 《法学杂志》2005,(6):122-124
通过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出台背景和立法原则的阐述,本文具体分析了新法的修改变化、法律亮点和法律突破,论述了作者对新法若干法律问题的理性思考。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四大的召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法院的经济审判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由于我国以往的法律、法规大多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订立的,跟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越来越不适应,许多法律、法规已经滞后,导致许多问题无法可依.为此,我们提出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倡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大胆突破一些滞后的法律问题,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对一些滞后的法律、法规是否可以随意突破呢?现在不少人认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后就可以各行其事,认为无法可依就可以“为所欲为”;某些法院干部头脑一热,也以解放思想为由,随意突破一些不该突破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一些构成犯罪的案件也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由不予追究.因此,笔者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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