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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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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国家刑法上对受贿罪均有规定,但在立法上却存在着较大差异。本文仅就中国、日本两国刑法所规定的受贿罪在客观:方面作一比较,希望在修改刑法时能够有所裨益。 我国《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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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增设了挪用公款罪,适应了我国司法工作的需要。根据《补充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  相似文献   

3.
针对近几年国家工作人员中出现的个别“暴发户”,为及时惩办经济犯罪,防止国家工作人员腐化变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11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没收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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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法所得罪看刑事被告人的证明责任李学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11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  相似文献   

5.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以其它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立法中有如下四处解释涉及此问题:(一)刑法第83条指出:“本法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二)刑法第115条第三款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可以是“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1条第2款规定:“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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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了三种新罪名,即侵占罪、商业受贿罪和挪用资金罪。《决定》颁布后,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贪污和挪用的,将分别按上述三种新罪名处罚。但《决定》第12条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决定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规定处罚。故同样一个犯罪行为,因主体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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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便利”的几个问题周振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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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介绍贿赂罪的认定易健榕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都以简单罪状的形式表述在《刑法》第185条第3款中。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里对行贿罪进一步做出了如下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  相似文献   

9.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最早在 1988年 1月 2 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之中以立法形式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加以规定 ,该补充规定第 11条第 1款为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差额巨大的 ,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 ,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 ,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单处没收其财产的差额部分。”此规定一经颁布 ,便在理论界和司法界引起了许多争议。该条文的确立 ,是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查处贪污、贿赂及挪用公款等犯罪过程中 ,发现犯罪人拥有与其合法收入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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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及其法律适用刘志远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994年3月5日通过了《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了“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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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历经了由轻到重、由简到繁,由单一、概况到视“情节”区别对待的变化。一、对自然人行贿犯罪的处罚及立法完善《刑法》第185条第三款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近年来,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而法律制度不可能马上跟上,伴随造成的行贿情况的大量发生,行贿案件的大量增加,这一规定显然已远远脱节现况和需要。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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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渎职罪,由于主体的特殊性,这种犯罪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具有不可低估的危害性,因此,世界各国的刑事法律均规定了受贿罪并予以严惩。我国《刑法》第1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的”构成受贿罪,《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对受贿罪进行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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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11条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没收其财产的差额部分。”由于它是一个新定的罪名,加之一些规定未尽完善,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难免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在办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应注意下列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4.
“非法所得罪”法条适用与修改的再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所得罪”法条适用与修改的再探讨刘采广,申叶达,余文唐《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11条第1款即“非法所得罪”法条自1988年1月21日公布实施后,法学界对其论者云起,见仁见智,众说纷坛,鉴于该法条在惩腐倡廉方面的作用巨大,值此反腐倡廉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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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关于贿赂罪的规定,自79刑法起,通过逐步实践认识,历经数次人大常委会补充规定和两高院的司法解释,现已较为完善、系统、科学和全面。 79刑法第八章渎职罪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赃款、赃物没收,公款、公物追还。犯前两款罪,致使国家或者公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介绍贿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于1981年11月《关于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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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不退还以贪污论处质疑唐伯荣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九八八年元月制定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以贪污论处。”笔者认为这一规定不符合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混淆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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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工作人员”的演变过程1979年《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回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厨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由中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又将“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列入贪污贿赂罪主体中,从而扩大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1989年“两高”《关于执行(关于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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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以贪污论处”。深入分析和考察该条规定及其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并结合司法实践,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着使人疑惑的问题,有必要加以澄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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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1988年1月21日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三条,在具体表述挪用公款罪的罪状和确定法定刑的同时,还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以贪污论处。”怎样理解和适用这一规定?这是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而又亟待理论上予以回答的问题。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 正确理解法律规定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一般说来,在法律规定很明确,或者有立法和司法解释作依据的情况下,理解是不会有什么困难的。但“挪用公款数  相似文献   

20.
新《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及该条规定在适用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郾两高司法解释对该条确定的罪名不当,应确定为四个罪名,即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罪,阻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罪、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罪和阻碍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罪;2郾该条第4款在刑法理论及逻辑上存在矛盾,应将阻碍安全工作任务罪与拒绝履行国家安全义务罪分列。另外,新《刑法》第242条的规定纯属多余,应予删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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