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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自由继承地产是英国土地法上权利人所能享有的最充分的土地权利形态,由于法律传统不同,英国土地法上这一权利的内涵与大陆法系上的所有权存在明显差异。诺曼征服后英格兰普遍的土地保有制是这一权利产生的基础。亨利二世时期开始,随着普通法的产生和发展,自由继承地产逐渐产生,到14世纪初,这一地产的内涵得以明确。在英国土地法律史上,自由继承地产始终处在土地保有制法律关系之下,最终也没有演变成大陆法上的土地所有权。英国土地法不仅没有产生所有权,大陆法上的所有权概念也从来不能适用于英国的自由继承地产,我们必须结合土地保有制这一制度背景来认识和分析英国地产的内涵和有关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2.
1861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废除了农奴制及其土地制度.1905年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要求,在不付赎金的条件下获得土地并进行"土地平分"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1917年后农民要求废除一切形式的土地私有制,禁止土地买卖,代之以农民土地占有制.新经济政策则赋予了广大农民自由选择土地占有和使用形式的权利.土地制度的演进反映了农民身份的变化和权利与自由的变迁.法律同土地所有权之间的连接,不仅能够说明和分析现实中的法律,而且能推动和促进土地制度的合理变迁.  相似文献   

3.
论土地法律制度体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要土地关系具有复杂性、重要性、多样性特点,这就决定了土地关系法律调整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土地法律制度的体系化。我国土地制度的体系构成包括宪法、土地民事法律制度、土地经济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我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包括制定土地规划法、修订《土地管理法》、建立和完善土地物权民事法。  相似文献   

4.
刘德福 《行政与法》2004,(9):102-104
土地征用是具有复合性质的法律行为,由此引起复合性的法律关系。目前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以及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强化了土地征用中的权力,而忽视土地征用中的权利保护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为此引发了大量的征地纠纷,但最终是牺牲了被征用地之相关民事权利。这种现象需要从法理认识分析和法律的高度引起重视。本文试图从土地征用的权利保护角度说明我国土地法律规范存在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5.
乡民土地权利的生长是农村社会现代化转型的关键。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政策和法律互相作用,共同促进了乡民土地权利保护规范的发展。四十年农村改革最大的成就是在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初步确立了相对完整的乡民土地权利制度体系。未来,乡民土地权利还面临着权能不完全、缺乏征收保护规范、市场化交易难实现等多方挑战,改革依然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6.
权利发展与法律发展存在着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权利发展与法律发展有着共同的社会经济基础、体现了共同的意志关系.另一方面,权利发展与法律发展还存在着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权利观念的进步是引导权利法律制度发展的精神力量,而一定法律制度的推进是确保现实权利实现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7.
本文认为在民法关于无体物的法律关系中,即在权利质押、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中权利既作为法律关系的内容,又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这是不符合逻辑的。文中指出应视这些状态下的"权利"为一种状态,一个概念,由此形成一种无体物,成为客观对象,从而与有内容、有意志或利益的"权利"相区别。  相似文献   

8.
刘兵红 《河北法学》2012,(4):175-178
英国法上,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不是有体物而是财产利益。英国法财产所有权客体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土地保有关系的产生是英国法财产权客体定位为财产利益的根本原因,土地保有关系模式下的这种立法思想深深影响了英国所有权客体理论。在英国法上,任何具有独占排他的财产利益均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因合同等原因而产生的债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利益,因此英国法将其作为所有权的客体。英国法明确区分因合同产生的债的所有权以及合同权利本身,英国法的债权的二分理论值得我国学界研究。  相似文献   

9.
龚兵 《北方法学》2013,(2):131-142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俄罗斯土地权利立法变迁,分别以土地再分配和土地权利有效实现为阶段性目标,形成了公私并存的土地所有权体系,以土地租赁为主、限制物权为辅的土地利用制度格局和以公法为主、私法为辅的土地权利规范调整模式。当前在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现代化驱动下,对土地以及其他自然资源权利的法律调整彻底回归到私法框架中来,遵循物权逻辑改造土地权利体系,强化土地权利稳定性,扩充土地限制物权类型,增加公民、法人利用土地的机会成为俄罗斯土地权利立法再发展的主旨方向。  相似文献   

10.
英国法上,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不是有体物而是财产利益.英国法财产所有权客体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土地保有关系的产生是英国法财产权客体定位为财产利益的根本原因,土地保有关系模式下的这种立法思想深深影响了英国所有权客体理论.在英国法上,任何具有独占排他的财产利益均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因合同等原因而产生的债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利益,因此英国法将其作为所有权的客体.英国法明确区分因合同产生的债的所有权以及合同权利本身,英国法的债权的二分理论值得我国学界研究.  相似文献   

11.
权利精神构成了梁启超新民理论的核心,也是新民之所以为新的所在。在他看来,权利能力是天赋的,构成人的本质所在,并且权利的保有和维护有赖于个人的不断斗争,有赖于法律制度的保障。  相似文献   

12.
论权力与权利的一般关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莉君  孙国华 《法学家》2003,(5):107-113
在某种社会关系中,权力是一方当事人作为权力的拥有者促使受权力管辖的另一方当事人服从前者意志的力量;而权利则是一种被认为正当的权力.权力与权利之间存在着一种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表现为一方面,权利的具体类型与内容都要依赖于社会权力结构的现实状况;另一方面,如果权力要稳定地存续下去,就需要向权利转化.在法律活动中,由法律所规范的权力已经转化为法律权利.法律关系就表现为一种特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非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农村土地经营与流转之间的关系,围绕土地流转方式的法律考量和流转过程中各方权利平衡的法律考量进行论述,以促进我国关于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建设工作.  相似文献   

14.
土地所有权权利结构重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俊 《现代法学》2006,28(3):64-73
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之上建立土地市场法律制度,必然导致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分离。我国经过20多年的土地有偿使用法律制度的实践,已经在事实上将土地使用权置于一个独立物权法律地位。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构建的中国土地法律制度,应当突破传统的土地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项权能,并代之以土地的设定权、收入权、使用权、发展权和回归权。传统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则相应地纳入新型权利结构的土地使用权之中。  相似文献   

15.
本文首先阐述了纳税人权利的内涵,分析了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律制度的现状和不足,对完善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提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6.
邵宗日 《法学论坛》2008,23(3):133-139
英租威海卫时期,土地法律制度较为发达."公地"和"民地"是两种基本的土地所有权形式.为了加强对土地的管理,英威殖民政府先后通过立法,对土地买卖、登记、征用、荒地开垦、土地税收和租用等事项进行法律规制,从而构筑了英租威海卫时期的土地法律制度体系.在土地司法方面,强调该判决在确立土地法律制度渊源方面的法律意义.英租威海卫时期土地法律制度有其固有特点和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7.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配置的制度“瓶颈”与制度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越  沈冬军 《河北法学》2011,29(4):45-5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我国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配置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前提,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配置的制度"瓶颈"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对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配置进行反思和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重构制度选择的理论前提之后,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重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协调、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发展权配置、土地承包经营权初次流转期限与登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基本权利属性与土地征收等方面分析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配置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18.
源自近代德国民法的法律行为概念原本为"权利行为"。作为民法总则一般概念的法律行为,无法涵摄债权行为之外其他具体法律行为。直接以"法律关系"作为客体的表意行为就是"关系行为"。"关系行为"概念可以补正传统法律行为理论的逻辑缺陷,并可据此建立逻辑体系完整的现代法律行为类型之二元体系。  相似文献   

19.
公证机构、公证员与当事人(客户)的关系是建立在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基础上的。这种法律关系是一种适法关系.是建立公证机构、公证员与当事人正当关系的法律基础。如何构建合理的公证的权利、义务、责任体系,事关公证制度的定位和价值发挥。本文拟就构建我国公证权利及义务体系做探讨.下期就基于公证权利及义务产生的公证责任体系做探讨。  相似文献   

20.
法律关系的内容重估和概念重整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现有法律关系学说产生在广义权利与狭义权利不分、权利与权力区别和联系不明的认识论背景下,它的一个不可弥补的缺陷是用权利义务来概括法律关系的内容,而权利义务概念却涵盖不住法律关系中的权力因素,从而使得现有法律关系学说只能解释私法关系,不能合乎逻辑地解释公法关系。本文认为,法律关系内容分别体现在权利-权力、权利一权利和权力一权力三重关系中,这三重关系又外化为权利义务和权力义务两种形式。对于法理学而言,法律关系的法律内容是权利、权力,社会经济内容是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利益,以及与其相对应的财产,对于部门法学而言法律关系的内容须做具体分析。本文主张,在抽象的一般的意义上将法律关系内容表述为“法定之权” (简称“法权”),并相应地将法律关系主体表述为法权主体,法律关系客体表述为法权客体,将法律事实表述为引起法权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各部门法学中法律关系有关要素的表述方式,应根据不同部门法的特点分别确定。将上述内容综合在一起,可以形成一个有利于从总体上改善和扩充现有法律关系学说学理功能的法律关系新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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