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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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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对民法典中物权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涛 《法学论坛》2006,21(2):68-75
土地公有制与私法理念的差异使我国的物权立法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家土地所有权集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于一身,便于政府对土地利用行为进行积极的干预以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但也可能因为过分的干预而影响土地的利用效率,干预的形式主要应该是对土地规划的严格执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中缺乏土地下级所有权这样一个中间环节,影响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相似文献   

2.
俄罗斯物权法律制度的确认和重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付荣 《河北法学》2002,20(6):116-123
物权法律制度在俄罗斯民事法律体系中的确认和重建是俄罗斯私法复兴的最有力的佐证。从俄罗斯新民法典对物权概念及形式的确认、对所有权的重塑、对土地所有权及其他物权的保护等 ,阐述其对西方民法的借鉴及本国特点 ,并提出俄罗斯物权法律制度现实与理想的差距。  相似文献   

3.
李康宁 《法学论坛》2012,(1):102-109
比较法考察表明,在土地吸附建筑物的不动产理念下,用益物权以土地为核心而设定,以在建筑物、动产和权利上设立役权、用益权、使用权等立法技术处理为辅助,形成客体范围宽泛的财产用益权利体系。在土地和建筑物各为独立的不动产的理念下,用益物权只在不动产上设定。用益物权的客体范围取决于对用益物权的制度模式选择与立法技术安排。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一般规定和具体权利之间、具体权利和物权法定原则之间均存在逻辑矛盾和法理冲突。功利性的文义解释掩饰逻辑矛盾,对把握法律真义造成误导。立法机关应当维护不动产概念内涵在物权法体系上的一致性,对用益物权的制度模式重新做出选择,在立法技术上对现行法规定之谬误进行补救。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定原则下的物权体系是封闭性的,不能及时吸纳经济生活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型物权。物权法定原则限制了民事主体的财产自由,违背了私法自治原则,而且没有充分、正当的立法理由。我国《物权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这是一个不明智的立法选择,将来应当予以废弃,代之以实行物权自由创设主义,以公示性作为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标准,使物权体系由封闭走向开放。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立法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我国物权立法中 ,应当坚持物权法是私法而非公法 ;是普通法而非特别法 ;物权法具有固有法的特点 ;体现着浓厚的强行法的色彩。物权法的重心是规范不动产 ,主要应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定和移转。尽管无形财产在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 ,但无形财产主要应当由知识产权法等法律调整 ,而不应当由物权法调整。为完善物权法的体系 ,应在物权法中规定担保物权 ,并应当补充和完善担保物权的规则。为了充分保护物权 ,应当设立独立的物权请求权制度。我国物权立法应当坚持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以及效率原则。  相似文献   

6.
张晓阳  吕强 《行政与法》2005,(11):111-113
地役权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体现了土地物权结构利用化的发展趋势,因此我们在立法时应本着国际化、综合运用调整方法的原则,以德国法系的立法体系为参考,并立足本土,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地役权法制度。  相似文献   

7.
过去商标侵权物品处置主要以行政处罚等公权力手段为主,不能满足私权救济的需要.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63条确立了废弃请求权规范,有助于弥补公权力手段处置商标侵权物品的不足,完善"原权-救济权"的权利链条,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在平等主体的私法领域内,权利人请求处置商标侵权物品,与他人对载体享有的物权产生了冲突.从权利起源看,物权与知识产权都是人为设计的产物并无法理位阶的先后,两者冲突由法律规范重复评价所起,何者优先要基于立法目的的考量.商标废弃请求权限制物权是经济新常态下以创新驱动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内在要求.商标废弃请求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绿色原则的调整与限制,比例原则应贯穿侵权物品处置的始终,并在司法中确立该请求权的合理界限.  相似文献   

8.
论《物权法》中强制转让物权的法律维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何有物权立法之国家均无法回避物权强制转让的内容。依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发生的物权强制转让并不违背私法意思自治原则,相反,是对意思自治原则并无绝对性的最佳注释。强制转让物权必须注意强制转让与规则之间的关系、强制转让与权利实现目的之间的关系。鉴于强制转让物权是对权利人意思自治的限制,故物权的强制转让之发生应当具有一定的前提,即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意志与公共利益发生了冲突。这意味着只有当权利人行使自己之物权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方产生物权被按照法律规则进行强制转移的可能。物权的强制转让具有其一般条件和限制,它们与物权转让发生之前提共同构成了强制转让物权法律维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9.
傅强 《法律与生活》2014,(14):64-64
正物权是人们最重要的财产权利之一。在现实生活中,物权受到他人侵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当物权受到侵犯,该怎么办呢?本期专门跟大家谈谈物权的保护途径。物权的保护分为公法保护和私法保护两种。公法是指调整不同国家机关的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机关的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宪法、行政法、刑法等。私法是指调整私人权利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是指民法。  相似文献   

10.
集体所有土地诸物权形态剖析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一切土地属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在现代法制国家,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都应受一定的所有权和他物权制度的调整。但比较而言,对集体所有土地的物权法调整,仍是我国民商立法的一个薄弱环节,在某些问题上存在认识偏差和立法缺陷。本文拟就集体所有土地的几种基本物权形态作些理论分析,期能对完善我国土地法律制度及推动物权立法有所助益。一、集体土地之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体系的基石,设立于集体所有土地之上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均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然而,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集…  相似文献   

11.
试论我国民法典体系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体系化与系统化是民法典的内在要求。仅适用个别的局部性的民事关系的 ,或常会发生改变的 ,或处于公法与私法交叉地带的 ,或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的程序性规定 ,均应由单行法加以规定。我国民法典体系要采纳德国潘德克顿模式 ,应以法律关系的要素来构建总则 ,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来展开分则。分则应为人格权、亲属法、继承法、物权、债权总则、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在分则关于民事权利的各编之后 ,应规定一个对各类民事权利加以保护的侵权责任编。  相似文献   

12.
论行政诉讼中公民死亡后的原告资格转移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转移制度所保护的是原始原告的合法权利和与原始原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承继原告的合法权利。承继原告资格的取得,应基于其所享有的身份权、名誉权、继承权、受遗赠权、公法债权、私法债权及其他合法实体权利,由此承继原告不应受现行法律规定的近亲属范围的限定。承继原告的范围应包括原始原告的近亲属和近亲属之外的遗赠抚养人、公法债权人、私法债权人、受遗赠人、原始原告生前所在的单位或基层组织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相似文献   

13.
论矿业权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矿业权以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为基础,是一项私权,是财产权。矿业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权,其在法律属性上更加接近于用益物权,故可以准用《物权法》中关于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但鉴于其又有别于传统民法中的用益物权,且又具有较强的公权色彩,所以又被称之为"准用益物权"。《物权法》对矿业权准用益物权属性的认可,也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矿业权调整中的双重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4.
行政征收的法律规制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财产权的排他性支配属性及其在公民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呼唤法律对行政征收进行有效规制。首先,行政征收立法应遵守法律保留原则,并以公共利益条款限制征收目的。其次,行政征收程序应吸纳正当法律程序的精髓——参与,并且这一参与应是有效参与。最后,在不得不征收公民财产时,行政机关应给予公平补偿。  相似文献   

15.
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转包、入股的受让方作出了限制,信托作为一种能够避开法律限制的流转方式而备受瞩目。但是,设立信托需要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信托作为转让的例外情形的,即使采用信托方式流转,也不能避开法律的限制。实践中,为了避开法律对受让方的限制,农户与村委会、区镇政府签订了层层委托关系,致使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不明确。为解决这个问题,重新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作为信托财产,而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权为信托财产。  相似文献   

16.
李彦生 《时代法学》2010,8(6):65-73
公力救济的严格程序法定限制了私权保护,其所依据的法律的正当性决定了人们对私力救济的选择。法理上,法律本身的局限性,使公力救济无法提供正当的评判依据;法律实践上,实体法提供的评判标准不正当:适用法律不当,赔偿制度及赔偿标准的制定失当、缺乏客观公正的特别证明,致使人们抛弃公力救济。  相似文献   

17.
利益平衡是构建知识产权限制制度的基本法律观。各类主体的相互利益关系,在知识产权法律中的权利配置方面,表现为本权与他权、私权与公益的关系;知识产权虽为一种独占性权利,但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包括公共领域保留、权利行使限制、禁止权利滥用等;知识产权立法应秉持二元价值目标,即保护创造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知识广泛传播。  相似文献   

18.
祁建平 《行政与法》2005,(10):68-71
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两个规定之间的关系。财产权保护的法理依据应当是财产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而不是“所有制”的优越性。有关私有财产权保障的条款应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部分而非总则的“基本经济制度”部分。立法上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时要既体现“平等保护原则,”又处理好转型时期的“特殊问题”。为增强法律实效,实践中应有效限制行政权力,进一步放宽对私营企业市场准入限制。培植尊重私产和正当程序的宪政观念,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立真正的社会公正,兼顾自由竞争与公平分配,对完善宪政意义上的私有财产权制度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19.
土地使用权的物权法定位——《物权法》规定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物权是根植于特定社会的法律制度,土地使用权便是独具中国特色的不动产物权,它是我国土地物权化的制度工具,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纽带。土地使用权在某种意义上属于他物权范畴,但因与大陆法国家用益物权的社会基础或功能不同,它并非大陆法国家意义上的用益物权。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充当自物权的功能,土地使用权自身不仅可以转让、处分,而且还可以设定用益物权。《物权法》将各土地使用权放入用益物权编规范,不仅不能凸显土地使用权在我国不动产物权上的基础地位,而且不利于建立清晰的土地使用权体系和用益物权体系。在笔者看来,我国不动产物权应当分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权三个层次,除地役权外,《物权法》并未规定真正意义上的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属于私权性质的民事权利 ,与物权、债权、人身权既存在共性 ,也存在个性。从其共性入手 ,进而再探究其个性 ,以取得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全面认识。研究知识产权 ,应当以民法原则、理论为基础 ;基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 ,传统民法理论和制度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知识产权 ,因此 ,还要适用特殊的理论和制度体系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知识产权法采取民事法律制度下制定知识产权单行法的立法模式就是最好的例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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