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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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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皓 《传承》2009,(6):140-141
《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它打破了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旧体例,使民法编纂工作进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阶段。通过《大清民律草案》,大陆法系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的编纂体例及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被移入我国,对近现代中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重新审视该草案,分析其得失,对我国法制改革仍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正>民法法典化是近代大陆法系国家资本主义立法的重要内容,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市民社会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晚清时期为了"富国强兵",进行了近代法制的变革,其中《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纂完成是其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尽管《大清民律草案》的成编从内容和体例上是对日本和德国民法典的"借鉴"内容颇多,在产生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的不足,但它无疑是中国近代意义上的第一部民法典,对当时和后来民事立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正是由于其这一  相似文献   

3.
龙庆兰 《新东方》2001,10(2):60-63
民法典的编纂今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民法典的体系,应该仿效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或是采用其他体系,还存在很大的分歧。本文通过对《大清民律草案》,北洋政府的《民律第二草案》,以及《中华民国民法》和1922年《苏俄民法典》编纂历程的回顾和体系的分析,找寻中国民法典应师从德国民法典的历史必然性。  相似文献   

4.
对于缺乏自然法传统及平等观念的中国社会而言,男女平等原则在近代民法中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大清民律草案》首先在立法层面突破了旧体制的局限,初步确立了女性的独立法律地位,但却仅仅停留在文本层面,没有来得及施行就退回到《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不过,民初大理院却在司法裁判中,常常以"条理"的形式将《大清民律草案》中有关女性权利的进步性规定引入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以判解的方式使女性法律地位得以提高。之后,《民国民律草案》在吸收这些进步性判解的基础上,又有进一步的发展,《民国民法典》最终完全确立了男女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5.
对于缺乏自然法传统及平等观念的中国社会而言,男女平等原则在近代民法中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大清民律草案》首先在立法层面突破了旧体制的局限,初步确立了女性的独立法律地位,但却仅仅停留在文本层面,没有来得及施行就退回到《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不过,民初大理院却在司法裁判中,常常以"条理"的形式将《大清民律草案》中有关女性权利的进步性规定引入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以判解的方式使女性法律地位得以提高。之后,《民国民律草案》在吸收这些进步性判解的基础上,又有进一步的发展,《民国民法典》最终完全确立了男女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6.
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起草至今,我国人格权民事立法历程已逾百年。期间有中断,但是启承之际总是延续为主,形成了我国人格权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时代特点。这些成功经验和时代特点不可避免会对我国民法典编纂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我国民法典应该坚守成功经验,抛却一时之举,制定我国人格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男女平等思想在19世纪40年代传入中国,并日益成为社会变革的要求。但作为近代民事立法重要成果的《大清民律草案》以及《民国民律草案》并没有贯彻男女平等原则,甚至予以否定。男女平等最终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转化为具体的民事权利,其间遭遇了一系列的困难。传统礼教的惯性以及政治斗争的混乱都使得男女平等无法在法律上真正实现。《中华民国民法》对男女平等原则的贯彻则是革命与妇女运动结合的结果。近代民事立法中的男女平等也体现着传统与现代、权利要求与革命运动之间的博弈和最后的妥协。  相似文献   

8.
周成泓 《求索》2013,(6):53-56
中国近代律师制度是清末改制效仿西方法制的产物。该制度的引进既是源于当时中国经济、政治及社会发展的内在诉求。也受到一系列外在因素的刺激,并且有着力倡律师的观念和思想氛围作为精神支撑。清末律师制度滥觞于《大清民事刑事诉讼律草案》,但因过于激进,该草案遭致流产,致使其后的《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不得不后退一步。之后律师的法律地位在《法院编制法》中得到正式承认。1911年《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和《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正式确立了律师制度。中国近代律师制度的发展史对今天仍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9.
夏莉娜 《公民导刊》2016,(12):60-61
正翻开新中国立法的画卷,新中国的民法典起草工作风风雨雨、几经沉浮……我国著名民法学家、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金平曾三次参加新中国民法典起草工作。他亲历和见证了半个世纪以来我国民法典起草经历的坎坷曲折,被中国法律界誉为"当代民法史的活化石"。今年,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法典编纂工作再次启动。笔者专程拜访了九十多岁的民法专家——金平。看到民法通则通过后30年,民法典编纂终于获得实质性的进展,金平心情十分激动,在全国人大机关参加民法典起草工作时的往事也历历在目。  相似文献   

10.
舒颖 《中国人大》2020,(5):46-47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自己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近日,围绕民法典的编纂,本刊记者对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进行了专访。  相似文献   

11.
《小康》2016,(29)
正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被称为"当下最伟大、最庞大、最复杂法律工程"的民法典编纂,在中国历经四次搁浅后,今年终于迈出了历史性的步伐作为民法典的"纲",民法总则草案二审稿在10月31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提交审议。这是民法总则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审草案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调低为6周岁,二审草案中维持了这个规定。在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进行了热  相似文献   

12.
三说民法典     
民法体例是目前争论最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在今后的民法起草、审议中进一步研究。由于民法是规范老百姓怎样生活,公司、企业如何运作的法律,因此这些问题与百姓、与我们日常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现撷取一二,开个头,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民法草案的讨论,为审议和进一步修改民法献计献策。一民法草案初稿在人格权法一编中确定了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规定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对“生命健康权”这一表述当中应当包括几个具体的人格权,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的意见认为,这里…  相似文献   

13.
<正>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中国民法典编纂这一浩瀚立法工程取得突破性成果,实现法治中国百年梦又跨出关键步伐。在民法通则实施已整整三十年的历史时刻,《民法总则》的出台,注定会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民法总则》,堪称民法典之拱顶石,对于民法典的整体  相似文献   

14.
阿计 《公民导刊》2016,(8):46-47
正一个国家是否迈入"民法时代",是衡量其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的最鲜明标记,这也是当下中国深化改革、社会转型的根本目标。6月27日,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此次立法行动的特别之处在于,并不仅仅局限于单部法律的制度设计,而是在编纂民法典的宏大立法图景之下展开。  相似文献   

15.
赵林凤 《求索》2012,(11):68-70
汪荣宝是中国近代宪法史上的一位重要人物。清末新政改革中,他参与制定《钦定宪法大纲》,编纂《钦定大清宪法草案》;民国初年,他撰拟《汪荣宝拟宪法草案》,之后参与制定《天坛宪法》。汪荣宝执著地将分权、制衡、议会主权等西方宪法原则移植到中国,并揉合本国传统文化和历史现实,详定多部宪法具体条文和款项,一定程度上初创了中国宪法的模型,其筚路蓝缕之功应被后人铭记。  相似文献   

16.
<临澧县灾害志>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从2007年4月开始编纂,经过全体编纂人员的艰苦努力,于2009年2月出版发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县级灾害志书,开创了中国县级灾害志书的先河.  相似文献   

17.
公民意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进入法律审议程序。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也是我国到目前为止,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民法草案中对物权、人格权、信用权等权利的规定充满了新意,体现了对人权保护的高度重视。全国工商联继1998年、2002年两次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修宪保护私有财产的提案之后,又在2003年的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修改宪法完善保护私人财产法律制度的建议案》。一个几乎完全由  相似文献   

18.
法治随想     
翻阅中国历史,虽然没有任何一个封建王朝提出过依法治国,但是,也不能说封建王朝治国都不依法。春秋时代中国就有了成文法,曾出现过《吕刑》、《法经》等;后来,秦有《秦律》,宋有《宋刑统》,元有《元典章》;到了明朝,朱元璋不仅修订《大明律》,还以《大诰》进行普法教育,清朝不仅有《大清新刑律》和《大清律令》,还制定了更为详尽的《大清商律草案》和《刑事、民事草案》。看来,依法治国也曾是一些封建王朝追求长治久安的方略。但是,法治并没有保障任何一个王朝一统天下到永远。自然会有人说,中国历史上的法  相似文献   

19.
正中国人大网·5月28日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议案的说明。民法总则草案的每一处内容,都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草案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草案规定,不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草案涉宪争议观点评述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权法草案调动了宪法学界和民法学界最主要的学术资源进行了一定的对话和讨论。在“违宪论”与“合宪论”之间,各自所持的理由很不相同。物权法草案最重要的争议是其中的涉宪争议,这一争议既暴露了部分民法学者宪法意识的淡薄,也暴露了部分宪法学者以“理想宪法”或“观念宪法”替代“现实宪法”的理论操作。涉宪争议的实质是民法的法治主义与宪法的宪政主义之争,法治与宪政的辩证关系还没有被学界充分厘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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