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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它打破了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旧体例,使民法编纂工作进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阶段。通过《大清民律草案》,大陆法系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的编纂体例及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被移入我国,对近现代中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重新审视该草案,分析其得失,对我国法制改革仍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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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编纂今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民法典的体系,应该仿效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或是采用其他体系,还存在很大的分歧。本文通过对《大清民律草案》,北洋政府的《民律第二草案》,以及《中华民国民法》和1922年《苏俄民法典》编纂历程的回顾和体系的分析,找寻中国民法典应师从德国民法典的历史必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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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缺乏自然法传统及平等观念的中国社会而言,男女平等原则在近代民法中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大清民律草案》首先在立法层面突破了旧体制的局限,初步确立了女性的独立法律地位,但却仅仅停留在文本层面,没有来得及施行就退回到《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不过,民初大理院却在司法裁判中,常常以"条理"的形式将《大清民律草案》中有关女性权利的进步性规定引入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以判解的方式使女性法律地位得以提高。之后,《民国民律草案》在吸收这些进步性判解的基础上,又有进一步的发展,《民国民法典》最终完全确立了男女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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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律师制度是清末改制效仿西方法制的产物。该制度的引进既是源于当时中国经济、政治及社会发展的内在诉求。也受到一系列外在因素的刺激,并且有着力倡律师的观念和思想氛围作为精神支撑。清末律师制度滥觞于《大清民事刑事诉讼律草案》,但因过于激进,该草案遭致流产,致使其后的《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不得不后退一步。之后律师的法律地位在《法院编制法》中得到正式承认。1911年《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和《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正式确立了律师制度。中国近代律师制度的发展史对今天仍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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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翻开新中国立法的画卷,新中国的民法典起草工作风风雨雨、几经沉浮……我国著名民法学家、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金平曾三次参加新中国民法典起草工作。他亲历和见证了半个世纪以来我国民法典起草经历的坎坷曲折,被中国法律界誉为"当代民法史的活化石"。今年,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法典编纂工作再次启动。笔者专程拜访了九十多岁的民法专家——金平。看到民法通则通过后30年,民法典编纂终于获得实质性的进展,金平心情十分激动,在全国人大机关参加民法典起草工作时的往事也历历在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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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自己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近日,围绕民法典的编纂,本刊记者对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进行了专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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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个国家是否迈入"民法时代",是衡量其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的最鲜明标记,这也是当下中国深化改革、社会转型的根本目标。6月27日,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此次立法行动的特别之处在于,并不仅仅局限于单部法律的制度设计,而是在编纂民法典的宏大立法图景之下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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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荣宝是中国近代宪法史上的一位重要人物。清末新政改革中,他参与制定《钦定宪法大纲》,编纂《钦定大清宪法草案》;民国初年,他撰拟《汪荣宝拟宪法草案》,之后参与制定《天坛宪法》。汪荣宝执著地将分权、制衡、议会主权等西方宪法原则移植到中国,并揉合本国传统文化和历史现实,详定多部宪法具体条文和款项,一定程度上初创了中国宪法的模型,其筚路蓝缕之功应被后人铭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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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灾害志>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从2007年4月开始编纂,经过全体编纂人员的艰苦努力,于2009年2月出版发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县级灾害志书,开创了中国县级灾害志书的先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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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乔天碧 《今日中国(中文版)》2003,52(4):14-16
2002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进入法律审议程序。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也是我国到目前为止,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民法草案中对物权、人格权、信用权等权利的规定充满了新意,体现了对人权保护的高度重视。全国工商联继1998年、2002年两次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修宪保护私有财产的提案之后,又在2003年的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修改宪法完善保护私人财产法律制度的建议案》。一个几乎完全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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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涉宪争议观点评述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田飞龙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22(1):79-87
物权法草案调动了宪法学界和民法学界最主要的学术资源进行了一定的对话和讨论。在“违宪论”与“合宪论”之间,各自所持的理由很不相同。物权法草案最重要的争议是其中的涉宪争议,这一争议既暴露了部分民法学者宪法意识的淡薄,也暴露了部分宪法学者以“理想宪法”或“观念宪法”替代“现实宪法”的理论操作。涉宪争议的实质是民法的法治主义与宪法的宪政主义之争,法治与宪政的辩证关系还没有被学界充分厘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