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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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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干预经济中政府失灵的人性解读及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政府失灵及其缘由的追寻和考究,是经济法学人长期以来的不懈追求,也获得了诸多真知灼见。然而,鲜有人注意到,人性中的"强"、"群"、"乐"等因素,才是政府失灵更为深刻的原因,从干预者人性的角度对政府失灵进行解读,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可靠的认识论基础,也可为经济法克服政府失灵提供有效方向和路径。  相似文献   

2.
陈少英 《法学论坛》2005,20(1):75-80
在环境保护领域 ,市场失灵使政府干预成为必要 ;而政府干预也会失灵又需要干预政府。税法作为经济法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于一身 ;税法其实又是一个综合的领域 ,具有不同法律部门的功能。故税法既能干预市场 ,又能干预政府 ;既能解决市场失灵 ,又能解决政府失败  相似文献   

3.
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论——一种经济法的认知模式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应飞虎 《中国法学》2001,(2):132-144
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论基于对市场缺陷的动态性、干预成本的不可避免、政府失灵的普遍存在以及法治的功能局限的认识 ,界定了国家干预的范围 ,确立了干预者和被干预者之间的双向互动制衡关系 ,因而蕴含了均衡干预、有效干预、经济民主、被干预者对干预者的干预以及经济法权威的价值理念。在实践中 ,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论有助于确定国家与市场的职能边界 ,有助于克服制度僵化 ,及时进行制度变迁 ,有助于促进政府体制改革 ,克服国家完全理性假设  相似文献   

4.
政府干预市场的边界——以和谐产业发展的法治要求为例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市场失灵导致政府干预,而政府干预也可能出现非法与低效。因此,要保证政府干预权的合法与有效,就必须通过制定体现这种干预权的经济法来加以保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合理边界。尤其是在和谐产业发展中,只有科学定位政府干预产业发展的前提、方式、内容与绩效,才能切实提高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  相似文献   

5.
市场经济是指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要作用或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但市场有其固有缺陷,在一定条件下需要政府干预。然而,政府干预虽在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增进社会公平平等方面显示了其巨大的作用,其本身也并非尽善尽美。本文从经济法的角度,就市场失灵对政府干预的渴求以及我国政府干预的现状和必要性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6.
试论政府干预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常传领  金纯 《现代法学》2004,26(6):120-124
作为市场经济制度的两种基本经济调节力量,自由市场与政府干预二者关系问题一直是经济学界和经济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市场缺陷导致市场失灵,使政府干预有其合理性;政府干预并非完美无缺,也有其局限性。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干预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法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保护市场免受任意的政府行为的干涉,需要规制政府干预,有效匡正政府失灵。经济法作为“干预政府之法”理所当然应做出相应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7.
卢代富 《现代法学》2013,35(4):24-31
社会整体利益因事关人类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而成为所有法律部门共同维护的对象,但不同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的具体功能有别,其各自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路径也有异。基于市场失灵有损社会整体利益、国家干预是克服市场失灵的有效途径等认知,国家制定经济法确认和规范国家干预,为旨在克服市场失灵的国家干预提供法律手段和制度框架,并通过在经济法的法益结构中作出凸显社会整体利益的制度安排,最终实现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  相似文献   

8.
论政府干预配置资源绩效的实现机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市场是最具活力和效率的经济运行机制。但市场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缺陷,即生产无序,供需不均衡,由此导致“市场失灵”。政府干预,能扭转市场失灵的局面。但政府干预亦有其客观存在的缺陷,即公共管理低效,寻租、腐败及权力不公平等,因此又构成“政府失灵”。两者均存在失灵之处,但两者又不能均舍弃之。原因在于实践证实政府和市场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最有效的两种配置资源的手段。故正确的态度是:正视政府失灵的现象及成因,克服缺陷,提高政府干预配置资源的绩效。  相似文献   

9.
夏黑讯 《法制与社会》2010,(21):107-107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存在反映了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有效协调的必要性与积极作用。本文指出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有效协调应当以经济安全与发展为目的原则,以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有效协调的制度化为手段,遵循立足主权与国情、相机选择和依法协调等原则。  相似文献   

10.
对政府失灵及其缘由的追寻和考究,是经济法学人长期以来的不懈追求,也获得了诸多真知灼见,成为构建经济法核心理论的支柱之一。然而,人性中的强、群、乐等因素,才是政府失灵发展和演化更为深刻的原因,从干预者人性的角度对政府失灵进行解读,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可靠的认识论基础,也可为经济法领域中的政府失灵提供有效的控制方向和路径。  相似文献   

11.
经济法被视为克服市场失灵的基本法律形式。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基本途径既包括强制性干预,也包括非强制性干预。可以将经济法上的非强制性干预划分为投资经营、经济合同、经济促导、民主协商、行政给付、信息供给、行业协会干预几种类型,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对非强制性干预的价值、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路径作进一步分析,以深化对经济法干预机制的认识。  相似文献   

12.
歧视问题凸显出市场调节失灵与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恰好是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路径。因此,运用经济法的这一分析路径来解决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案。而建立起符合现代经济法本质要求的反歧视双向联动调节机制将成为解决歧视问题的理想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3.
张明华 《政法学刊》2007,24(2):56-61
歧视问题凸显出市场调节失灵与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恰好是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路径。因此,运用经济法的这一分析路径来解决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案。建立起符合现代经济法本质要求的反歧视双向联动调节机制,将成为解决歧视问题的理想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4.
目次一、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责任的理论基础二、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优势和局限三、公共产品供给领域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存在为经济法调整提供正当性基础一、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责任的理论基础无论是主张经济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还是支持国家干预主义的经济学家都一致同意  相似文献   

15.
论均衡干预的法律机制——从有限政府到均衡政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谈萧 《行政与法》2003,(9):26-29
均衡干预具有很强的理论包容性和解释张力,它科学地揭示了政府与市场应有的良性互动关系。通过分析均衡干预的法律需求和供给,可以将均衡干预思想反映到经济法的制度设计当中。对政府干预市场的范围、方式和机制进行法律界定,是促成政府与市场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的关键。在此基础上,对政府干预从执法和司法上以及监督等方面加以控制,加强均衡干预之法———经济法的可适用性,将进一步保证均衡干预最大可能地实现。  相似文献   

16.
市场失灵与经济法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从市场体制下的经济法与计划体制下的经济法、应然的经济法与实然的经济法的视角论述了经济法并不必然由市场失灵而产生;从民法等其它部门法和道德等非法律性规范对市场失灵的克服的视角阐述了市场失灵并不必然由经济法克服。在厘清了市场失灵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之后,又对经济法在克服市场失灵中的优势和局限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谦抑性视野中经济法理论体系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应起决定性作用,这一认识表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应具备依附性、时效性和后发性,即在明确市场优于政府的前提下,将国家干预以一种克制和谦逊的品格嵌入到市场失灵的边界当中,这即是谦抑干预的基本内涵。谦抑干预应当成为统率经济法研究的一种重要思维方式,由此形成经济法的谦抑性理念,是指在自由主义和市场竞争基本假设下的私法能够发生作用的范畴内,经济法应保持必要的谦恭和内敛,让位于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机制,而不轻易使用国家干预,令经济法作为一个补充性和最后手段性的机制而存在,杜绝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时"泛干预主义"倾向的发生。在经济法理论体系中,诸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法律主体、基本原则和学术体系等基本问题都将因谦抑性理念的提出而面临拨云见日般的重构。  相似文献   

18.
本文首先通过分析国际经济法与经济法主要学说的相似之处,总结出经济法律的目的与功能——克服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再通过借鉴国内经济法的"三三理论"的研究方法,归纳出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经济调节关系。  相似文献   

19.
“双失灵”是对西方管制经济学中市场调节——市场失灵——政府管制——政府失灵——市场调节这一理论形成过程的概括。然而这一理论思路却存在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并且使经济学理论和实践陷入对市场和政府的两难选择。针对经济学分析方法的不足,可用法经济学分析的方法和理论,为“双失灵”难题的解决找到答案,即以法律规制解答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20.
目次一、经济法应对金融危机之路径展开:市场与政府兼治——对金融监管制度调整方向的探究二、经济法应对金融危机之价值展呈:多层面的兼顾考量——对金融监管制度调整运作的审视三、经济法应对危机之绩效考察:循法而为与合理取度——对金融监管制度调整成败的评析金融危机是经济发展史上的风暴型事件,它能在短时间内袭卷侵扰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秩序,使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发生急剧的恶化,加之许多金融资本的运动在区域版块及全球经纬间进行,金融风险也随之升级为国际性危机,因此,一个国家要同时承受来自境内境外的多重压力,这使得一国之域循法应对危机的任务相当沉重。危机产生是典型的市场失灵,危机之治是典型的国家干预,而克服市场失灵之国家干预,乃经济法之本意,经济法担当了治理金融危机的主职重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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