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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经济改革正以不可阻挡之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一条崭新的道路。与这场经济改革相适应,我国的法律制度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并对经济建设起了重要的促进和保证作用。特别是作为直接调整财产关系的民法,在这场经济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更充分地显示出来。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和一定的人身非财产关系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所调整和反映的社会关系的核心,就是一定社会的商品关系。从民法的发展史看,民法是适应商品经济而产生的,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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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国家所确立的基本国策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两个坚持的基本目的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或者是实行改革、开放、搞活政策,都离不开法制建设,离不开有关的法律部门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民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它以调整社会商品关系即经济关系作为主要任务,同经济基础的关系极为密切。要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民法对商品经济关系的正确调整。本文主要从法理上来探讨发展横向经济关系即商品经济与民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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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本原则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经济法的基本定位探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赖于对经济法的正确定位。定位经济法的主要难题在于如何认识和处理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尤其是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纵向观之,在法制发展史上,经济法是适应经济的社会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为弥补民法等传统法律部门对社会经济关系调整之“不足”和“失灵”,冲破公、私法的界限,应运而生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经济法与民法是一种“互补”关系。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横向经济关系极为发达;由于国家固守其“夜警”角色而对经济生活采取“不干预”政策,纵向经济关系极其萎缩。不妨把这种横盛纵衰的商品经济称之为平面型的商品经济。这种平面型商品经济要求的主要是保障当事人自由、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调整;而主旨功能正合这一要求的民法,遂顺理成章地成为这一时期调整经济关系的几乎唯一大法。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社会化,垄断、外部不经济、信息偏在、公共产品、市场调节的盲目性等问题严重窒息经济活力,并且危及国民经济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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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法律部门,它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并且继续起着重要的保护和促进作用。但是当历史进入社会主义时代以后,民法作为调整商品经济基本法的功能是否仍有必要或有所减退呢?弄清这一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事(经济)立法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民法是调整商品经济的基本法,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部门。正如恩格斯所说:“民法准则不过是社会生活的经济条件在法律形式上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第334—335页)商品经济不是某个社会形态所特有的经济现象,而是存在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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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民法?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之一,是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规范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工具。民法是构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它是调整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与公民之间以及公民相互之间的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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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社会是民法存在的基础。没有商品经济,民法就无立足之本,无存在之必要。作为与商品经济紧密相连的民法,在市场经济中得到了真正体现自身价值的机遇,但同时由于我国民法脱胎于计划经济,使中国民法面临着重塑的思考。制定中国民法典,实际上是在做一项法律移植工作。民法现念的移植,以民法是私法的观念为最要著,这也是制定民法典时最基本的出发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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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我国统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调整着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每一个公民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各个方面的民事活动问题。因此,不仅法律工作者需要学习民法,每一个公民也都应学习民法,掌握一定的民法知识。民法作为学习法律专业的一门主课,它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开始学习这门课程时,首先就应该对民法的涵义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因为“民法”这个用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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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系统观全面认识我国经济法,首先要求我们将经济法放在我国法律体系以及社会经济规范体系的大系统中加以全面深刻地认识与理解。近几年来,我国经济法理论工作者根据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将经济法与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的关系及时地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这无疑对于经济法地位的确立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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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租赁经营的法律关系性质租赁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资产所有者在一定条件下出让资产使用权,到期后收回资产并收取一定费用的经济活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租赁本身的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本世纪以来,出现了与传统租赁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很多不同的现代租赁制。所谓传统租赁,是指那种比较严格和原始的租赁。现代租赁制是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其他经济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新型租形式。企业租赁经营就是现代租赁制的形式之一,它是把出让物品的使用权发展到出让企业的经营权。企业租赁经营作为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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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即经济行政法;广义经济法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各种规范和制度,既包括对商品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也包括对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调整,是民法和经济行政法的有机统一体。广义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一个多样性统一的整体系统,构成这个系统的基本方法是实行平权、等价、有偿的“自律式”的调整方法,即民法方法;而反映行政指令一般要求的“他律式”调整方法,即经济行政法方法。这两种方法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们的互相渗透、互相制约、和谐协调地平行运用,反映了我国经济改革的大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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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法律文化产生不同的法律或者法律行为并进一步影响社会或者法律文化的发展。民法文化是法律文化的基础文化,是民法精神构造的核心。一定的民法文化内涵既代表了一定的民法精神构造,又由一定的民法精神构造所决定。有什么样的民法精神构造,必然有什么样的民法文化。认识民法和民法的精神构造,离不开对民法进行社会文化现象的考察,并通过不同文化现象的影响与作用进一步认识民法及其精神构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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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变迁以及新的社会关系的出现 ,促使社会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民商事关系 ,民法作为一个新的法律观念和制度开始逐步被社会重视和接受 ;但在另一方面 ,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 ,在广大农村和内陆地区传统法律观念依然占主导地位 ,影响了近代民法的发展和传播 ,使得这一时期民法发展带有强烈的过渡时期色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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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诉讼时效制度的历史沿革民法就其本质而言 ,是以商品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 ,其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也总是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变化紧密联系的。消灭时效制度的产生亦不例外 1。在古代社会 ,人们基本上是以家庭为单位 ,经济自给自足 ,诉讼时效制度根本不存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品的流转十分频繁 ,财产权利从过去的静态化转向了动态化。在交易的过程中 ,对交易安全的保障、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和对交易秩序的维持变得越来越重要 ,与此相适应的消灭时效制度开始产生 ,并得到了迅速发展。消灭时效制度产生于罗马 ,在罗马经历了三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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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西方文化思想比较为切入点,辨析中国民法的发展。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中国民法不断发展,为保障中国人们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民法是一部国家最基础、最根本的法律之一,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规范社会的基本生活,保障自然人、法人权利作为它的根本性任务。民法的发展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民法的发展是一个民族文化的体现,是一个国家整体法制精神的典范,民法的自治精神是人与社会发展的不竭的动力。因此,一个国家的民法发展与这个地区的文化密切相关。本文旨在从中西文化之间的比较,来辨析中国民法的发展。由于历史地理等各方面的原因,中西文化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世界观、价值观、思维方式和人与人之间的处事态度大相径庭,影响者中国民法与西方法律的差异,在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中国民法发展是在学习西方先进法律观念的基础上,依靠自身传统文化而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