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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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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邱臻 《法制与社会》2012,(9):124-125
适用刑事和解的基本前提是:犯罪对象是真正的"被害人";被害人对受害法益有刑事实体处分权。在造成轻伤后果的聚众斗殴罪中,犯罪对象主要是"加害人",其次才是"受害人";犯罪的主要客体是公共秩序,次要客体是个人的人身权利。在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聚众斗殴犯罪中,犯罪对象身份主要是"受害人",其次才是"加害人";犯罪的主要客体是个人的人身权利,次要客体是公共秩序。对聚众斗殴犯犯罪的刑事和解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决定是否适用以及怎样适用。  相似文献   

2.
《中国检察官》2009,(7):78-79
根据2007年年底2008年初对部分地区的调研。刑事和解基本上适用于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且从案件的具体案件类型来看,主要集中于轻伤害案件和交通肇事案件。从刑事和解的适用对象来看.刑事和解的适用对象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未成年人和成年的在校学生是刑事和解适用较为集中的对象;二是外地人犯罪案件在某些地区的刑事和解案件中也占据较大比例;三是被追诉人在诉讼过程中是否被羁押不影响刑事和解的适用。在刑事和解适用的条件方面.虽然调研地区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存在以下两个共同之处: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与死刑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犯罪发生以后,在司法人员的主持下,使被害人和犯罪人直接协商以达成谅解,协商结果影响到刑事处分措施的制度。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罪后情节,不仅从客观上对罪行所造成的损害进行了弥补,而且主观上表明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降低。因此,刑事和解可以成为死刑适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刑事和解与死刑裁量的标准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能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对象为未成年嫌疑犯罪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初犯、偶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故意毁坏财物等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其中,对于事出有因或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而犯罪嫌疑人系一时激愤而犯罪的案件,带有明显的偶然性和特殊性,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深,具有悔罪表现,且被害人谅解的,适用和解程序对案件的处理会收到较好效果的也可适用.  相似文献   

5.
陈学权 《法学杂志》2015,36(4):52-59
刑事和解在我国重罪案件中的适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刑事和解仅适用于轻罪案件,这为今后在重罪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带来了挑战.我国刑事和解制度包含的内容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中均能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出来,因而新《刑事诉讼法》第101条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规定为刑事和解适用于重罪案件提供了可能.为了规范刑事和解在重罪案件中的适用,建议明确可以适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重罪案件范围、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中确立刑事和解优先原则、明确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最高赔偿标准和从宽处罚的幅度.  相似文献   

6.
侦查监督工作中运用刑事和解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对我国刑事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来说,还有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探究和解决.刑事和解对于我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刑事和解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环节.应当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的现状、在该环节适用刑事和解的基础、价值取向及如何适用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我国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泛化倾向之检省与矫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虽然目前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尚未法制化,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泛化的倾向。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泛化的隐患在于:可能产生罪刑不均衡的现实结果;可能导致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重新被边缘化;可能伴生更多的司法腐败。而要矫正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泛化的倾向,就必须合理解读刑事和解制度恢复正义的内涵及限度并合理界定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也称为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和解,是一种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本文将刑事和解制度与传统刑事司法的对比,得出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可能性与正当性,构建了普通交通肇事罪中适用刑事和解的模式。  相似文献   

9.
刑事和解的价值构造及中国模式的构建   总被引:120,自引:0,他引:120  
刑事和解的价值构造是其制度化的根据。以恢复正义为核心 ,刑事和解的价值构造包括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通过新西兰、英国、德国、法国等西方国家刑事和解制度的考察 ,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在现行法范围内 ,刑事和解的近期方案的设计可以以刑事自诉与交通肇事案件的调解制度为背景。中期方案的设计可在对微罪不起诉制度完善的基础上全面考虑刑事和解的对象与范围、适用条件、提案与受理、过程调控、法律处置诸方面。刑事契约一体化则构成刑事和解制度构建的远期方案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是起源于西方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这一制度具有非常丰富的理论基础和价值。而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制度只有明确了其必备的要素,才能够确保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的良好运行。笔者认为刑事和解中主要包括参与主体、适用条件、责任形式和和解的程序这四个要素。对刑事和解中的制度要素的研究,同样有利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模式以及促进我国刑事司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本文在借鉴西方刑事和解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阐述了刑事和解的含义,分析了在我国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和适用程序,并努力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中找到依据。  相似文献   

12.
各国的文化、传统、政策、犯罪状况等的不同,各国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模式也存有差别.我国刑事和解的顺利开展,必须充分认识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传统社会就是一熟人社会,熟人之间的纠纷适用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这一做法对现今人们的交往模式仍然有重要影响.我国罪犯的赔偿意识很弱,不利于刑事和解的顺利开展.但在国家补偿难以全面配套、被害人急需物质赔偿的情况下,以犯罪人赔偿为主要方式之一的刑事和解的开展又显得十分必要.刑事和解的开展应建立在政治文明的基础之上,我国传统社会的政治集权不利于刑事和解的开展.但现今国家提出的和谐社会的建构对于刑事和解的开展是一契机.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新刑诉法增加了刑事和解的制度.刑事和解制度明确了案件的范围、程序、条件以及法律效力,弥补了传统刑诉法律的不足,成为了公诉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为完善刑事和解的检察政策创造了条件.但是,也给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带来了新的问题.比如,司法公正等.本文主要根据我国当前检察机关刑事和解的现状及问题,对新刑诉下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有效对策进行了探讨,以期推动刑事和解制度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4.
刑事和解制度在国外已经施行多年,各国在不同程度上都引进和构建了刑事和解制度。那么在我国有无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可能?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是否具有可行性?本文分别从思想文化基础、法律基础、刑事政策基础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刑事和解的适用成效、困境及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它具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省司法资源的功能。由于各种原因,刑事和解制度在实践尚不能充分实现其承载的应有功能。基于对适用刑事和解处理刑事案件的实证研究,我国应当尽快完善刑事和解的立法规定,建立刑事和解适用所需的配套制度,以使其体现自身的合理价值。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刑事和解发端于基层检察机关的司法实践工作。但是,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存在诸多实务困境。审查逮捕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该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具有自身特色。本文着重分析审查逮捕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正当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调研报告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刑事和解是近年来我国各地检察机关努力探索的一种新的刑事案件处理方式。虽然目前尚缺乏有关刑事和解的统一法律规定,但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实践表明,各地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都存在着共通性和相似性,从而为立法上确立刑事和解制度奠定了基础。但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适用的证据条件、调解主体的担任、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对刑事和解的参与等方面仍存在不同认识,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加以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18.
刑事和解理论是我国刑事法领域的一个新的理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成为一个热点,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项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对维护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试探索在和谐社会视野中刑事和解在我国的适用以及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刑事和解制度是顺应刑事司法发展的产物,它的建立已成为一种世界性趋势。刑事和解,是指被害人与加害人在调停人的帮助下直接商谈、解决纠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建立、健全和完善我国刑事和解制度是当务之急。为了完善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利益,论文立足于介绍西方刑事和解制度,系统分析了我国刑事和解的现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防止刑事和解的随意性、改进现有的单一化刑事和解方式。  相似文献   

20.
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实证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案件处理方式,近年来出现于我国司法实践之中,并在许多地区进行了多元化探索。数据表明,在刑事和解的内容、适用的案件范围、主持者和参与者、和解成功案件的处理方式、需要的工作量和时间、影响成功与否的因素、相关配套制度和效果等方面,有些理论预设是成立的,有些则是不完全成立甚至是根本不成立的。历时两年多的实证研究,不仅检验了刑事和解的各项功能及对刑事和解的正当性基础提供了数据支持,更重要的是在宏观上揭示了我国刑事和解的现状,从而为解决刑事和解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探索刑事和解在我国的可行性模式提供了认识上的基础和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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