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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这是保障死刑案件的质量和被告人人权的一个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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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审理报批制度,是法院内部通行的、在合议庭对个案拿出审判意见后,报主管庭长、院长签发,或报上一级法院批准的制度。长期以来,该制度对提高法官的办案水平、保证案件裁判质量,防止关系案、人情案和司法活动中的钱权交易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严重问题:一是判审分离的问题。案件由合议庭审理,却要报院长、庭长审批,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本来,在案件审理中,法官应当亲自审查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并出庭直接听取控辩双方进行的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等,在此基础上对争议形成独立的专业判断。但案件审批制度撇开这种“裁判者的亲历性”,要求裁判意见层层上报审批,把司法裁判搞成了行政决策—谁官大谁说了算,实际上是法院内部“权大于法”的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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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近年来在办理毒品案件中遇到的一些突出法律适用问题,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工作实践,2007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出通知,印发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四条关于死刑案件的毒品含量鉴定问题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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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驾照的孙伟铭在一次宴席后醉酒驾车,造成四人当场死亡,一人受重伤。一审法院判处孙伟铭死刑后,孙父与3名受害人家属达成协议,赔偿100万元,受害人家属签下的《谅解书》作为二审证据。二审法院改判无期,一时间,对于该案被告的定罪与量刑均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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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相关法官责任意识淡薄,导致案件审理超过审限,2009年1月20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对多名法官作出严肃处理:1人被行政警告,6人被诫勉谈话,3名庭长、副庭长在全院中层会议上做检查,3个庭、室被通报批评。河南省高级法院还以此为警示,作出了关于审判流程、审判时限、代表联络和督察工作等一系列规定。这次处分有关人员,“导火索”是一名省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两次举手投弃权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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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量与中国刑罚体系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罚权,是立法权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刑罚制度和人权制度.江苏省高级法院最近公布施行了刑事审判中的<量刑指导规则>,引起了司法界和法学界的争论.确定量刑标准必须考虑物价、地域、历史、形势、政策、物价、民心、法官素质等因素,属于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应属最高法院行使,但中国刑事审判特别是经济犯罪审判长期存在着量刑轻重混乱的情况.江苏高院的做法只是将一直享有具体案件的裁量权和具体标准的适用权规范化成文化而已,这主要是最高法院指导全国刑事审判的失范造成的.可考虑放宽刑法中的量刑标准、减少死刑等,以及设置司法解释审查机制,编制全国量刑通报,同时必须加强法官判案释理和强调法官独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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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员到法官,张立勇完成了一次角色转变。重提马锡五审判方式、全省法院集中大接访、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对死刑二审中的陪审量刑答辩的尝试、成立全国首家问责办公室等革新措施伴随着角色转变次第展开。这一次次令人瞩目的革新措施被法学专家称之为河南法院现象,其实应该是张立勇现象。在治标不治本标本都不治政治作秀的质疑声中,张立勇现象新闻层出不穷,更彰显了一种尝试司法改革的勇气与决心。试总比不试强改总比不改好,媒体一番番对张立勇的访谈,不只是在解剖张立勇,更是在解剖中国摸索司法改革道路上的艰难。于是,岁末年初,《民主与法制》与正义网携手走进了张立勇院长的办公室,开始了一番炉边谈话式的漫谈与对话。话题就从疑罪从无开始说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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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死刑关涉至高无上的生命权,为死刑审判设置有别于普通案件的特殊程序便具备了正当化根据。死刑一审应当构建特殊的审判组织,适用特殊的评议标准、特殊的量刑程序和特殊的证明标准,以保障死刑审判质量和控制死刑适用数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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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死刑的路径有两条:一是通过刑法立法来限制、减少设置死刑之犯罪;二是本着“慎用死刑”的原则,通过设立完善的刑事司法程序限制死刑。在死刑依旧客观存在并将长期存在于我国的刑罚体系之中的情况下,加强死刑的程序控制具有现实意义。目前在我国死刑案件审判过程中,定罪与量刑程序合一,法庭审理活动“重定罪、轻量刑”,这不利于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在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前提下,研究如何通过完善量刑程序来限制死刑的适用就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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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与经济等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案件都得经一、二审审判才能结案,也不意味着原审法院可以不恪守职责而轻易将案件往上推,把案件公正审理的最终职责推诿给二审法院。然而,从司法实践来看,由于一审法官及一审法院工作失误及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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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德辉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3):141-143
从某市近三年上诉案件的情况看,"上诉审"存在许多问题:以量刑不当理由改判的比率过高,以立功、自首"改判的比率较高,"民事赔偿和解"反复减刑,履行法院一审判决法定义务的行为被作为上诉改判的因素。在上诉案件的办理中,二审法院审判理念存在问题,缺乏维护一审判决权威的意识;"应改不改,不应改乱改"的现象突出,量刑严重不规范;改判随意性较大,损害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应加强对上诉审改判案件的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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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格规范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认定和处理,依法从严惩处严重职务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3月19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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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劳动者期盼已久的《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据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统计,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每年以25%的速度递增。2007年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办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已超过1000余件,仅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劳动争议二审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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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22(1):67-72
量刑建议是国家公诉权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求刑权的外在表现,是诉讼原理的基本要求,集中体现了刑事诉讼的价值追求。量刑建议制度有利于促进法官更好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实现量刑公正;有利于明确控辩焦点,增强庭审的对抗性;有利于增强检察官的责任心,提高公诉质量。量刑建议制度主要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可能适用死刑的案件,量刑幅度一般以3年左右为宜。量刑建议主体一般为主诉检察官,必要时由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量刑建议在一般程序中,提出建议的时间应当在法庭调查之后,法庭辩论开始之前。量刑建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检察院要恰当地处理好与法院、辩护人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