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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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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婷婷 《法制与社会》2010,(24):247-248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国的税收征管越来越复杂,为了弥补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实质课税原则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们要在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的同时,以实质课税原则作为补充,并将实质课税理解为经济上的实质,以产生经济效果作为唯一标准来加以严格适用。本文指出要以收益的真正归属者作为纳税主体,强化违法行为与无效行为在税法上的可税性,将课税所依据的先行私法行为的效力与税法效力独立开来。  相似文献   

2.
李刚  王晋 《时代法学》2006,4(4):65-70
实质课税原则是税法上的一个颇具争议的原则,它强调在税法的解释和适用中透过形式追求实质,在运用中容易与强调税法形式的税收法定主义产生冲突。利用税法漏洞进行的避税活动,恰恰需要运用实质课税原则揭露纳税人在合法形式掩盖下规避税收的真实意图,以维护税收公平与正义。以税收公平原则理论为支撑,坚持税收法定主义框架之下法律上的实质课税原则,解决了实质课税原则在适用中的难题,是治理税收规避直接有效的方法,但是要根治避税依然要靠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实质课税原则适用中的财产权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实质课税原则是税法适用中的具体原则,其理论基础是量能课税,适用领域主要涉及纳税主体资格的确认、税收客体的归属、征税客体的合法性、无效和可撤销行为的税务处理、税收规避防范等方面。为了贯彻税收实质公正的理念,严格恪守税收法定主义的立场,我们必须坚持法律的实质课税主义,并注重在具体的条款中来落实实质课税的精神,协调好国家征税权与私人财产权的冲突,真正做到依法治税与实质课税的有效统一。  相似文献   

4.
僵化地理解税收法定主义会造成税负公平的损害,实质课税原则恰好能弥补这一损害。本文阐述了实质课税原则的内涵和理论依据,理清了实质课税原则与税收法定主义的关系,实现了两者的统一,确认了实质课税原则在反避税中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5.
实质课税原则引发的税法形式与实质之争包括三个层面,即抽象税收构成要件基于经济价值还是法律形式予以确立、税法应当作形式抑或实质解释以及经济活动的私法形式还是经济实质将作为税收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的事实基础。实质的探求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个案的正义,但脱离形式束缚的实质正义必定是随机和偶然的,不符合税收法定主义的要求。形式主义在税法上依然有其独有的价值,是确保税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价值实现的逻辑前提,也是确保税法权威的必然要求。立法者在确立抽象税收构成要件时,尽管把握用以评价税收负担能力的经济活动的事实核心可以与私法有所不同,但确立"事实要件"仍应当最大限度地承接私法形式,以确保"法统一秩序"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作为税法解释原则之一的实质课税原则,可以有效地弥补僵化理解税收法定主义给税收公平原则造成的损害,它强调在税法的解释和适用中透过形式追求实质,在运用中容易在强调税法形式的税收法定主义产生冲突。在信托业务和税收规避中适用实质课税原则将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利益中维持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7.
国际私法的实质主义法律选择方法注重相关实体法的具体内容,而不像形式主义法律选择方法那样强调立法管辖权的选择。12世纪意大利后注释法学派代表人物阿尔德里克的"结果选择理论"是实质主义法律选择方法的早期形式,20世纪美国著名冲突法学者利弗拉尔的"较好法律说"则是实质主义法律选择理论的典型代表。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法律选择方法的对立的实质在于法的确定性与公平性之间的矛盾。在调和两种价值追求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德国1999年《民法施行法》修正案与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相比更加有效。  相似文献   

8.
论形式移转不课税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托是以财产为中心的制度创新,在信托设立、存续、终止的各个环节,存在诸多信托财产形式移转现象。形式移转的财产其取得人并非经济利益的实际享有人,应从实质课税立场出发,将形式移转不课税确立为信托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形式移转不课税原则在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信托税制中均有体现,我国应在今后信托税制的立法中贯彻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9.
当前司法实践贯彻当事人主义所产生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法律真实过分背离客观真实、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统一、诉讼程序拖延、诉讼成本高昂.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路径是实现审理模式向"新当事人主义"转型.新当事人主义在理念上强调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在基础上坚持当事人主义的基本原则,在实质内容上强调法院在保障当事人诉讼能力地位对等、推进诉讼顺畅高效进行等方面的司法能动性.  相似文献   

10.
从积极到消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建伟 《中国法学》2006,(4):169-179
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务必发现事实真相为基本主张的实质(客观)真实发现主义,近年来此一主义受到挑战。本文比较了实质真实发现主义与形式真实发现主义、积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与消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的差异,分析了实质真实发现主义与诉讼类型、诉讼模式的关系,指出实质真实发现主义是职权主义刑事诉讼的构成要素,它与职权主义有着共同的理性主义的认识论基础。作者反对在刑事诉讼中弃置实质真实发现主义,同时主张将我国实际实行的积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转移为消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将审判活动的重心转移到防止给无辜者定罪上来。  相似文献   

11.
台湾地区税捐稽征法第12条之1课税构成要件之认定及明订举证之责任,将税捐稽征中已实行多年的实质课税原则条文化。当避税安排的法律形式与其经济实质不相符时,稽征机关认定应税事实应以实质经济事实关系及其所生实质经济利益之归属与享有为依据。由量能课税原则导出的实质课税原则,重经济实质甚于法律形式,是实现税捐正义的实质性手段,并不违背税收法定原则。稽征机关实质课税的自由裁量权理应谦抑行使,其以税捐负担的公平分配为原则,以不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底限。稽征机关依据经济实质认定应税事实,应依法承担举证责任,纳税人依法应尽协力义务,否则,稽征机关有权推定应税事实。大陆《税收征管法》亦应增订实质课税原则。  相似文献   

12.
作为我国税法适用的具体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它不仅是链接税收法定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的纽带,而且它还可以很好地弥补税收法定形式主义的不足和缺陷。本文试从实质课税原则的概念和理论依据出发,并弄清楚它在我国当代税法中的应用体现,从而可以看出它有利于促使纳税人的公平,促使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力原则三者内在关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13.
《北方法学》2019,(4):139-150
既有的严格主义法律推理采行三段论演绎方法,简洁、直观地将法律推理呈现为一个实质蕴涵的过程,确保了法律推理的可判定性、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基于构建公理性法律体系是不可能的,法律推理并不能实现无矛盾和无缝对接,法律推理所使用的语言并非是单义性的,法律推理前提集的一致是不可能的判断前提,故严格主义法律推理并不能真实地刻画现实的法律推理活动。可废止性法律推理具有非分析性、实践性、可辩驳性及双向性等特征,其在评价标准、对待推理前提的态度和推理过程方面同严格主义法律推理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可废止性法律推理的理解离不开语境,因而并不是不确定的法律推理。可废止性法律推理整体上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完整的法律适用的逻辑框架,以此为出发点,我们能够很好地理解日常实践中法律运作的逻辑结构。  相似文献   

14.
财税[2003]184号和国税函[2006]844号文件关于公司分立不征收契税的规定,为"借公司分立法律之形式、行转让土地之实质,规避国家税收"的行为提供了"法律外衣"。究其原因,既有立法上的先天不足,也有立法上的无奈。因此,本文指出有必要把实质课税主义作为"税收立法"时的一个原则,对上述规避契税的行为加以规制,并给予动态的监管。  相似文献   

15.
论推定课税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继虎 《中国法学》2008,12(1):52-63
推定课税是一把"双刃剑",它在防止税款流失,提高征收效率,保证税负公平、合理的同时,也给滥用征税权力或权力寻租开启了方便之门,因此迫切需求对其进行法律规制。通过对德国、日本、美国、中东欧国家以及我国大陆的推定课税制度的比较分析,揭示了我国推定课税制度存在形式和内容的诸多缺陷,在实践中存在普遍滥用的倾向。分别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提出了规制措施。在实体法上要坚持合法、合理和有利于纳税人的推定原则,重塑推定课税的权义结构,并对其适用情形作出严格限定;在程序法上则要坚持分权制衡原则,正确使用推定课税方法,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相似文献   

16.
形式主义方法论认为,合同法是封闭的自足的存在,其思想根源在于唯理主义以及受此影响的法学科学主义情结,相应地其推理方式为形式推理。而实质主义方法论认为,合同法不是封闭的存在,法律适用必须考虑规范以及规范支撑的根据,其思想根源是语境主义,而其推理方式更多的是辨证推理,但不排斥形式推理。现代合同法的实质主义方法论体现为合同法的碎片化、合同法立法权的分化、标准的发展以及语境解释的发达。  相似文献   

17.
论刑法中的伪造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中的伪造 (从狭义上讲 )一般是指无制作权人擅自制作对公共信用交易安全具有法律意义的物品的行为。从文书作成名义的真实与否认定伪造的观点为形式主义 ,它着重处罚冒用作成名义的有形伪造行为 ;从文书内容的真实性与否认定伪造的观点为实质主义 ,它以有制作权人制作内容虚伪文书的无形伪造行为为其理论核心。在冒用代理资格作成文书的情况下 ,以其法律效果最终是否归属于本人承担来判断是否属于伪造行为。  相似文献   

18.
个人从事隐名投资活动的税收待遇涉及对出资行为的流转税处理和所得收益的所得税处理。虽然现行税法尚未明确规定其税收待遇,但是实践中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和实质课税原则来解释和适用税法相关规范,确定隐名投资活动中相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并据此确定相应的税收待遇。  相似文献   

19.
"推定课税"是我国税务实践活动中的一个重要法律制度,但是对此制度及其适用还存在正反两面极大的争议,只有全面剖析这一制度既有的与潜在的优缺点,才能保证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0.
翁晓斌  周翠 《现代法学》2011,33(4):131-139
《证据规定》虽然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植入了辩论原则,但同时也留下了合法性不足、转型不彻底、配套不完善等缺陷。未来通过法律修改确立的辩论主义应当是经过修正的辩论主义,而赋予法官实质指挥诉讼义务和依职权收集证据义务乃是修正辩论主义的重要方法。这两种方法有利于在辩论主义条件下查明事实真相和实现实体公正,从而有效克服辩论主义绝对化产生的弊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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