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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论我国保险利益确定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保险活动中,有无保险利益是决定保险合同是否生效的前提,保险利益原则也是保险法理论的基石之一,各国保险法对此都有明文规定。但我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利益的规定存在一些漏洞,在实务中常常出现纠纷,影响了保险活动的顺利进行。对保险利益的确定方式、确定原则、存在时间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等诸问题进行研究,利于提出我国保险立法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2.
现代社会中,财产流转十分频繁。财产保险作为流转安全之保障,如果不能随财产及时流转,就会产生很多问题。保险合同具有特殊性,故其不仅应符合一般合同的要求,还应受到保险法中特殊规则的约束,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保险利益原则。保险标的转让是否能引起保险合同的当然转让,各国及地区保险法中主要有"属人主义"、"从物主义"以及"折中主义"三种立法例。我国新《保险法》兼顾了"属人主义"与"从物主义",能较好地平衡保险人和受让人的利益,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的相关规定之分析,关于保险利益的范围界定,保险利益的主体要求及存在时间都是存有疑问的。  相似文献   

4.
保险利益原则之再界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纵观保险制度之历史沿革和各国保险法的发展 ,保险利益原则之创设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发生道德危险 ,从而更好地实现保险“分散危险 ,补偿损失”的职能。这一点于保险理论界已为共识。虽然现今各国保险立法多已将保险利益原则确立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 ,但是对于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内涵及其适用的理解却存有差异 ,相应地对保险实务也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影响。因此 ,深刻探究和反思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及适用条件 ,对于保险理论、保险实务以及保险立法均有积极意义。本文拟以检讨我国现行《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为出发点 ,以切实实现保险的基本…  相似文献   

5.
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人身保险制度在三个方面存在问题:从功能主义的角度看,要求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不符合保险利益的功能;从保险利益存在的时点上看,不应否认订立保险合同时不具保险利益、订立合同后产生保险利益之合同的效力;从合同效力的角度看,宣告订立合同时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不符合比例原则.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是被保险人而非投保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在我国人身保险利益纠纷的审判上,可以采取“无效当有效”的处理方法,牺牲逻辑上的合理性以求审判结果的公平性.  相似文献   

6.
损失填补原则,是保险法上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具有禁止不当得利及控制道德危险的功能.复保险则是派生于损失填补原则的制度,从损失填补原则的基本立场考量,我国立法对复保险构成的界定并不科学.另外,对于复保险的法律效力,应区分善意与恶意而分别规制.在善意复保险情形之下,应赋予投保人以除去权,从而更好地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我国《保险法》经2009年修订,在保险合同法制度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该法第16条对如实告知义务做了全面叙述,而其中第六款则被视为对禁反言原则的承认。禁反言原则是对价理论衰落的过程中产生的一项重要合同法原则。基于合理期待理论,英美保险法借鉴了合同法上的这一原则,并将其适用于保险人一方。当保险方及其代理人的行为或承诺与保险合同条款不一致时,应当对投保方的合理期待进行保护,禁止保险人以合同条款对抗投保方。禁反言原则是保险法上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一项重要规则,且其适用之情形亦有扩张之趋势。文章试图通过对禁反言原则的全面考察,厘清内涵,并就该原则的适用范围、适用原则和条件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出我国《保险法》当前对禁反言原则理解的偏差,并为我国立法之相关制度设计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8.
保险法诚信原则的确立基础可以从保险的历史、合同性质、产品功能来考察。保险法诚信原则的实现是通过投保人和保险人对保险法诚信原则的履行来完成的。现行保险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应该改为最大诚信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的保险法体系中尚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200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保险法》将从事保险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从原保险法第4条中分离出来,独立列为了第5条。文章针对保险法的这一修改,指出我国保险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对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最大善意原则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作者对我国保险法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保险法中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0.
可保利益是保险法最基本的概念之一,但是,我国保险法理论界长期将它混同于保险利益。我国《保险法》第12条对可保利益的规定不仅内涵模糊,而且外延褊狭。应当将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界定为经济利益,同时予以适当限制;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则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天然的情感利益,另一部分是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11.
2011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1条至第5条对公司设立阶段发生的债权债务做出了规定,填补了《公司法》立法的不足。司法解释的出台使得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有利于交易安全的维护。但是对于设立中公司的地位,司法解释并没有给出定义,学界对此争论不下,赋予设立中公司形式上独立的法律地位,有利于维护设立中公司自身的合法独立利益。  相似文献   

12.
先付原则作为船东保赔协会规则书中“黄金”条款,强调在保赔保险中,船东保赔协会理赔的先决条件是会员先予赔偿其对第三人责任项下的损失。先付原则作为保赔保险补偿性的充分体现,其优先适用的效力为英国上议院司法判例所确认,并一直沿用至今。然而近年来随着国际社会对于生命健康和海上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强制责任保险及其保障制度——第三人直接诉讼越来越为国际公约所重视,由此对先付原则的效力提出了挑战。如何在维护船东保赔协会的先付原则传统和顺应第三人直接诉讼制度的时代潮流之间做一取舍,英国的立法实践通过清晰谨慎的规制格局妥善地解决了这一问题。这不仅对其他国家的立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而且对整个航运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3.
张廷栓  王灿 《工会论坛》2011,(4):130-132
公司僵局是不能形成公司意志的一种僵持状态,这种状态对多方面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因而迫切需要在法律层面上寻找打破公司僵局的有效方法。全面修订的新《公司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拓展了司法介入公司运作的空间,但过于笼统和原则,使得司法在履行法律职责时面临诸多困境。通过对公司僵局特征的分析,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对公司僵局法律问题提出进一步的完善对策与措施。  相似文献   

14.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作为公司法中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从创立以来一直面临的问题是:何时应坚持股东有限责任?何时则应揭开公司面纱,追索股东的个人责任,同时宣告法人人格的被否认?英国作为率先确立“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国家之一,在其数百年的判例实践发展中,给予这个同题以自己的回答。我国在2006年公司法中正式引进这一制度,面对上一同题。理论上争议颇多,现实中则寸步难行。那么中国能从英国的答囊中学到些什么呢?或许尊重法官的能动性,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揭开公司面纱”典型案例体制。才是真正的“它山之石”。  相似文献   

15.
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追究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法解释三》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引入了公司法领域。该制度在公司法中的应用与传统合同法中的适用要件存在差异,彰显了其在公司法中的实践价值。不过,该制度引入公司法后引发了多重诉讼、债权人间利益冲突等问题,文章提出了三种可能的解决思路,以期对公司法中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许可中回授的反垄断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许可中的回授,作为知识产权被许可人将其对许可技术的改进与创新成果返授给许可人的一种合同安排,对市场竞争具有积极促进和消极阻碍双重作用。因而,富有弹性的合理分析原则和基于“利弊权衡”的三步检验认定方法,便成为各国对回授进行反垄断规制的共同选择。而明确兼顾回授对竞争正负双重效应的指导思想,确立判断回授竞争危害的合理分析原则以及对具体回授的认定采取三步检验法,则对构建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许可中回授的反垄断控制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保险法上之受益权,是指基于保险契约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受益人制度是保险法中的重要制度之一。我国目前的保险法所确定的受益人制度仅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财产保险,即否认财产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存在,这样的规定必然带来困惑。同时,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受益人制度的规定也存在诸多不够清晰甚至相互矛盾的地方,以至长期以来,在学界、保险实务及司法实践中就上述问题引发诸多争议,实有理论澄清和立法完善之必要。  相似文献   

18.
为平息在中国有没有“中国法哲学”的争辩,结束当今“西方法哲学在中国”占主流地位的尴尬局面,中国法哲学需要展开对中国法治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中国法哲学是中国人独特的法治观和方法论,是对欧美“法治和平演变论”和中国“法治捍卫江山论”的理论超越;我们不仅要借鉴西方分析性文化对形式逻辑的重视以及实证主义思维的缜密,也要继承中国整体性文化的优势及其对方法的整合功能;既要把传统中国的和谐道德继承下来,也要吸取西方法哲学关于公平正义的普世价值.中国法哲学的目标不在于有些学者所主张的西方化或中国化,因为这两种思想倾向都难以成就为中国法治建设服务的法治观和方法论.我们需要在历史时空中,立足全球视野,寻找确定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路径,从而避免过度西方化或中国化的可能性误导.  相似文献   

19.
再论指示交付及其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的规定有利有弊,对于其利,必应否定;对于其弊,在解释论上,应最大限度地限缩其中所言“法”的范围,将若干第三人无权占有的情形视为“依法”,而不作为“违法”对待。不宜一概否定指示交付场合让与物权的返还请求权。“出让人转让被人盗窃或遗失的手表一块,此时转让的返还请求权应包括对第三人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之说,是合适的,不应否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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