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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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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春荣 《法学杂志》2001,22(6):74-74
20 0 1年 4月 2 8日修订后的《婚姻法》第8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 ,予以登记 ,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 ,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应当补办登记。”“补办登记”一词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事实婚姻问题的关注。一、现行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规定事实婚姻 ,指没有配偶的男女 ,未进行结婚登记 ,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现行法律中对事实婚姻作出较为详细规定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1 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  相似文献   

2.
魏峰 《特区法坛》2007,(5):18-18,21
新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在出现双方未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是骗取结婚登记,一方据此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时,有的人认为应当按无效婚姻处理,有的人认为应当按可撤销婚姻处理,也有人认为应当作为处理登记婚姻中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依据处理。  相似文献   

3.
对婚姻法第八条中“应当补办”之规定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为《婚姻法》)由原有的37条增加到51条。其增设的内容涉及面颇广,对欠缺形式要件婚姻的效力认定,现行婚姻法既未将该类婚姻的效力认定为无效,也未将该类婚姻的效力认定为可撤销。对欠缺形式要件婚姻的效力,在《婚姻法》第8条中规定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该规定言下之意便是可通过结婚登记手续的事后补办,而使得原本欠缺形式要件婚姻的效力变为…  相似文献   

4.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但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一类情况,即一方当事人并未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而是由另一方当事人从婚姻登记机关骗取结婚登记,或婚姻登记机关明知只有一方当事人亲自在场,另一方不在而违法进行结婚登记。对此,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存在差异,有的以离婚为由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有的以解除同居关系起诉,有的则申请法院认定婚姻无效或申请撤消婚姻等等。由于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此类情况究竟应如何处理,尚缺乏明确的具体规定,故审判实践中的做法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如何认定一方当事人并未亲办理婚姻登记登记的效力,以及如何处理这类案件,成为了当前审理离婚及有关身份关系纠纷案件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拟就此谈些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事实婚姻一直就是我国司法界长期面临的难题之一。一方面,从第一部婚姻法开始就对这个问题缺乏明确的答复;另一方面,实践中每年都会有为数不少的无法定婚姻关系的夫妇到法院要求“离婚”。在新颁布的《婚姻法》中,除了第8条规定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之外,并无其他关于事实婚姻的片言只语。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在实践中极其重要的问题,立法可以  相似文献   

6.
来信编辑同志: 在农村,有的青年夫妻只按民间习惯,举行婚礼,而不到政府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请问这样的结婚是否合法?没有登记即同居的,以后又到政府去补行登记,是否应为他们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湖北大悟县河口人民法庭钟长斌江苏宝应县射阳湖公社王振海复信钟长斌、王振海同志: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  相似文献   

7.
一、建立婚姻无效制度是客观的需要我国1980年婚姻法,没有规定婚姻无效制度。1986年8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第9条规定:“申请结婚、离婚、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对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了解的情况,应如实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结婚证》。”这是我国仅有的关于婚姻无效的规定,它只规定了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那么人民法院是否  相似文献   

8.
事实婚姻是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且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现象。我国现行婚姻法是通过补办结婚证登记制度对事实婚姻变相承认,对其婚姻效力认定的规定并不完善,这影响实践中对事实婚姻的处理。本文结合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我国事实婚姻效力的认定问题进行评析,并提出完善事实婚姻效力立法的构想。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女青年,几年前与男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领取结婚证,上个月男友因病去世,男友去世后个人留下一处房产及其他财物。请问:我是否享有男友的财产继承权?读者:李静李静同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偶配身份  相似文献   

10.
来信贾某于1991年10月10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举行婚礼,邀亲朋前来祝贺。事后,乡“计划生育”,办得知此事,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则给贾某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将登记日期填为1991年10月1日。待检查过后,乡政府又以非法结婚为由,决定对贾某处以500元罚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2.
张某与李某是同一外祖父母的姑表兄妹。1994年2月,八方通过熟人关系,隐瞒近亲事实取得村委会出具的虚假婚姻状况证明,到乡政府办理1结婚登记手续。ig95年3月,李某生一女孩。后因张某赌博,双方时常争吵,关系渐趋恶化。1996年4月,张某持结婚证向县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法院受理后,审判人员对此案应否作为离婚案件处理,存在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此案应当作为离婚案件处理。理由是:l、《婚姻法》第7条中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丘夫妻关系。”结婚证具有证明婚姻关系成丘的法律效力。既然当本人持有结婚证,且婚姻登记机…  相似文献   

13.
建国以来,我国曾先后颁布了两部《婚姻法》,它们对于建立我国新型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中,没有无效婚姻方面的规定,只是在1986年颁布的《婚姻登记办法》第九条第二款中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  相似文献   

14.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抵押合同效力的案件中,常常会遇到一份不动产抵押合同于担保法实施日(1995年10月1日)之前订立,当时因法律、法规未规定登记才生效,故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担保法实施后,该份抵押合同属于登记才生效的合同范畴,但当事人未补办抵押物登记。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看待这类抵押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15.
我国婚约解除损害赔偿制度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婚约纠纷在我国数量不少,常因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处理不当。从许多国家的民法典看,婚约一节是结婚制度必不可少的内容。婚约一节应规定婚约的成立、效力、赠与财产的返还、损害赔偿等。新中国成立之后颁行、修订的《婚姻法》始终没有规定婚约制度。有关的司法解释补充了前三项内容:首先,《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与解答》(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1950年6月26日公布,以下简称为《婚姻法解答》)规定了订立婚约的要件和效力。即“……任何包办强迫的订婚,一律无效。男女自愿订婚者,听其订婚。订婚的最低年龄,男为19岁,女为17岁。一方自愿取消订婚者,得通知对方取消。”;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为《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第1项规定了婚约解除之后赠与财产的返还。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是,婚约解除损害赔偿制度始终没有建立起来。  相似文献   

16.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发布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发布,解释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公民要求政府公开信息被拒可诉至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  相似文献   

17.
第一条 为加强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办理婚姻登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陆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所称台湾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应当双方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第四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提  相似文献   

18.
结婚登记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法的一项重要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一规定,对于保障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关系,都是十分必要的。新婚姻法第七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  相似文献   

19.
法律信箱     
无效婚姻有哪些我国新修正过的《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婚姻:有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  相似文献   

20.
“草婚”忧患──农村非法成婚现象扫描            原野婚姻,通常被视作“终身大事”,可见建立婚姻关系是草率不得的。按照婚姻法规定,只有符合结婚条件、经过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审慎选择配偶,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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