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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3 毫秒
1.
伪造文书罪的基本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中的伪造一般是指无制作权限的人擅自制作对公共信用和交易安全具有法律意义的物品的行为.从文书制作名义的真实与否认定伪造的学说属于形式主义,这种学说着重处罚冒用制作名义的有形伪造行为;从文书内容的真实性与否认定伪造的学说属于实质主义,这种学说以有制作权人制作内容虚假文书的无形伪造行为为其理论核心.伪造文书罪中的"冒用他人名义"要件中的"他人"是否必须是现实中实际存在的人,对此,在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界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2.
简论台湾地区的附属刑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附属刑法在海峡两岸刑事立法中均居于重要地位,但是两地区立法模式略有差异,所确立的刑事法律规范侧重点也各不相同,刑法理论界的差异更为明显.对于我国台湾地区的附属刑法规范加以介绍并与大陆地区的附属刑法加以比较性研究,对于两地区的交流与借鉴具有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3.
文书在立法和理论上有最广义、广义和狭义三种含义上的争鸣,狭义文书具有可视性、持续性、联络性和证据性四个特征。我国刑法中的文书应作狭义理解,基于私文书信用提高,私文书日趋重要且具备证据力之考虑,我国刑法应增设对伪造私人文书行为的刑事处罚;公文书与私文书的区别在于文书是否出于公务行为的制作,且是否具有证据功能;狭义文书原则上不宜包括电子磁盘,但立法应尽快解决不正当制作电子记录的现实性问题。  相似文献   

4.
伪造罪的共同研究首先需要确定其体系范围,不同的国家对伪造罪立法所确定的体系与范围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但一般都是以伪造行为及其侵犯的法益“社会交往与交易安全的公共信用”为契机来探讨伪造罪的体系范围。从立法上来看,我国刑法典中主要规定有伪造货币罪、伪造有价证券罪与伪造文书印章罪三种类型。但这些类型从理论上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区分为不同的类型。  相似文献   

5.
我国台湾地区关于惩治黑道犯罪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台湾地区刑法第154条、《检肃流氓条例》和《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系在前两者基础上修订而成,对组织犯罪的定义、处罚量刑以及特殊的证据制度和诉讼程序等方面作了比较完善的的规定,对我国大陆地区增设特别的证据制度和刑罚制度,制定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专项立法,提高"打黑除恶"斗争的实效可资借鉴。  相似文献   

6.
对于《刑法》第14条第2款和第15条第2款的合理性问题,学界存在存改废之争。然这三种观点都不能完满地协调该两款规定所蕴含的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事责任同在原理以及刑法"以处罚故意行为为原则、以处罚过失行为为例外"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保留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将后款修正为"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失为合理的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7.
选举文化是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台湾地区的选举文化存在诸多弊病,如悲情牌、省籍族群牌、贿选、黑道参政、蓝绿阵营极端对立等。台湾地区的选举文化也有自己特色的一面,诸如"创意口号"、"强力宣传"、"积极动员参与"等。台湾地区选举文化中的劣质因素不利于实现台湾的政治稳定。随着台湾地区政治社会化水平的提高,台湾地区的选举文化将朝着良性变迁的方向发展,台湾民众在选举中将变得更加理性而非盲目,候选人也将更加职业化。  相似文献   

8.
堕胎行为在台湾地区视为犯罪行为,其规定在台湾地区"刑法典"第24章中,其中仅在第288条第3项中规定了两种免责事由,可以说对堕胎行为是采取严禁态度的。但是,台湾"优生保健法"在全球堕胎合法化的呼声中应运出台,该法罗列了6种合法堕胎的事由,可以说对台湾"刑法典"造成了较大的冲击。  相似文献   

9.
马英九2008年上台执政至今,两岸之间确实展现了自1949年分治以来前所未有的祥和气氛。成功开启了两岸分治以来暌违60余年的和平新局。然而,2016年台湾地区选举结果出炉,台湾地区充满不确定性。以"台独"为党纲的民进党全面执政,两岸关系的走向正处于历史抉择的关口。本文通过对2016台湾地区选举的分析和蔡英文相关表态的分析,试对"520"台湾地区政党轮替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走向进行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0.
刑法中的"多次"犯罪,在本质上是将同种数罪以法律拟制的方式作为一罪加重处罚的刑法现象,我们也可称之为"多次"加重犯。由于立法者将犯罪的次数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这使得刑法对此类犯罪的处罚具有明显的重刑主义倾向。所以对于"多次"犯罪中的"次",应当坚持事实与价值相统一、客观与主观相统一的判断原则,从严予以认定。"多次"犯罪中单个犯罪之构成,仅要求该次行为足以构成犯罪即可,而不论该次行为属于既遂、未遂、预备抑或中止等形态。对于一次教唆或帮助行为,即便其内容涉及或导致了"多次"犯罪,对教唆者和帮助者也不能与正犯一起被评价为"多次"犯罪。  相似文献   

11.
台湾地区近20年来,政治体制的转型备受瞩目。从台湾地区的选举制度、经济发展、政党转型、机关文化、媒体传播、议会、地方派系等不同层面来看,台湾地区所推行的民主政治存在许多弊端,民粹主义、分化族群与台独意识一直成为选举操作的手法。台湾地区的民主并未走向真正健康的道路。  相似文献   

12.
王磊 《工会论坛》2008,14(5):125-126
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伪造民事证据,编造虚假的民事法律关系,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的行为。学界对其行为性质的界定不尽一致。其中多数学者认为应当将其认定为诈骗罪,但将三角诈骗罪进行具体形式的区分之后,诉讼欺诈行为同三角诈骗之间只是一种交叉的关系,并不能为诈骗罪所完全包容。诉讼欺诈行为本身严重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独立定罪归人妨害司法罪一节中。法定刑的配置应当与妨害司法罪的整体相协调,行为人通过诉讼欺诈的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数额较大时,则根据想像竞合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处罚。  相似文献   

13.
以"伪造空白信用卡"解释为"伪造信用卡"的方式将伪造空白信用卡的行为入罪并不妥当.未来立法对于伪造空白信用卡以及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空白信用卡等相关行为,应当以类似于"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方式入罪.  相似文献   

14.
铁道部公安局:你局《关于对伪造、贩卖、使用假学生证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的请示》(公法〖200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对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生证的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立案侦查。二、对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生证而贩卖的,应当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立案侦查;对贩卖伪造的学生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就其明知是伪造的学生证而购买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第(一)项的规定,以明知是赃物而购买处罚。三、对使用伪造的学生证购买…  相似文献   

15.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我国刑法对于涉及信用卡的犯罪规定有较大的修改和补充。对于伪造信用卡的伪造行为、使用行为、持有、运输等一系列行为都作了规定,但是,对于伪造空白信用卡的行为却态度不明。出罪还是入罪?在持有、运输伪造的空白信用卡都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伪造空白信用卡理应入罪。在没有刑法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入罪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复印签名指印伪造文书的情况。根据此类文书伪造的手法和原理,鉴定人通常采取对签名指印进行重叠比对的方法来加以识别。而在Photoshop软件环境下对签名指印进行重叠比对是一种既简单又实用的检验方法。  相似文献   

17.
论生态环境的刑法保护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运用刑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所涉及的理论问题在于对结果犯与危险犯的抉择。目前立法对污染环境的犯罪采用结果犯,处罚不力;将其从结果犯转变为危险犯,应提上立法日程。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的不同认识,表明补充修订该条款具有必要性。单位环境犯罪方面存在的实务问题是大小单位处罚上不平等,以及混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针对之,本文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8.
进入21世纪以来,台湾地区长期由国民党"一党专制"的局面被打破,民进党势力发展较快,一跃成为台湾的"执政"党。从2000年至今,在台湾地区的政党轮替过程中,民进党已经三次成为"执政"党。从台湾地区的政党轮替现象中可以发现,两党内部自身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成为政党下台的关键因素。为此,中国共产党必须吸取经验教训,做到从严治党,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推进反腐工作,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等。  相似文献   

19.
我国台湾地区<社会秩序维护法>、德国<违反社会秩序法>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调整的范围相当.前二者调整范围定位的专业优先理念印证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围划定的科学性;在"治安违法行为的主体、治安管理的处罚制度"等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前两者比较仍有很大可提升空间,具体表现在治安违法行为主体之法定确认、治安管理处罚量罚之法定参考、没收之比例原则贯彻与对第三人补偿、罚款之分期缴付、停止与易科等方面.  相似文献   

20.
台湾地区公益团体提起不作为之诉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公益团体提起不作为之诉的程序作了规定,以维护不特定多数人的集合性利益和社会公益。对于该类诉讼的性质,存在着法定诉讼担当说与团体之固有权利说的争论,诉讼标的之界定、重复起诉行为与既判力范围之认定,以及处分权主义与辩论主义之限制等问题,因采法定诉讼担当说还是固有权利说而有所不同。这些规定及其理论探讨对于我国构建团体不作为之诉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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