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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广西富川县民政局推行“三规范一公开”工作方法,确保各项民政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三规范”即:一是规范救灾、低保款物的使用方向。合理分配救灾救济资金,避免个人独断、随意、平均分配和优亲厚友现象发生:严禁挤占、挪用和擅自扩大救灾款物使用范围。二是规范救灾救济物资的采购和管理。规范救灾物资采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和物资台帐制度。三是规范救灾救济、低保款物的审批发放程序。  相似文献   

2.
江西省吉水县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了救灾资金的有效使用。 一是建立救灾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在县级财政中设立救灾资金专户,将上级分配的救灾资金及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和历年结转的救灾资金集中到救灾资金专户中统一管理。同时,各乡(镇)民政所在当地银行机构相应设立救灾资金专户,县财政及时将用于各乡(镇)的救灾资金从县级救灾资金专户直接划至各乡(镇)设立的救灾资金专户中,从而减少了中间环节,确保了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二足建立了救灾敷发放前公示制。要求各乡(镇…  相似文献   

3.
徐延平 《中国民政》2012,(12):56-56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利益,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民政局四措并举,完善资金监管,打造廉洁民政。一是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二是加强协议监管。会同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徽州区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4.
陕西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自然灾害频繁的 省份。近年来,全省连续发生了以特大干旱 和暴雨洪水为主的多种自然灾害,给工农业生产和灾区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在长期的救灾救济工作中,陕西省各级民政部门,以增加抗灾救灾能力,切实保障灾民生活为目标,不断深化救灾救济体制改革,拓宽救灾救济工作途径,创造出许多富有特色的成功经验。 一、实行实物救济,救灾到户 传统的救灾工作中一直存在着两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一是报灾浮夸,核灾不实;二是救灾款被挤占挪用。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挤占挪用问题表现尤其严重。 为了使有限的救灾款发…  相似文献   

5.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国家,每年因灾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巨大、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救灾工作,每年都下拨巨额的救灾资金。救灾款是党和政府为救助灾民、解决灾民基本生活困难下拨的专款,是灾区群众的“救命钱”。但是,救灾款在一些地方不能及时足额兑现甚至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救灾款不救急的问题成为困扰救灾救济工作的一大难题。为保证救灾款及时足额地发放到灾民手中,专款专用,近年来·些地区陆续建立了救灾款专户管理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是新时期民政部门根据救灾工作内在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切实转变救灾工作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江西在这项工作中的探索和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值得其他省、区、市借鉴和学习推广。  相似文献   

6.
肖勇 《中国民政》2009,(10):58-59
浙江省玉环县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推行社会救助资金规范化管理。一是出台救助政策。从救灾资金的筹集、发放对象和使用范围、申请审批程序、发放办法、管理监督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并进一步强化对民政专项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管理;二是设立资金专户。  相似文献   

7.
规范优抚事业费的管理,既关系到国家优抚政策的落实,又关系到各级党委、政府在优抚对象心目中的形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人,以计划体制为基础的优抚事业费统管模式在优抚事业费的运行、监管、领取等环节存在许多弊病,笔者认为优抚事业费管理应以“三确保三坚持”为主要内容: “三确保”,即一确保资金用途不变,优抚经费要全部按规定用于优抚方面的开支,不得随意改变;二确保资金分配权不变,优抚经费由民政部门提出分配使用方案,经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三确保自然减员节余经费使用方向不变,因死亡自然减员而节余的经费仍全部用于…  相似文献   

8.
自1999年9月以来,湖北省宜城市各乡镇民政财务实行了“零户统管”,即在保持会计主体、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注销民政办帐户,取消会计人员,由乡镇财政所代理记帐和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做法: 一、对民政办实行“零”帐户管理。取消各民政办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帐户(包括支票、存折户、定期存单户),原有的存款余额一次性划到财政专户上。 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民政办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包括预算外收入(含单位创收)、罚没收入、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凭借职能取得的保证金、押金、代收…  相似文献   

9.
工作动态     
全国救灾工作 座谈会在江西 九江市召开 近日,全国救灾工作座谈会在九江市召开。范宝俊副部长在会上要求推行救灾款专户管理制度。专户管理制度是防止救灾款被挤占、挪用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是救灾款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的一条“安全通道”。民政部把建立救灾款专户管理制度列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救灾款管理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的管理使用工作,严格掌握救灾款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要加强对救灾款使用…  相似文献   

10.
孙绍聘  阎志壮 《中国减灾》1997,7(1):15-16,60
近年来,救灾款指标到基层难兑现,到位慢,救灾资金被挤占、挪用、拖欠、拆借等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严重地影响着灾民生活安排工作。为解决上述问题,内蒙古自治区自去年底开始对救灾款实行专项拨付、专户储存的管理(以下简称“救灾款专户管理”)办法,取得了显著效果。9月19日至24日,我们专程前往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期间,与部分盟(市)、旗(县)民政部门的同志进行座谈,广泛交换了意见。还邀请了基层财政部门的有关同志,请他们从财政部门角度谈了看法。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1实行救灾款专户管理的来龙去脉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  相似文献   

11.
地方政讯     
浙江省财政厅,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社字[2005]35号),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一是要求各地政府将医疗救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二是建立财政专户,用于办理医疗救助资金的汇集,核拨等业务。多渠道筹集的各项医疗救助资金应全额汇缴财政专户。三是医疗救助资金只能用于救助对象的补助,不得用于医疗救助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四是根据各地医疗救助实施情况和财政状况及工作成效等,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省财政酌情给予适当补助。五是资金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张榜公布、新闻媒体公告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各级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2.
《中国减灾》2004,(9):5-7
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指出:“2003年云南大姚地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中,截至2004年3月,中央财政下拨的1.2亿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仍有5174万元滞留在县级财政;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万元,主要用于平衡预算、兴建楼堂馆所及招待费开支等。”7月31日,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兆兴来到中央电视台《央视论坛》栏目,就救灾资金的使用、监督,救灾体系的规范建设等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本刊现予摘登。  相似文献   

13.
湖北省谷城县以推动全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方式转变为目标,以政策标准化、管理程序化、救助精准化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强化措施,确保精细化管理顺利推进。一是县长龙小红、分管县长任安强等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结合谷城实际迅速贯彻落实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办法,切实抓出成效"。二是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民政办主任重点落实省民政厅提出的"精细化"管理年要求,  相似文献   

1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现行救灾体制已不完全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救灾工作面临着不少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救灾经费预算与物价上涨情况不适应,救济面小,标准低,救灾资金渠道单一,救灾经费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二是与现行的财政分灶体制不相适应。目前以层层冲减上交财政指标作为救灾款的拨付方式,使救灾资金难以及时兑付或全额兑付,救灾款被挤占或拖欠现象时常发生;三是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和粮价的全面放开,使过去由民政、粮食两个部门共同负责、互相配合的救灾粮供应体制受到冲击,民政部门救灾用…  相似文献   

15.
孙爱东 《半月谈》2004,(15):43-43
我国每年都有一些地区发生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灾情发生后,国家总是想方设法以最快速度把救灾款物送到灾民手中。救灾资金是灾民的“救命钱”。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或部门挪用、截留救灾款的情形时有发生。为杜绝这类问题,确实保障灾民的权益.即将出台的民政部灾民生活救济管理规程。对灾民救济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相似文献   

16.
地方政讯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转发福建省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3]73号),对救灾资金的专项使用、灾情申报程序,以及违规行为处理等作了进一步的规范。通知规定,救灾资金按使用范围主要分灾害救济资金,春季、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资金,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资金3种。救灾资金的分配要重点用于对重灾区、重灾户的救济补助。关于救灾资金的发放时限,通知要求,在接到财政部和民政部拨款文件后,属于救灾应急款的,省级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到设区的市,设区的市应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到县,县级应在5个工作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属于灾害救济资金和春季、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资金的,省级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到设区的市,设区的市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到县,县级应在15个工作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乡镇民政办应在县救灾资金分配又件下达后30日  相似文献   

17.
青海省是一个灾害频发地区,正常年景下因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亿元左右,有80余万重灾民需要国家救济,救灾救济工作任务繁重。我省救灾工作现状(一)各级领导赈灾意识增强。第十次民政工作会议后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把救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了救灾款的发放、管理、使用严格照章办事。(二)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使救灾款的发放、管理、使用逐步走向了群众化、规范化、法制化。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救灾款申请报告;二是坚持领导集体审批;三是坚持救灾款…  相似文献   

18.
《中国民政》2001,(1):24
前不久。甘肃省印发了《救灾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暂行办法》。民政部办公厅对这一“暂行办法”进行了专门转发(民办涵[2000]199号),并在转发通知中要求各级民政部部”参照甘肃、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的作法,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的有 办法和措施,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 本刊现将甘肃省的“暂行办法”公开发表.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19.
甘肃省敦煌市近期发生严重的洪灾,市政府采取强力措施,全面开展了防灾救灾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汛期救灾工作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汛期救灾工作,提前做好抗大灾的准备;二是在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受灾区域,全面准确进行调查、核实灾隋,及时上报,为市委、市政府作出救灾工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完善细化市乡两级自然灾害救灾救济应急预案,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离岗脱岗,确保灾情信息畅通;四是及时下拨各乡镇救灾款20万元,用于解决洪涝灾害期间“三无户”、特困户和缺乏自救能力的重灾户的生活问题;五是加强救灾款物管理。  相似文献   

20.
高彬 《中国减灾》2007,(4):59-59
为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山东省武城县近日制定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办法》分九章二十六条,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做了明确细致规定。《办法》明确规定了救灾资金的支出范围;救灾资金申请实行逐级申报,规范了申请内容、格式及程序;救灾资金的办理,由县民政部门在收到救灾资金之日起,对新灾救济资金和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金1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救灾应急资金5目内落实到灾民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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