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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利益分化与冲突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矛盾最广泛、最深刻的表现。伴随社会转型和改革深化所带来的社会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社会利益分化与冲突现象日渐凸显.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研究当代中国社会利益冲突的特点、分析其根源、提出协调利益冲突的思路.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制约我国农地流转的根本障碍是利益失衡,给国家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等方面带来巨大风险。利益协调推进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着眼于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多元利益冲突,通过利益表达、利益分享、风险防范、利益调控等机制创新,采取区域实现、分类实现、特殊实现三条路径实现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利益协调。  相似文献   

3.
制约我国农地流转的根本障碍是利益失衡,给国家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等方面带来巨大风险。利益协调推进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着眼于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多元利益冲突,通过利益表达、利益分享、风险防范、利益调控等机制创新,采取区域实现、分类实现、特殊实现三条路径实现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利益协调。  相似文献   

4.
国家自主性是我们认识转型期利益整合问题的一个非常有益但又常常被忽视的视角。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分化与冲突日益加剧。与此同时,其利益关系却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且缺乏有效的整合机制。究其根源,在于当前我们的国家自主性陷入了一种双重困境,即国家自主性不足和国家自主性无限增长两种因素同时存在。而要实现转型社会的利益协调与整合,出路在于要由失衡走向均衡,在宏观上构建有限合理的国家自主性,培育健康能动的公民社会,以实现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微观上则要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实现不同群体间的互惠共生。  相似文献   

5.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治本之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孔凡河 《前沿》2010,(17):170-173
"无直接利益冲突"是当前我国转型时期出现的一种新矛盾,其实质是一种利益冲突,主要起因于社会差距扩大和利益结构失衡导致的社会不公。"无直接利益冲突"已成为我国社会冲突的重大病灶,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政府合法性基础。通过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利益结构,缩小社会差距,促进公平公正是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治本之策。因此,必须加快推进政府转型,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实现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根本上消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社会诱因。  相似文献   

6.
以市场经济为直接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对社会结构的深刻触动,表现为利益的分化与重组。由此造成了社会成员利益的调整,带来利益分配结果的差异,从而导致了多元化的社会利益群体的出现。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日趋复杂,既有利益协调的一面,也有利益冲突的一面。由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总体而言,我国利益矛盾是非对抗性的。这种非对抗性决定了可以通过协调方式解决群体间矛盾冲突,以实现政治稳定。但如果处理得不好,也有激化为对抗性矛盾的可能。因此,必须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利益群体的客观现实,加强…  相似文献   

7.
田华 《桂海论丛》2000,(2):44-46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时新旧体制的转换,社会资源分配方式和利益格局的变更,阶级阶层的进一步分化,社会心态与价值观的多元化,社会各利益群体间的冲突和摩擦相应明显和突出。研究各利益群体冲突的表现、成因及调适,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8.
改革开放使我国社会利益群体重新分化组合并形成了不同的利益阶层,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时有发生。其成因在于政策的错位与缺位。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均衡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需要从制度上建立和完善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的机制、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的机制、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机制和形成制度化解决社会利益冲突的机制。  相似文献   

9.
0.1 利益群体的形成是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冲突公开化的必然结果。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冲突公开化的出现,关键在于经济形式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代中国社会利益群体大规模地形成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尽管在此之前也存在着一些利益群体。当代中国社会的利益群体,从内部结构和外部功能来看,和欧美发达资本  相似文献   

10.
《公安研究》2012,(2):93-93
闫德民在《学习论坛》2011年第5期撰文认为,利益冲突是权力道德伦理视域中的利益冲突,亦即公共权力主体自己或者特定关系人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对抗、抵触、背离,主要有交易型、影响型、旋转型和集团型等四种类型。利益冲突是滋生腐败的重要根源。防止利益冲突,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20.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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