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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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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文华 《河北法学》2011,29(4):111-117
"仇恨犯罪"并非新生事物,它纵可溯至我国古代的"复仇文化",横则涉及英美法系国家的"HateCrime",只是它一直未能引起我国刑法学、犯罪学理论与实务界的应有关注。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大变革的转型期,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仇恨犯罪即为典型表征之一。提出"仇恨犯罪"的概念,从而认真对待这种犯罪现象,对仇恨犯罪进行数据收集与统计,对其产生的原因、特点以及刑事法内外的抗制措施进行分析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美国联邦及许多州都有针对“仇恨犯罪”的刑事实体法、程序法的规定,其核心内容是对仇恨犯罪比那些不具备仇恨因素的犯罪加重法定刑,司法部每年对仇恨犯罪进行全面的资料收集、分析、统计研究。剖析研究美国仇恨犯罪的定义、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司法措施及其引发的理论与实务方面的论争,对处理我国当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的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为了解决现阶段我国社会频繁出现的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犯罪案件以及群体性暴力事件问题,美国仇恨犯罪理论被引入刑法学和犯罪学的研究之中.但是本文通过从产生背景、犯罪原因和治理策略上对中美两国仇恨犯罪进行比较,最终认为中美两国仇恨犯罪无法被等量齐观,美国式仇恨犯罪在中国语境下并不具有相应的理论解释能力,径直将西方的研究模式移植到中国语境来分析中国特有的法律和社会问题的研究思路值得反思,因此应当对该理论的引进保持谨慎的态度.  相似文献   

4.
内容提要:基于罪因机制的类型性差异,界分出不同的犯罪人类型,进而予以相应的控制与预防,这是犯罪学理论与实践的关键.这一思想在犯罪学鼻祖加罗法洛的时代已被确立.无差别杀人犯罪作为一个具有独特罪因机制的概念,应当有其区别于其他近似概念的"个性".无差别杀人犯罪既非恐怖主义犯罪,也不等同于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并且与变态人格杀人犯罪、仇恨杀人犯罪等均有区别.  相似文献   

5.
仇恨犯罪较为普遍地存在于多元化社会各国。它是以行为人对受害人的各种偏见为基础,以给行为人认定的某种群体的个人及其群体造成损害为目的,因此与报复特定个人和社会的犯罪不同,也与敌人刑法适用的犯罪类型存在差异。对仇恨犯罪的单独立法主要见于普通法系国家,尤其是美国。仇恨犯罪单独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重对行为人的惩罚,这并未违反宪法上的平等原则,也未侵害言论自由,且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仇恨犯罪必然以上游犯罪为基础,同时行为动机系基于法定的偏见类型。仇恨犯罪的甄别与统计对预防犯罪、提升国家治理能力都有重要意义。仇恨犯罪中的偏见动机往往源于社会的结构性歧视,偏见产生移位攻击。在行为人人身危险性并不显著时,监禁消除偏见的效果不如恢复性司法措施。对仇恨犯罪也存在爱的刑法观念的适用。我国没有必要对仇恨犯罪单独立法,但对涉及民族关系等领域的犯罪,可吸纳仇恨犯罪理念的合理成分。  相似文献   

6.
陆诗忠 《法治研究》2014,94(10):104-111
我国主流犯罪既遂理论视野下的"阴谋犯"、"举动犯"、"行为犯"、"危险犯"不应成为犯罪既遂形态。事实上,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既遂形态没有刑法理论描述得那样精细,分为两类:"实害结果犯"、"形式结果犯",两者共同构成我国犯罪既遂形态的理论体系。其中,"实害结果犯"是以现实的生活利益遭到直接侵害作为既遂标准的犯罪形态,"形式结果犯"则是以非现实的生活利益遭到直接侵害作为既遂标准的犯罪形态。  相似文献   

7.
贿赂犯罪作为职务犯罪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犯罪现象,严重的侵蚀国家的健康机体。美国在惩治贿赂犯罪方面,无论是程序法还是实体法都有其独特之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刑事立法以及司法的有关规定,为完善我国的反腐败模式提供有益帮助。  相似文献   

8.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对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是当前我国犯罪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对此类犯罪行为,理论上存在不同的概念表述。"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一词较为准确、精炼地概括了其内涵与特征。这类犯罪具有个体性、极端性、暴力性等特点。行为人具有极端化的思维和报复社会的动机,这是其不同于普通暴力犯罪的基本特性。作为一类特殊的犯罪类型,其同群体性暴力事件、暴力恐怖犯罪以及西方社会的"仇恨犯罪"存在显著差别。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理论中所说的"犯罪论体系"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犯罪论体系"的内涵不尽相同。国外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具有主客观相统一、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相结合、动态的层次性、抗辩机制等特点。在重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时,应在将犯罪构成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基础上,借鉴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所具有的动态层次性的合理之处,并把消极要件纳入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10.
团伙型犯罪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分类,它不同于法定的"犯罪集团",也不同于司法实践中的"犯罪团伙"。本文以宽泛的视角归纳了几类团伙型犯罪的刑事政策,并探讨其存在的国际环境,以期对该刑事政策的发展脉络和存在原因有比较清晰的了解。  相似文献   

11.
着手是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对着手的认定是实行行为判断的核心问题。"着手实行犯罪"对于认定犯罪未遂形态具有重要的意义。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关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含义的理解存在客观说、主观说和折衷说,但均有种种弊端,无法对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含义作出有说服力的说明。我国刑法理论中关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的含义的通说是科学的,即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是主观与客观的有机统一,它在实质上具有侵害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的紧迫危险性,同时又具有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这一形式上的特征。可以说,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既是主客观的统一,又是实质与形式的统一。  相似文献   

12.
国际犯罪分为"国际核心罪行"与"一般国际犯罪",它们源于习惯国际法或者条约国际法,但都被国际公约明确规定.我国缔结、加入了大量规定有国际犯罪的国际公约,而这些公约都要求缔约国通过国内立法对国际犯罪加以规定.因此,在我国全面或者大部分地规定国际犯罪,既是作为条约缔约国的义务,也是防止、有效惩治国际犯罪所必需的措施.鉴于我国的刑事立法特点,我们宜在刑法典中统一规定国际犯罪.即在修改刑法第9条、增加其对国际公约适用灵活性的同时,我们可以将一般国际犯罪根据其侵犯的客体规定于现有各章中,并新增一章"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罪"来规定战争罪、种族灭绝和危害人类罪这些国际核心罪行.  相似文献   

13.
犯罪网络分析:社会网络分析在有组织犯罪研究中的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刑事司法领域所使用的"网络"(networks)一词通常是指犯罪组织。一个犯罪网络首先也是一个社会网络,社会网络分析是对社会关系结构及其属性加以分析的一套规范和方法。它主要分析的是不同社会单位(个体、群体或社会)所构成的关系的结构及其属性。自美国"9.11事件"以来,世界各国政府、学者、媒体逐渐认识到社会网络分析在有组织犯罪防控研究中的重要作用,纷纷使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恐怖主义犯罪等有组织犯罪进行犯罪网络分析、研究,通过解构犯罪组织,发现犯罪成员体系、结构特征与行动目标,从而对有组织犯罪进行有效预防和打击。我国应充分认识社会网络分析在现代有组织犯罪防控研究中的重要价值,全面了解国外有关理论与应用发展,积极采取政府资助项目研发与直接设立研究机构等多种手段,促进犯罪网络分析理论与方法在我国的迅速发展。  相似文献   

14.
国内刑法学界当前存在着不正确的"犯罪有益论"、"相对主义犯罪观"思潮,认为犯罪具有促进社会进步的正面功能或者说积极价值,对此应当加以批判。而"排气孔"、"安全阀"学说是其支撑性论据之一。但是,作为其支撑性论据的"排气孔"、"安全阀"学说,却存在着严重的概念偷换或者说嫁接,并基于此而形成了如果缺失作为"排气孔"、"安全阀"的犯罪,将会导致社会崩溃的错误结论。对此,应当加以系统的反思和批判。  相似文献   

15.
按照我国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包括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四种具体形式。我国刑法对于故意犯罪的四种形态所规定的量刑标准,有很大的差别。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犯罪形态,对于正确量刑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论视频监控的犯罪预防功能及犯罪侦查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各国的犯罪预防理论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犯罪预防体系,主要包括司法预防、社会预防和情景预防三种模式。在我国的犯罪预防体系中,向来重视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而对情景预防关注不够,情景预防措施尚不完善。作为一种对犯罪的干预,视频监控是一种对情境犯罪的干预,研究发掘其在犯罪预防中的作用对完善犯罪预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视频监控系统在犯罪侦查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7.
李磊 《法制与社会》2014,(10):109-110
加强生态司法、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是当前社会关注一个重要议题。在环境犯罪领域适用恢复性司法,有助于实现社会和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理论是环境犯罪适用恢复性司法的理论基础;目前我国在环境犯罪领域适用恢复性司法具有可行性;"轻微性"和悔罪表现是环境犯罪领域适用恢复性司法适用的基本要件。  相似文献   

18.
王充 《中国法学》2006,2(6):56-65
在中日刑法学中,行为论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从行为论与犯罪论的关系角度分析,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是作为行为论的犯罪论,由于行为论被包括在犯罪构成理论中,因而不具有独立的体系性地位,从而导致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难以充分实现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人权保障机能;而日本的犯罪论则是作为行为属性论的犯罪论,虽然犯罪论与行为论相互分离,但是,由于现存的行为论难以实现它本应具有的理论和实践的机能,从而导致行为论的体系性地位低下。从认识论的角度分析,中日两国刑法理论具有相通性,本文从中日犯罪论体系互补的立场出发,尝试对两国的行为论以及犯罪论体系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9.
论地域管辖中“犯罪地”的解释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诉讼法的规范依赖干法解释技术而生效,因此对刑事诉讼法之中的诸多概念、术语作出合理的解释和阐释,方能构建刑事程序法治化的微观基础。站在刑事诉讼法解释学的立场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的"犯罪地"管辖原则,其中所谓"犯罪地"一词,应当解释为包括"犯罪结果地"、"犯罪预备地",而不应包括"被害人所在地"、"销赃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在毒品犯罪、网络犯罪、手机短信诈骗犯罪等特殊类型案件的中,对"犯罪地"一词,可允许作适当的扩张解释。  相似文献   

20.
关于犯罪对象若干观点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刑法理论,重视犯罪客体而轻视犯罪对象,导致对犯罪对象缺乏深入研究,以致在犯罪对象问题上长期存在一些缺乏根据的观点,如:犯罪对象不能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并非存在于一切犯罪之中,犯罪对象必需具有合法性等等。本文在对犯罪对象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以刑法基本理论和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为根据,明确提出不仅犯罪客体可以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也能决定犯罪性质,一切犯罪都有犯罪对象,作为犯罪对象的人或物不具有合法性特征。刑法理论界应当更加注重对犯罪对象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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