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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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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介入医患之间的纠纷,运用民间调解机制进行劝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化解医患矛盾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建立和运行的医疗纠纷调解模式和实践经验,对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具有启示性的作用。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建立专门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推行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置第三方调解为前置程序、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等措施,有助于高效化解医疗纠纷,缓和医患矛盾,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2.
论医疗纠纷ADR机制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参照美、德、日三个发达国家的非诉讼解决纠纷制度,采用比较的方法,在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对完善医疗纠纷协商机制、引入第三方介入医疗纠纷的调解机制及加快我国医事立法方面提出了建议,以此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相似文献   

3.
昆明医患纠纷第三方联合调解点,架构了一座医患双方良性沟通和信任交流的平台,是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合情、合理解决医患纠纷的中立机构,将有利于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人民调解员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医患纠纷的妥善解决.通过非诉讼替代式解决方式化解医疗纠纷,使医患纠纷在第一时间内转移至院外,既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依法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利益,又节约解决纠纷的成本,提高了效率,是解决医患矛盾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4.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颁布以来,在处理医患纠纷司法实践中实际上存在着“双轨制”赔偿标准:一个是“医疗事故侵权”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低标准,一个是“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医疗行为引起的医疗纠纷”适用《民法通则》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高标准。赔偿标准的“双轨制”极易加大医患双方的矛盾和诉讼解决医患纠纷的难度。笔者认为,从构建更为和谐的医患关系角度考虑,应当采取一种“相对合理的对策”而适用法律——如果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的补偿明显不合理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当提高赔偿数额和增加赔偿项目。  相似文献   

5.
山东省济宁市积极探索化解医患纠纷第三方机制,成功走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新路子。2008年12月,卫生部调研组在济宁调研时,称济宁化解医患纠纷的方式为“全国首创”,被誉为医患纠纷化解“济宁模式”。2009年10月23日由卫生部、司法部等在济宁市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医疗纠纷调处第三方援助协作论坛”上,把济宁市医患纠纷调解的做法和经验向全国介绍推广。在2009年11月27日,中央综治办、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五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的“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济宁市政府作为唯一的市地,向大会介绍了济宁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经验。  相似文献   

6.
《政法学刊》2018,(3):108-113
近年来医疗纠纷大幅度增长,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医患关系日益紧张,频发的伤医事件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医调委的出现为医患纠纷化解提供了一种新视角和新途径。以第三方调解化解医患纠纷的实践为背景,以广州的调研实践为切入,分析和论证第三方调解在新形势下介入处理医患纠纷的重要作用和运用价值,并对相关亟待完善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医疗纠纷处理与医疗纠纷防范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目前,解决困扰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问题,已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不久将替代十年以前的医疗事故实施细则。这无疑会给医患双方解决纠纷带来实质性的突破,会使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变得畅通。现解决纠纷的三种途径:当事人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人民法院裁定仍将延用,今后会有新的内容和调整侧重点,也会开辟新的途径。本文结合案例,就新时期医疗纠纷处理采取的主要途径及医疗机构寻求法律保护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1.案例介绍、分析 1.1 案例一女 24岁入院诊断:妊娠40~ 周待产入院后给予各项检查及胎儿监测无特殊情况,于第九天开始自发临产。在正式临产4小时。常规检查发现脐带脱垂,经紧急处理,半小时内在局麻下剖腹娩出一重度窒息的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因医患纠纷投诉到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鉴定、解决及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的案件不断增加,使我们不能不开始关注医患纠纷的法律问题。但处理医患纠纷的有关立法叉相对滞后,除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1988年5月10日卫生部的《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说明》(1988)卫医字第20号文件外,至今无一部适合于当前社会发展现状的处理医患纠纷的法律、规章或有效的司法解释,无疑给正确解决医患纠纷带来困难,  相似文献   

9.
解决医疗纠纷 需第三方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纠纷中患方放弃法律途径而选择雇请医闹的非法律途径维权的现象日益普遍,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进一步激化了医患矛盾。鉴于此,在深入分析现有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缺陷的基础上,积极构建一种新型的、中立、实效的诉讼外第三方机制,是消除医闹、公平解决医疗纠纷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0.
医疗纠纷的处理涉及到公民的健康权和财产权,如果处理不好,将导致社会不安定。因此,正确地处理好医患之间的纠纷,对于稳定社会、保障医患双方的权利是十分必要的。1987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作出了规定。应该说,该办法对于妥善处理医疗事故、解决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  相似文献   

11.
医疗纠纷中患方放弃现有法律途径而选择雇请医闹的非法律途径维权的现象日益普遍,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激化了医患矛盾。鉴于此,在深入分析现有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缺陷的基础上,积极构建一种新型的、更为中立、更富实效的诉讼外第三方机制,是消除医闹、公平解决医疗纠纷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2.
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具有的现实价值体现法律对权利主体的利益保护呈现多元化需求以及社会治理力量,法治价值体现了人民调解制度具有的自由平等价值、正义价值和经济效益价值,传统价值则体现构建和谐社会和保障社会秩序价值,得到医患双方的认可和各级政府的重视。由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设计融入和体现了调解制度的价值理念,在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发挥出独特的效用并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新时期探究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的价值,对于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法律制度,构建体系化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本文在分析"第三方"出现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目前现行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结合"第三方"在解决纠纷时所表现出来的优势及其在解决民事纠纷时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在我国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中引入"第三方"方式的思考.  相似文献   

14.
由于我国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着不统一、不配套的矛盾,因此,司法实践中.在审理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关于如何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时,医患双方,甚至律师之间、法官之间、律师与法官之间往往分歧颇大,各执一端,从而导致案件上诉、申诉率高.甚至久拖不决,增加广讼累。这既不利于正确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医疗纠纷的顺利解决反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正确地认识与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法律适用小的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法律适用中的矛盾…  相似文献   

15.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作为一种新型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实践中发挥着特有的制度优势.由于我国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尚处于起步阶段,公众对此缺乏了解,促使公众深入了解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基本知识和政策成为关键因素.通过强化政府部门的宣传力度、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宣传机制的建设、加大新闻媒体宣传以及普及医学知识,扩大医...  相似文献   

16.
特殊医疗纠纷因其医患地位平等性而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一般医疗纠纷。在过去,一般医疗纠纷解决主要有合同和侵权两种路径,但以侵权路径为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合同路径不符合医方的角色定位,且难以帮助患者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然而,侵权路径亦有劣势,其难以涵盖整个医患关系,且无法解决医患实质平等。综合来看,解决纠纷审判宜采合同路径。主要理由有四:第一,合同路径能够适应特殊医疗纠纷基本特征。第二,合同路径并不排斥精神损害赔偿。第三,选择合同路径有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的证成。第四,合同路径有利于促进医患形成"命运共同体",缓解医患矛盾。  相似文献   

17.
李刚 《中国律师》2007,(11):38-40
医疗纠纷投诉大幅增加、医患双方利益矛盾日益尖锐和复杂,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那些损害后果严重、专业技术复杂、责任难以确定的医疗纠纷,有时会持续很多年,涉及医患双方、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以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等诸多部门和人员,调解和处理起来非常困难。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最为核心的环节是对医疗事故的鉴定,鉴定结论也因其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医疗事故纠纷日益增多,而在这类案件处理中颇有争议的问题就是医疗事故鉴定。由于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及鉴定程序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所以在审判实践中,相类似的案件却常常出现大相径庭的判决结果,这不利于维护我国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损害程度和损害责任,对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设立医疗纠纷仲裁机构的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纠纷是医疗活动的产物,只要有医疗活动,医疗纠纷就必然存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减少医疗纠纷和处理好纠纷,如何化解纠纷双方的矛盾,以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近几年,医疗纠纷在病员方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例如,病员方已不单纯靠医疗方解决纠纷,而是希望借助宣传媒介的帮助,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个别报刊站在同情患者的立场上,在鉴定结论还没有出来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刊登与事实真相相悖的文章,令医疗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及法院十分尴尬。更多的病员方则是寻求法律的支持,已不单纯是反映问题,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并且,所要求的数额也越来越大。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医疗纠纷的时间很长,牵扯医患双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既不利于维护患者的权益,又严重影响着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个别病员及其家属借口医疗事故,对医务人员殴打辱骂,对医疗单位的财物进行打砸,引发治安案件甚至是刑事案件的发生,对医疗单位乃至社会治安都产生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医事仲裁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当前医疗纠纷逐渐成为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话题。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已成为医疗纠纷解决的重中之重。目前医疗纠纷的解决主要包括行政解决和法院诉讼两种形式。从各国的医疗纠纷的解决来看,还包括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lternativeDisputeReso lution ,简称“ADR”) ,仲裁作为“ADR”的一种形式,以其具有解决纠纷的快速、保密性强和纠纷解决过程中当事人自主等特点,使其已被世界各国广泛适用。笔者认为,采用“洋为中用”的原则,合理借鉴外国有关医事仲裁制度的规定,推陈出新,依据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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