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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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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是长期以来中国刑事司法中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立法上的规定与司法实践相脱节,使立法条文处于虚置状态,未能真正遏制非法口供,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立足于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种价值的权衡,以及我国国情,阐述了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口供应持的理性态度,并就如何预防非法口供提出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诉法应设立证据排除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设立我国刑诉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必要性非法证据,系指以非法的行为、方式、途径所获取的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前者如刑讯逼供获取的口供,后者如非法搜查、扣押获取的物证。不管是在制度上设定证据排除规则,还是司法实践中由司法人员自由载量,对非法证据效力的认可与否,都是在刑事诉讼中将正当程序与人权保障、实体真实与犯罪控制置何者于优越地位的反映。我国刑诉立法没有明确设立证据排除规则,但是对证据的内容和形式、获取证据的程序和方法都作了严格规定,尤其是对刑讯逼供,或胁迫、利诱、其他非法获取证据方式明文禁…  相似文献   

3.
宁松 《河北法学》2007,25(6):197-200
通过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所获得的口供是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但是对于排除此类非法口供的举证责任应当如何来分配,立法没有作出规定,理论界也存有争议,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问题;对各种观点进行评析,控辩双方应合理分担排除非法口供之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4.
王彪 《法治研究》2014,(9):113-122
威慑潜在的非法取供行为是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重要功能之一,从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的情况来看,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威慑效果,但效果有限。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将会对未来的审讯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但随着侦查机关对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进一步了解,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威慑效果将会大打折扣。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及其保障措施的严格性、明确性和司法环境的优劣是影响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威慑效果发挥的两大重要因素,将来应进一步确立严厉的、明确的规则并优化刑事司法环境。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对其功能的发挥应保持合理的期待。  相似文献   

5.
王彪 《河北法学》2015,33(1):107-118
威慑潜在的非法取供行为是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重要功能之一,从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半年多的情况来看,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威慑效果,但效果有限。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将会对未来的审讯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但随着侦查机关对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进一步了解,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威慑效果将会大打折扣。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及其保障措施的严格性、明确性和司法环境的优劣是影响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威慑效果发挥的两大重要因素,将来应进一步确立严厉的、明确的规则并优化刑事司法环境。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对其功能的发挥应保持合理的期待。  相似文献   

6.
王彪 《证据科学》2013,(5):592-604
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后,审前重复供述的排除问题浮出水面.从确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效实施、消极的实证真实发现主义、人权保障以及遏制刑讯的角度看,审前重复供述应该排除.非法取证行为的持续影响效力理论是排除审前重复供述的依据,排除审前重复供述的标准是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与重复供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具体来说,排除重复供述,需要有刑讯逼供等非法取供行为,且该行为对被追诉人产生了较大影响,使其供述自由受到了较大限制.排除非法口供后,可反驳地推定重复供述不具有可采性.控方如欲使用重复供述,需要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排除重复供述可能会遇到诸多障碍,需要通过法官独立司法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刑讯逼供少年认罪协调批捕一错再错"案例出发,分析刑讯逼供是对程序公正的漠视和对司法权威的破坏。当刑讯逼供屡禁不止,冤案越积越多时,有必要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学说现状作以介绍,同时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容进行完善,以期有助于遏制刑讯逼供,减少冤假错案,为构建和谐法治创造良好的环境。  相似文献   

8.
万毅 《现代法学》2011,33(3):174-183
为遏制刑讯逼供,我国构建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正确适用的前提,是对"刑讯逼供"一词作出准确而允当的解释。"刑讯逼供"本系我国立法上之用语,国际上更为通用的是"酷刑"一语,而目前,对"酷刑"最权威的定义,来自联合国《反酷刑公约》,根据条约神圣的原则,依据《反酷刑公约》对酷刑的定义来解释刑讯逼供,基本是可行的。在司法适用上,解释和认定刑讯逼供,还应当注意根据具体个案进行具体判断。对于药物和催眠审讯,药物审讯应当认定为刑讯逼供,催眠审讯在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的前提下可用,但不得作为定案根据。营救式刑讯逼供的合法性也应当予以否定。  相似文献   

9.
遏制刑讯逼供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  被讯问人的精神或肉体以获取口供的一种恶劣的审   讯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文规定禁止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口供。然而,刑讯逼供在司法实践中却长期存在,屡禁不绝,防止刑讯逼供已成了刑事司法领域中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难题。刑讯逼供的存在与发展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因此从理论上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借鉴国外相关成熟做法,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立法对策,对于遏制刑讯逼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其危害性 我国的刑讯制度可谓渊源…  相似文献   

10.
王贤生 《政法学刊》2013,30(1):116-122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口供制度的新规定有进步性,但还存在不足,要通过建立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确认标准、明确非法口供的排除程序、确立自白任意性规则、建立沉默权规则、完善看守所管理体制等路径,完善我国口供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1.
在提倡依法治国的现代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明文禁止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而非法取证现象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侵犯了宪法赋予涉案公民的基本权利。通过立法确立被告人宪法性权利终极救济制度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推动和促进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规定的现实化,遏制刑事非法取证行为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于20世纪的美国,当今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大都制定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0年颁行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非法证据排除做了详细规定,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八),从立法层面上首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虽然中国司法实践中治理刑讯逼供的科学证据体系基本形成,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对此,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了一些完善非法证券排除规则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吴丹红 《现代法学》2006,28(5):143-149
中国三个地区法院处理刑讯逼供辩护案件处理情况的调研结果表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处于尴尬境地。其中有立法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司法制度和价值观念层面的原因,因此,在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上,不能仅限于证据规则层面的努力,而应该在更广阔的视野中进行改革,以推动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其特点为:以排除非法言词证据为重点,以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现象为目标,以侦查和司法部门主动排除和被告方申请排除相结合为方法等.该规则的建立与完善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成果,是司法改革的组成部分,是司法部门自律的体现.展望该规则,在实体和程序方面还可进一步完善的方面包括:确定非法实物证据范围,排除"毒树之果",建立非法证据排除的听证程序,与刑事司法其他规则协调.  相似文献   

15.
侦查讯问录音录像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2013年1月实施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该制度有利于规范侦查讯问行为,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活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还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侦查讯问活动的情况,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系统研究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讯问时录音录像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的基础上,探讨了实施讯问录音录像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目前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对是否排除“重复自白”和以非法口供为线索取得的物证是否排除没有规定。这些问题都会影响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能否达到彻底排除的效果,因此有必要从证明力的角度对非法口供进行研究,并对我国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进行再完善。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包含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关内容,但并没有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因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的现象屡禁不止。建立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关键问题之一是明确证明责任。借鉴英美、大陆法系证明责任理论,在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证明责任中引入提供责任的概念,对于保障被告人人权,实现程序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我国口供补强规则之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口供补强规则是当今重要证据规则之一,但我国对这一规则的研究明显不足,对该规则基本理论的认识还存在较大的差异,影响了证据规则确立的科学性,致使证据规则立法已经不能有效的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和社会情况前提下,构建我国口供补强规则。  相似文献   

19.
正我国刑事证据体系中,口供占有特殊地位,并且实践证明非法获取口供是导致冤假错案的主要原因。刑事诉讼法就非法证据排除,规制的重点是非法获取口供。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判断非法口供以"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为核心要件,相对于国外排除非法口供是以供述的任意性为中心建立排除规则,我国排除非法口供的证据规则,可称为"痛苦规则",或"酷刑规则"。在  相似文献   

20.
莫然 《时代法学》2013,11(3):43-48
此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改革成为重中之重,作为其子规则之一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更获得万众瞩目之殊荣,遗憾的是修改后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始终未能为司法实践中对非法口供的认证活动提供规范和引导,致使实践中法官判断非法口供的活动缺乏最重要的技术性支持而难以确保其统一性和确定性。因此,必须为非法口供的认证活动设置相应的认证标准.指导法官正确认定非法获取口供行为的范围,进而综合衡量非法行为对被追诉人权利侵害的程度,在此基础上做出是否排除非法口供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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