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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阿计 《人民公安》2009,(19):19-21
此次法律清理首次采用了“包裹立法”技术,将59件拟修改的法律,以一揽子“打包”的方式在一个议案中提出,这一崭新的立法技术,成为此次法律清理的最大亮点。也为未来法律清理常态化的重大变局埋下了伏笔。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法学界已有两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专家意见稿”,这两部意见稿均主张采取统一立法模式,即将公共部门和私营机构收集、储存和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放在一部法律文件内进行调整。基于国外的立法经验、目前我国已有的立法基础以及现实对于私权利保护的诉求,应该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应当采取分散的立法模式,即将公共部门和私营机构收集、储存和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分别置于不同法律部门中的不同法律文件内进行规范调整。  相似文献   

3.
在重庆市原人大法制委员会(下简称人大法制委)主任俞荣根5年的任职生涯里,他自认为值得骄傲的不是立了多少部法律,而是成功地阻止了两部法律的出台。在各地人大追求“立法GDP”的背景下,俞荣根的反其道而行之引人注目。“如今是立法容易,不立法难。”俞荣根认为,维护法制统一是立法官员的第一要务。  相似文献   

4.
唐智宏 《湖湘论坛》2002,15(4):67-68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一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①尽管十五大报告确认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只是在孕育之中,但框架性的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②探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首先应当界定“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论域。众所周知,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理当属于“当代中国”的范畴;而法律体系一般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以宪法为基础,构成一个法的部门界限清晰,上下、左右、前后的关系相互协调、和谐…  相似文献   

5.
我是1981年到全国人大,在这里一干就是18年,亲历了许多法律的出台过程。我觉得“文革”之后的立法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扩大立法民主的过程。立法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立法不民主,就谈不上社会主义民主了。我曾去过前苏联考察,他们当时的立法是,上午念法律草案,下午就通过。1979年“文革”之后,  相似文献   

6.
《观察与思考》2009,(13):10-10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署,有关方面对我国现行200多件法律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近2000件清理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2日开始审议的有关议案建议,废止8件、修改59件141条法律。有关专家指出,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包裹立法”的形式集中清理法律。这种立法形式有利于提高立法效率,也有利于法律的协调和完善。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废止的8件法律分别是: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相似文献   

7.
魏耀荣 《中国人大》2009,(20):50-50
我于1982年年初调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参与经济立法工作,1991年离休。但实际上并未离开,先是做咨询委员,后来又参加民法起草工作小组,到合同法、物权法为止,参与的法律不下四十部。  相似文献   

8.
易清 《求索》2008,(6):154-155
彭真民法典立法思想是其立法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的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两个方面,是新中国民法典立法的经验和智慧的结晶。其重要内容包括:在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思想;制定民法可以同制定单行法同时并进思想;要研究旧中国和外国的民法思想。研究彭真民法典立法思想,对于我国2010年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要靠发扬民主。主要是通过改进立法程序,使人民群众有切实可行的渠道参与立法,表达他们的意见,这样才能避免过多的部门利益。为了提高立法质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一系列立法民主化的措施,如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由“二审制”改为“三审制”;常委会增  相似文献   

10.
马光泽 《湖湘论坛》2023,(4):105-114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时代背景下,“小切口”立法成为落实精细化立法理念、提升立法质量的重要方式。当下,“小切口”立法模式在各地得到普遍应用,但由于缺乏立法经验,因此在实践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为有效纾解困境,在立法选题上,应注意相似事项的归类合并;在立法论证上,不仅应考虑必要性条件,还应兼顾可行性条件;在立法设计上,应根据法条数量的多少来决定采用何种体例结构,并在注重规则性条款应用的基础上从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方面着手实现规范的具体化、精确化。  相似文献   

11.
王聪  陈民 《前沿》2012,(4):75-77
加害给付源于德国积极侵害债权的理论,20世纪初,在德国民法中被提出后即被称为“法学上之发现”,并作为大陆法系债法理论中的一个传统命题而备受关注,争议不断。本文从加害给付的概念、构成要件人手,通过对现行法律规定,特别围绕《合同法》第122条的不足,提出加害给付法律救济途径的研究焦点,提出在适用扩张后的违约责任为原则的基础上,在履行利益的赔偿范围上加以完善,以立法形式在违约责任中引入精神损害赔偿救济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12.
阿计 《公民导刊》2011,(8):40-41
1997年,当执政党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时,特别强调要“提高立法质量”,这与以往单纯提出立法目标相比,迥然不同。其后在整个2000年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执政党报告中被屡屡提及。对立法质量的警觉,意味着此前二十年所出现的立法弊病,已到了必须矫治的地步。  相似文献   

13.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按照现代法治理念,法律、法规不再是立法机关专属的“私人产品”,而是涉及社会各方面利益的“公共产品”。立法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广纳民意的过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不断发展,立法民主化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鲜明的特点。不少地方不仅实行了“开门立法”,在立法程序广泛听取社会民众的意见,而且还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以确保制定的法律、法规符合民众的利益和市场的需求。这就使得,区县人大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14.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走过立法数量高速发展期,如今中国的立法迈向更加注重质量的“精耕细作”时代。顺应这一转变,立法后评估选择在法律实施一段时间后,对法律的实施效果以及面临的新问题进行量化“检测”,及时矫正其中的不足,并由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法律效果评定机制,无疑将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15.
WTO的加入对我国的民法理念、法律制度既会带来挑战也会创造机遇,我国应以此为契机,促进现代民法理念在中国社会的复兴,并使法律规范符合国际惯例。但同时也要权衡民事立法的本土意识。  相似文献   

16.
和我们耳熟能详的一些法律不同,立法法似乎算不上一部热门法律。在出台后的一段时间里,它被认为是一部专业性很强的法律,是一部规范立法活动的法律。所以,在许多人的心目中,这样一部"高大上"的法律,和他们的生活无关。近些年来,随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的不断推  相似文献   

17.
贾韶琦 《理论月刊》2023,(1):143-151
社会信用立法面临着功能定位不明确、技术回应不明显、实施立场不准确等比较突出的问题。社会信用立法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语境下的道德立法,通过将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在“良法善治”意义上的统一。大数据技术为社会信用立法提供能力支持,使之成为可能,并因全样本分析、反模糊反匿名、自身膨胀等技术特征影响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立法中宜确立“全面采集”“原则公开”“安全使用”之原则。实践中“泛信用化”惩戒乱象表明社会信用法律的规制功能与激励作用间的内在逻辑失调,一方面应明确激励型法的规制功能,引导逻辑思维和意识形态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应坚持法律规制功能的激励导向,即便是失信惩戒也具有激励作用,主要表现为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18.
陈月秀 《前沿》2012,(17):77-79
中国传统民法是中华法律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其独树一帜的风格与特征.尽管国家政权主观上“重刑轻民”,但传统刑事与民事的法律观念、立法与制裁手段等方面显示出传统民法表达与实践相背离的征象.  相似文献   

19.
告读者     
周家修 《公民导刊》2006,(11):31-31
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对此,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有规定。立法过程程序性很强,法律规定包括法律法规的起草(下称法律起草)、草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公布等五个必需环节。一个立法课题的完成应该包括这五个环节。后四个环节都只能是立法机关的行为。第一个环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和立法惯例,起草法律草案,主要由法律议案的提案人或提案人所属部门或工作机关来完成。而由社会人或组织、团体起草的法律草案很少。因此,“立法课题向社会‘发包’”的提法,笔者认为不准确。根据目前有些地方的所谓“立法课题发包”的做法看,实际上只包括了立法全过程中的“法律起草”这一个环节。所以,可以称为立法课题起草招标(发包)或干脆就叫法律起草招标(发包)。  相似文献   

20.
程皓 《传承》2009,(6):140-141
《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它打破了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旧体例,使民法编纂工作进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阶段。通过《大清民律草案》,大陆法系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的编纂体例及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被移入我国,对近现代中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重新审视该草案,分析其得失,对我国法制改革仍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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