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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延续时间最长、影响作用最大的一种考试制度和选官制度。它始于隋,完备于唐宋,衰落于明清,终于在清末光绪年间被废除在封建社会上升发展时期,科举制度适应了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政治结构的稳定但究其自身的封建主义属性,科举制度在明清时期经过短暂的鼎盛发展期之后已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成了资产阶级改良和革命的障碍,成了阻碍中国社会顺应历史要求向前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不可避免地在封建王朝行将就木时寿终正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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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反贪防贪的经验及借鉴意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徐理明从制度创新的视角来说,中国古代的惩贪制度、监察制度、考核制度、科举制度,无论从创立时间之早,内容之完备,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之健全程度,在当时世界各国都是“举世无双”的。这四大制度创新及其对世界文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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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科举制度始于隋唐,之后的历朝历代都将其沿用.我国公务员制度随着时代步伐正不断发展完善.本文以隋唐科举制度为例,将其与现行公务员选拔制度进行比较,阐明二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仍有必要继续吸取科举制度的合理成分,以期对完善公务员选拔制度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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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古代中国而言,“选举”指的是以皇帝名义进行的某种选贤任能的人事制度;对古代西方而言,“选举”指的则是以不同阶级制度为基础的代表制度,其目的在于分享特定事务的决定权。在西学东渐的背景下,近现代中国的选举,在与以往的察举、科举制度存在根本性差异的同时,并没有完全脱离察举、科举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反而在相当程度上受到这些传统的影响,并产生了中国近代选举中的民智、政纲和异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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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实行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宝贵教训,对中华民族的今天和未来都具有重要的价值。但科举制也对我国古代乃至现代都产生了不良影响,本文从科举制的历史演变、作用、局限性三方面来分析中国古代科举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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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司法的独立性受到当时当地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因素的影响。法律制度的运作,特别是司法运作与社会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滞后、君主专制政治制度的主导以及礼制思想文化的盛行,决定了司法独立没有生存的土壤。本文试从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制度三个方面对中国古代司法不独立的根源加以阐述、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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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律传统和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存在明晰的“法文化共识”,这是本文对中国古代法文化所作的一个新的概括。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的主要内容是以儒学为主导的法律意识、以宗法伦常为核心的法律价值和礼规范为主体的法律规则。这些“共识”不是官方和国家利用权势向民间和社会进行灌输和强加所造就的,而是据于它们的生成特点和本质属性而自然形成的结果。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富有积极意义,它使中国古代法律获得了普遍支持和有效实施的基础,减少和缓和了官方与民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和矛盾,使民间自治得以广泛实施,更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这一传统及其实践的积极作用,对我们有一系列深刻的历史启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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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商人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拥有非常特殊的地位,商人的活动对于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其活动方式和势力的消长又受到当时社会诸多方面的制约。因而,传统法律思想对中国商事关系及商业活动的调整,应当成为我们研究关注的对象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通过对明清晋商活动兴衰的全面考察,可以揭示古代商人阶层与传统法律思想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即古代法律是如何调整商事关系及商业活动,后者又是如何在实践中逐渐影响到传统法律思想文化的发展与演变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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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好判词是中国古代为官执政司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国古代的判词发展,不但与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朝代更替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还与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进程有着密切的联系。判词要进行规范评价、旁征博引,就有一个引经据典的叙事说理过程,从而使判词具有强大的穿透力和不可违拗的说服力。古代判词的价值评价往往通过文情并茂的文学表现形式加以展现出来。对古代优秀判词加以批判地继承和转化,从而将今天的裁判文书写得更加完美,也会有利于今天的法治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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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废之法律文化透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死刑存废与法律文化息息相关 ,古代世界各国普遍使用死刑 ,源于古代对法律工具论的社会主流意识和杀人抵命的法律文化的认同。尔后 ,中国与西方国家在死刑废除态度上的迥然不同 ,主要是法律文化的差别 ,西方国家形成了一种“天赋人权”、保障人权 ,生命权不可剥夺的法律文化 ,因此走上废除死刑之路 ,相反 ,中国却仍然是一种以工具价值取向为主导的法律文化形态 ,强调重刑的镇压作用 ,死刑继续为社会所重视 ,而且愈后愈残酷。因此 ,要在中国最终废除死刑 ,必须建构新的法律文化 ,也只有在新的法律文化形成之日 ,才是中国死刑最后废除之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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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古代君权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古代自有信史以来即实行君主制 ,甚至是君主专制制度 ,直到 2 0世纪初辛亥革命推翻满清政府 ,君主政体才宣告结束。君权的强大和持久有其深刻的历史和文化根源 ,其中很重要的是获得了法律与道德的支持。君权至上、法自君出是中国古代传统法律的特征之一 ;而理想中的君主又是古圣先贤和道德楷模的化身。因此 ,考察君权的起源、君权的合法性与合理合道德性以及君权与法律和道德三者之间的关系 ,对于加深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法律文化的认识与理解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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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师虽然被称为中国古代的律师,但它与当今律师职业有着本质不同,但作为古代中国社会与律师最相类似的职业,中国人对其的看法一直延伸至当代,并转嫁到律师,这一西方法律制度的"舶来品"身上。本文主要通过对中国古代讼师及讼师文化的研究探寻当代中国律师现状和律师文化的历史根源,并试从中搜索有益于当代律师行业发展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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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群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0,(4)
人格权是法律制度中一个带有根本性文化特征的重大问题。通过对罗马法人格权与秦汉律名籍制度的比较研究 ,可以看到中西方有关法律制度在古代社会前期就已逐步形成各自的文化特质 ,其差异是相当悬殊的 ,并对以后的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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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古代因何无版权”研究的几点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古代因何无版权是一个伪问题,版权属于近代范畴。这个伪问题的提出,是因为把版权制度的功能误解为鼓励创造。理论上,鼓励创造可以属于任何历史范畴。事实上,版权制度的真正功能是维系作品与资本的结合,后者属于近代的产业结构。古代无版权不是中国问题,版权不属于古代的范畴。许多研究成果在解答这个伪问题时夸大了文化解释的作用,而且在文化解释的过程中以经典引述代替社会现实分析的现象比较突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解读亦存在诸多误区。中国古代因何无版权之问与答均值得反思。 相似文献